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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38)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就要亲下来了。

我的脑海里却闪出林柏伦靠近的那个画面。

我一惊,本能地将他挡住了。

他被我顶住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得落寞地停在原处。就差区区几寸了,我却无法接受他的吻。

明明在很久之前,我就念念想想的吻。

“这段时间发生太多事了。”我偏过头来说,“我连工作都换了,发生了太多我解释不清,你也不会想听的事。”

他安静地沉思了一阵,说:“我也是。”

这句我也是,让我冒了一身冷汗。

横在我们面前的,是不是我所无法想象的沧桑变化?在一起的第三年,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有一些事情,不是你爱我我爱你,我们亲亲我们抱抱,就可以完美解决的。

伴随着恐惧的,是无力感。

我叹了一口气,再一次推了推他说:“我去洗澡。”

“嗯。”他乖巧地坐了起来,像小动物一般,坐在倾斜的沙发上,看我打开衣柜找衣服,将我目送进去浴室。

作者有话要说:困到无法思考的我,先写到这里了。

因为周六日忙得不可开交,所以才迫不得已断更的。

断更对于我自己而言也非常不友好,因为很容易会卡文。

谢谢一直等待的小可爱,爱你们~

我要倒下了,挥挥~~

第 35 章

在何星楚从浴室出来之前,我就把拿在手里翻动的,曾几何时看到一半,已经不太记得前情的书放下,关了灯,躺下来装睡。竖起耳朵,可以听见浴室门被打开,微不可闻的脚步声渐次挨近,床上有了轻微震荡。

不知道他看见我睡着了后,是怎么的表情。

在我身边躺下,耳边响起他的气息。

明明已经初秋了,可周围的人家仍然开着空调,轰轰的机械声无处不在,滴滴答答的滴水声扰人清梦。我背对着他,睁开眼睛,看着不知经过多少次反射的,从小窗斜照进来的光。枕头上是他的气味,空气中也还弥漫着洗浴之后的香与潮。

我身处在他的世界里。

“这段时间就像梦境一样。”他突然对着天花板低语道,就像吟一首睡前的小诗,“某天一个戴着眼镜留着小胡子的男人找到了我,说他们公司做的最新的广告想要用我的歌,歌的样本已经让品牌方听过了,对方很喜欢。他要买我的版权,但必须把歌改编,编曲和歌词都要跟上广告的意境。

这个梦大概就是由此开始的吧?我第一反应,就是高兴坏了,积极把编曲和歌词都改编了。广告一播出,就形成了一个风潮席卷了全国。全国的年轻人第一次知道了有一支演小剧场的摇滚乐队叫蜉蝣,当天广告曲在各大平台上搜索量飙升第一,第二天又登上了热搜第一。然后第一时间,唱片公司冒出来了,出示了计划书告诉我们,CD、周边要怎么贩卖,演出要怎么安排,第一年要达到什么目标。

这些从前都是我的工作,但在爆炸式增长后,我已经干不来全部了。于是就仔仔细细地签了合同,接着就什么都有了,工资、版税、演出费、提成……公司是很诚信的公司,每一笔账都透明、较真,我的手机就常常会收到进账的信息。

我赚到钱了,六年来,我是第一次真真正正见着了钱。用这些钱,我可以换个更好的地方住,我可以吃到更高级的饭菜,我可以换一身行头,能把车都换了……但是结果,我什么都没有换,肚子饿了还是自己烤土司吃,出门还是穿旧T恤,我把它们,一分一毫都存了起来,我想拿给你看看,它们全是你的。

都是你的功劳。最初去香港看演出那天,是我最丧的一天,贝斯手和鼓手都不干了,我已经不相信所谓队友了。对自己的表演方式也不再有信心,连歌都不再顺耳了。摇滚什么的,见鬼去吧。可是,和你一起排队进场时,你热情是那样高涨,在看live时,明明是那样害羞的人,却那样可爱地叫喊、蹦蹦跳跳的。摇滚什么的,真快乐啊。

