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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欧切斯的玫瑰园(10)

“那就是说她真的是在舞会上被下了毒。”他用手转动着尸体的头和手臂:“没什么伤痕,不会是注射的吧?”

“不可能注射。那种东西一刺入皮肤就会立刻发作,而贝瑞夫人临死前一两分钟就和我们在一起。”

“那么有可能是她吃了什么东西……”公爵把尸体的手放回原处,“我记得她在舞会是不爱吃东西,只是喝点儿酒……”

“白兰地!”我突然叫起来,“她喝了一杯白兰地!”

“是的,白兰地。”公爵却没有我那么激动,“几十杯白兰地放在一起,她那杯偏偏有毒吗?”

“不是这样的!你记得吗?你请她跳第二支舞的时候,她竟高兴得不顾礼貌地把酒杯递给了我,要我替她拿着。而这时我……我看见了神甫,所以又把那杯酒给了伯恩斯坦小姐。当你要我请贝瑞夫人跳第三支舞时,她正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上喝完酒……“

“你是说如果她喝的酒就是有毒的,那下毒的人就是——”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公爵的话让我冒出一身冷汗,“我并没有指控谁的目的!我记得您把我推到贝瑞夫人面前的时候伯恩斯坦小姐并不在那儿,而我相信她也一定不愿意在那儿等着你们跳完舞,所以她很可能把杯子放到桌子上就离开了,这样以来任何一个经过那儿的人都可以在酒里下毒——当然也包括她,只要检验那只酒杯里的残留就可以……”

“所有的空杯子都在最快的时间送到厨房里清洗,现在恐怕连水渍都干了。但是,让,”公爵突然紧紧盯着我,“你刚才说的‘她不愿意待在那里’……究竟是什么意思?”

看样子也不能再掩饰了,我决定照实说:“其实贝瑞夫人和伯恩斯坦小姐在谈话中有一点儿小摩擦,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把这叫做‘吃醋’。”

“吃醋?”

“是的,而且是为您。”

公爵的脸上竟浮现出几丝笑痕,在我眼里这种笑容只有那些真正的花花公子才会有。但公爵并没有收敛,反而笑出了声:“为我?哦,天哪,真荣幸!”

“您难道不相信?”他的反应也太夸张了吧。

“当然,当然,我相信!”但公爵的表情让我很生气:他觉得好笑?还是自豪?或者说他根本就认为我在说他有两只漂亮的大猎犬。

“让,你觉得如果我不是公爵,没有钱,长得又矮又丑,她们还有必要这么做吗?”

我愣住了,一时间说不出话。

“看样子你也知道了,我不用对你隐瞒,这个女人——”他伸手轻轻整理贝瑞夫人凌乱的发丝,嘴角还残留着笑意,“——是我父亲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她轻浮,放荡,肤浅,但是也很聪明,永远能够轻易猜到一个男人想要什么,她不需要哄,年龄的增长让她很会掩饰自己的丑恶。所以和她在一起我没有负担……”

我从没有听到谁用这种几乎聊天的口气来说这种事:和自己的姑母(虽然没有血缘关系)通奸!我应该认为他无耻,应该鄙视他,但是却不自觉地转过头去回避他的视线。

“我没有兴趣谈论您的私事!”

“为什么不坦白地说出来;你很讨厌我这种没有节操的行为。”公爵不打算放过我,反而紧紧盯着我的眼睛,“让,不知道为什么,你总让我有些疯狂的想法!”

他的眼神让我害怕,我慌慌张张地站起来:“对不起,阁下。如果您没有其他的事,我……我想回房间了。”

他的脸上浮现出嘲笑的神情,却点点头表示同意:“真是抱歉,今天晚上你也很累了,早点儿休息。”

“谢谢,那么……晚安。”

“晚安。”

我快步走出偏厅,在门口时悄悄回头一看;公爵还坐在贝瑞夫人身边,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第二天早上仍旧是阳光明媚,如同一个最普通的初夏清晨,我从床上起来的时候却昏昏沉沉的。

昨晚我睡得很不好,大概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我心里很不踏实。从窗户里看见一辆拖着棺材的四轮马车从后门驶进来,我用冷水匆匆敷了敷浮肿的眼睛,叫来了哈丁太太。

“是的,蓬洛纳先生。”她一边为我收拾乱糟糟的衣服,一边回答我的问题,“是神甫,他为可怜的贝瑞夫人弄来了棺材。”

我穿好外套下楼,刚好在偏厅外看见几个男仆吧棺材往礼拜堂那个方向抬。神甫和公爵站在旁边说着什么。公爵漂亮的眼睛有点发红,看样子也没睡好。

“早安。”我向他们打招呼。

“早安,蓬洛纳先生。”神甫笑眯眯地看着我,他换了一套笔挺的黑外套,脖子上洁白的硬领和他的皮肤颜色竟出奇地相近。

公爵却只是向我点点头,他的神色有些憔悴,下巴上冒出一些淡淡的胡茬子。

“您的脸色很差,需要休息。”我好心地向他建议,他却无所谓地耸耸肩。

“我还能撑一阵。现在我只想跟你们说一点儿事。”他掏出一张洁白的手帕,上面有几个极淡的红色印记,“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和神甫都愣住了。我仔细地辨认了一会儿,摇摇头;神甫从公爵手上接过手帕,又凑近鼻端闻了闻:“有香味儿……好象是口红。”

“是的,是口红。”公爵笑得很诡异,“知道我从哪儿弄来的吗——胳膊,是沾在贝瑞夫人左边胳膊上的。”

“沾在胳膊上?怎么会……”神甫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情。

“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这种颜色的口红是贝瑞夫人昨晚擦的,但是她嘴唇上的妆并没有花。”

“等等……您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有点儿莫名其妙,“口红怎么了?说不定……说不定其他小姐太太们也会用啊,混乱中碰到一点儿是有可能的。”

“让,让,”公爵对我的推测不以为然,“你太不了解女人了。相信我,她们每个人都会在舞会上下大力气让自己与众不同,所以一种颜色独特的口红是绝不可少的。这种暗红的蔷薇色就只有贝瑞夫人用过,相信我的眼睛。”

我没有再反驳。这是事实:我接触过的女性本来就很少,有许多是规矩正派的小姐,除了比较爱打扮的病人,我很少看到浓妆艳抹的女人。而玛丽更不喜欢涂那种人工制造的美丽颜料,她的双唇天生就泛着玫瑰色的光泽。

“好了,让。我和神甫要去礼拜堂,早餐已经准备好了,你先去餐厅吧。”公爵没有兴趣再讨论这个问题。他们和我道了别,从侧门走了。

我费力地找到去餐厅的那条路,一边走一边想着公爵出的哑谜。我不否认自己的脑袋和他比是逊了一筹,但是这种模棱两可的话确实没法让人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口红?胳膊上?这能说明什么?

长长的甬道两端立着古旧的骑士铠甲,我的皮鞋在地板上撞出轻微的哒哒声,它们从墙壁上反弹回来,让这条路显得空荡荡的。我心里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恐惧,但更多的是不安:这座巍峨的古堡里发生了命案,但绝不会是第一次,在漫长的历史中它究竟吞噬过多少人呢?玛丽也是因为受不了它的冷漠而离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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