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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39)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嗯……”我脸上火辣辣的,有些透不过气来,双手禁不住搂紧了他,身体也微微调整着来迎合他。

舌尖和舌尖的触碰,幼滑的触感,让全身更加神经质起来。

他的胸膛起伏着,一下一下地压在我的胸口上,喘息着,热气蒸腾,额头已经濡湿。温度、湿度、力度和频率,像一手无形的手,拨动着彼此的弦,徒留震颤和共鸣。

漫长的吻,时而轻巧,时而缠绵的舌,小蛇一般调皮、恣意。吸入沁人心脾的暖潮热浪,吸吮甘甜如蜜的琼浆玉露,释放意乱情迷的温情爱.欲。我的脑海里想起他刚才的那些话,我已记不太真切了,只剩下片言只语在脑海里飘荡着,撞击着。

我们早就熟悉了彼此的身体,反反复复地试探和记忆过,哪种吻最舒适,哪种拥抱最温存,哪寸肌肤最敏感。经过解密的行进却仍有冒险的刺激,因为我享受他的方式,迷醉他的喘息,感应他的张弛,无论多少次仍是炽热难耐,仍是升腾跌宕。

衣物褪去,赤诚相对,抚摸逗弄就像挥洒自如的画家之手,勾勒出属于彼此的浓墨重彩、高低起伏……最后交握起来,随着眩晕和快意渐次紧箍。每次到达难以自已的境界,他总会轻咬着我,严严实实地堵着我的嘴,以抑制快.感冲到最高处时的呻.吟,以释出侵入皮肉骨髓的痉挛。

我气喘得几乎要背过去了,因为呼吸太深还轻咳了几声。他把脸埋在我的脖颈里,有节律的呼吸仍要挑弄我,汗水顺着发尖滴在我的下颚、缩骨,痒痒的。我想把汗水抹走,最后却揉了揉他的头发,希望能驱散一些他的热气。

通常要平复差不多十分钟,我们才会慢腾腾地清理自己。基本上不会糊里糊涂睡着,无论有多累。因为,他有洁癖啊。很多时候我都会只躺着,他递纸巾,递毛巾,如果体力允许,他会跑去浴室调热水。

现在,他伸手去摸纸巾,突然想起些什么,“啊”了一声:“惨了,我不记得戴套套!”

我心里也慌了,担心地瞪着眼睛,随即我淡定下来,说:“没关系的,我吃药就好了。”

“对不起。”他把我抱紧说,“对不起,对不起……”

“好啦,一回半回没事的。”我扫着他的背说。

“我要现在去买药吗?”他问。

“不用,72小时有效的。”我说,移了移身体,让他抱得舒服一些。

夜,又恢复了平静。

我又轻松又困顿,很快就睡着了。

我总是很快就会睡着,尽管我失眠是我的常态。

因为我知道,他会睁着眼睛,等到我睡着为止。

他从来不会在我睡着之前闭眼,不是因为他会打鼾,不是因为他会磨牙,而是他最怕我睡不着。

作者有话要说:用第一人称开车,我想我是不要脸了……

以后还有得开呢,哈哈哈哈哈哈。

预告一下,派几章糖,好戏还多着呢!

第 36 章

在“绛”上班的好处,就是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店铺时而中午,时而下午才开,视老板娘,也就是那位长得像安娜·温图尔的心情而定,当然,还有手上的订单。我以为主顾们大多非富则贵,实则小资乃至中产阶级的顾客也不为少数。倾听诉求、量体裁衣、扬长避短,是我每天的工作,而正因为每个程序都那么因人而异、各不相同,这份工作变得细致而有趣。

过去我低头只顾画图,抬头只知道应付老板,殊不知,真正造就一件衣服的,不光是我的臆想,和老板的利益追求,而是顾客真正的需求。窥一斑而知全豹,到店的每个个体,其实都代表了以她为例的身材、气质、身份和喜好相似的一大个群体。因此每跟着老板接手一单,我都会做个手绘的工作日志。

毕竟我的志向,最终并不是定制,而是成衣,是品牌。

我真想拥有自己的品牌。

老板其实叫刘水晴,是那个年代非常普通的一个名字,她当然不似安娜·温图尔那般恶魔、毒舌,相反,她是个非常新潮、富于个性的老妇人。这天,她一眼就看到我脸色和以往大相径庭,还过来端起我的脸仔细瞅了瞅,说:“一看就知道被睡了。”

我的脸瞬间窘出了猪肝色,这样还得了,被睡了都能被看穿,以后还睡不睡?