那刻我又燃起了希望,我要再把自己的乐队重组起来,再把自己的信念贯彻下去。然后就有了阿淳、研凯,有了靠谱的控场担当和史上最骚气的鼓手。我重新调整每个人的定位,我时刻注意他们的状态、情绪和诉求,我使出了所有的气力。

因为来看live的你,笑得那样开心,你说我们是你见过最有趣的乐队。

如果没有你,这支乐队我早就不要了,它早就死了。但是因为你,我想拼死再来一次。

年初的时候,把你惹得那么生气,我懊恼得把电子琴都砸烂了。我把我的每一分钟的给了音乐,给了乐队,然而无论咋整,它都是亏本生意,我还得□□干别的,来糊口。我明明都已经拼死拼活了,我明明什么了不起的事都没有干,礼物没有,惊喜没有,我连陪伴都没有给你。你生日我演出回来赌在了路上,七夕、圣诞节我还要接商演,我……我是真的下好决心了,今年再这样,我就不干了,我真不干了。既然是因为你而继续的,那因为你而结束,也没什么不好的。

而现在,当钱一点点积蓄起来,你却不在身边,我终于明白,你不在,这些钱什么都不是。我做音乐并不是为了赚钱,我想赚钱只是为了你。我每天都在毛骨悚然中度过,这些数字原来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没有笑,你没有骂一句‘这该死的钞票’。你必须回来啊,你不回来,就连钱都没有了意义,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了。

我……”

“太长了。”我打断道,翻过身来看着他,“你还没说玩吗?我都要被你说睡了。”

他霎时无语,扭过头来看我,黑暗中他的脸像白莲一般,闪着圣洁的流光。当初听说摇滚乐手在追我,夏云的第一反应是“叫他滚”。“摇滚乐手都是SHI,你知道吗?他们吸烟、酗酒、玩女人,跟了他们,人不忠,钞票不见,还总是醉着,闹着,让你收拾烂摊子。真的,快点让他滚。”当时夏云是这么说的。

但是我的何星楚,他不吸烟,因为要保护好嗓子,他不喝酒不玩女人,这两样东西他一碰,就脸红。他只在台上闹,下了舞台,他就会板着脸,批评小武太孩子气,鞭挞杜子淳不够仔细,鼓励柳研凯更加自信。队友们依赖他,但又怕他,他脸一黑,几个人就发抖。

这大概是因为我遇到了世界唯一。

世界唯一的纯情摇滚乐手。

“钞票才不该死。”我笑眯眯地纠正道,“钞票最可爱了,小钱钱最棒了。”

他翻过身,跨到我身上,把手伸到枕头下去摸索什么。

“你找啥,难不成找银行卡?”我双手抵住他的胸膛说。

“嗯。”他羞涩地抿着嘴。

“我晕,你几岁,还要把钱藏枕头底下。”我把他扯过来说,“别找了,我不要,我现在啥都不要。”

他的脸停在我上方两寸处,说:“你真的不要?”

气息喷在我脸上,痒痒的。

我要啊,我要你。

我心里想,但是我哪里说得出口?我只是默默看着他,帮他把额发拨开,又掉下来,拨开,又掉下来。然后手指落在他的鼻梁上,滑到鼻尖,点在唇上,蹭上脸颊,下拉到耳垂、脖颈、喉结……

最后落回到胸膛,按压住那疯狂的鼓点。

他低下头,用嘴唇在我唇上轻轻滑过,蹭了一下,再蹭一下,蜻蜓点水地,泛起一圈一圈涟漪。然后,往更深处俯去,含住了我的唇,由上往下,轻轻吮吸。一阵阵电流行遍我的全身,血液被一点点烧滚,我微微扬起下巴,轻轻应和着。

我们总算亲上了,在经历了那么多个日日夜夜后,就如同久旱逢甘露,都贪婪地小心地品赏着这个吻。他把身体贴得更近了,一只手轻拂着我的耳侧,揉着我的发,唇齿上也开始了轻咬,咬着,舔着,然后往更深处探,直到把我完全掌握住,把我整个口腔,整个脑袋,整个心,整个意识全部占据去,掠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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