谁知她指了指我的脖颈,我拿小镜子一照,乖乖,赫然一个手指头大小的草莓印。我啪的一下把草莓印捂了个严严实实,一旁的老板却已经笑声震天。

“你都是过来人了,就别取笑我了。”我缩起脖子说,她却拿来粉底液和遮瑕,来给我仔仔细细地把印痕盖住。

我挺直着身子,享受着她温暖灵巧的手指,看着她花白的头发和姣好的面容,想起倒是没怎么听说她提起家庭和丈夫。

“我当然是过来人。”她笑眯眯地说道,“这个年龄正是最甜蜜的时期呢,因为熟了啊,已经熟透了,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什么都好,身体、思想、经济,各样都到了黄金期。所以恋爱谈起来啊,无论是怎么的男人,只要往死里喜欢就好。”

我把嘴巴圈成了“O”型,问道:“BOSS听上去情史丰富啊。”

“我交往过不少艺术家。”她眨眨眼睛说,“你可以把你那小子亮出来,让我分析分析。我不是你妈妈,可客观多了。”

说起我妈妈,那是一棍打死一船人。

“嗯……”看来闲谈时间到了,我倒了一杯咖啡给她,想乘机组织一下语言,“就是个摇滚乐手?”

“摇滚乐手可不行哦。”老板皱起眉头摇摇头说,“我也交往过摇滚乐手,摇滚乐手脑筋都不太清醒。”

我忍住笑说:“可是我刚好捡到了个脑筋清醒的。”

老板却仍是一脸的不认同,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渣男扎堆都这样,除非不混圈子,世界上有不混圈子的摇滚乐手吗?这就很好解释男人有钱就变坏的定律,钱把他带到了污浊的圈子里,就好比布胚进了染缸,再也洗不白。”

老板这一番话着实惊心动魄,何星楚不仅是摇滚乐手,而且还有了钱,岂不是连渣都没了?

聊了一轮,我说“人好可破”老板却还是摆摆手,还给我分享了她和各艺术家交往的奇葩事,什么作家、画家、建筑师、摄影师……说起摄影师,我心里一沉,事到如今,我得清理现场了。

于是到了下一个休息时段,我整理好心情,给林柏伦打了一通电话:“林先生,我们的演戏必须结束了,我会整理好语言,和我妈稍微交代一下。你这边……也得跟林伯伯简单说明一下……”

我先是断句太多,到后面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什么时候?”他简短有力地问。

“今天。”我也简短有力地答。

这个时间太急切,因此也太刻意了。他敏感地一语中的地问:“你是不是和前任和好了?”

我呆呆地站在店铺侧边的巷子里,望着对面斜阳照耀下的盆栽,有些怅然若失。

“是。”我答道。

“欸。”他的语气立马疏离起来,是那种因为害怕伤害而条件反射一般的筑起高墙,“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我配合地自嘲地笑给他听。

“那么,劳烦你了。”我结束道。

“我会干脆利落地帮你搞定的。”他继续调整着语气,甚至冷淡到了像我们初初结识那会。不,应该说比那会还要冷淡。

我在那头频频点头,以减轻心中油然而生的歉意和自责。电话挂掉后,我还在原地呆立了好一阵,入秋以来第一次这么真切地感受了,夕阳褪去后的秋日傍晚的薄凉。

而妈妈那边,比我想象中要容易搞定得多了。我原本以为她会指责我的轻率,然后缠着我问长问短直到搞清楚事情的始末,并分析出孰功孰过。为此,我还绞尽脑汁准备了一套破绽百出的说辞,但结果是,话出了口,她先是吃惊地顿了顿,然后便无奈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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