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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6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我还想说,千万不要清唱,清唱毁歌,还毁自己。

但歌声一出,我就啪啪打脸了。

我忘记了,当初那个苦恼于自己“不擅长唱歌”的何星楚,早已经炉火纯青了。

他可是能在演唱会上整首歌蹦跳着唱而不喘一下的歌者。

清唱的歌声反而更温柔、美妙了。

这歌声唱着唱着,似乎越来越近了。我转脸一看,拿着麦克风的何星楚从停在不远处的保姆车上下来了,把我呛得差点背过去。只见他怀里躺着一束漂亮的洋桔梗,粉粉嫩嫩的颜色和他灰色的帽衫配搭得特别好看,他把最后一句唱完,停在距离我三米远的地方,软软糯糯地笑了。

我觉得有些紧张,有些生气,手不由自主地抓紧了挎包的肩带。

他给我递上花束,麦克风还举在嘴巴前,说:“情人节快乐,亲爱的。”

“我很快乐。”我皱着眉头接过他的花,“话说你先把麦克风拿掉吧,你声音传遍了整个广场。”

可是他不听,反而问道:“你怕吗?”

我怎么能不怕?我都快羞死了。

我伸手过去,把他手上的麦克风移开,可是已经迟了,我们的周边已经围了一圈又一圈的人。我急促地低声问:“你搞什么啊?”

“我谢罪啊。”他说,原来他并没有忘记我们在冷战,他又把麦克风放到了嘴边,酝酿了数秒,郑重其事地说:“对不起,我错了。”

他每次一认错,我就会条件反射般地湿眼睛。

他是被爸爸饿了八年肚子,都不肯说“我错了”的人。

我怕是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他说“对不起”的人了。

我收起咄咄逼人的目光,但仍然是嘴硬说:“你老是这样说,已经不值钱了。”

“我知道。”他说,声音通过音响轰轰地响着,“但有一句话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想,大概会很值钱的。”

他说话像念诗,我不由得被他认真的眼眸吸引了去。我像是稍微受惊的小鹿,有些萎缩,但又不舍得逃去。我咬着唇,心如战鼓地听到他说“我爱你”。

他那样直挺挺地站在那里,率真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广场。话音一落,就有男男女女们骚动,讨论,低笑。我分明看到他的鼻头红了,眼底潮了。

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当着全世界毫不畏惧地将我亲吻的他。

“请你——”他突然在我跟前跪了下去,我额头就不可遏制地冒了细细密密的汗,手臂上都是鸡皮疙瘩,那是被感动突袭心脏的全身剧烈反应,我几乎有点呼吸困难了。他跪得那样毫不迟疑,那样凛然,抬着头亲昵地恳切地直勾勾地看着我,举起手中的戒指盒,打开,里头是香奈儿的山茶花轮廓钻戒。

世界上大概没有人能比他更会投我所好了。

而这只戒指的价格告诉我,他会给我最好的。

我使劲地咬着自己的嘴唇,似乎快要咬出血了。

“请你让我幸福吧。”他依然把麦克风放在嘴边,话音一落,路人们的起哄声此起彼伏。

我怀疑他买通了这几百个路人,不然他们怎么会异口同声地拍着手喊“答应他,答应他……”?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虽然素不相识但齐心协力的真心实意的“答应他”就像有着神奇的魔力。我在那欢快的节奏里,在他如水的目光中,捂着嘴巴哭了起来。

“笨蛋。”我抽泣着说,“我以为你不要结婚了。”

“我也以为我不要结婚了。”他笑得纯粹,“但我要和你结婚,我只想和你结婚。”

我哭得稀里哗啦的,认栽般地说:“好吧,你娶我吧。”

我伸出来的手是有些发抖的。

他跳着起来的时候,脸上居然也有若隐若现的泪痕。给我戴戒指时,手抖得比我还厉害,眼泪还掉到了我的手背上。

凉凉的,痒痒的。

他一把将我抱住,居然在我耳边哭出了声。

呜呜呜,呜呜呜的低泣声,好像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最珍贵玩具的孩子。

他泣不成声,因为终于可以被我欺负一辈子了。

我揉搓着他的发,我还要这样,疼他这个蠢萌的摇滚乐手一辈子。

全文完^_^

作者有话要说:又完结一本了。

自知依然是漏洞百出的,但这本给了我非常多的体验。写完当然是意犹未尽的感觉,有点对不起男主,因为没有完美地书写他。

感谢一直陪伴着我的小可爱们,循例地,给你们再鞠躬~~

下一本会写非常精彩的故事,这次会在故事性上多下功夫,当然还会一如既往地,带入一些哲思,希望能给大家带去一些有意义的文字。

真心的,下本请继续支持我!

以及,永远不要忘记叶映,不要忘记何星楚,不要忘记在这诺大的都市里努力爱着的每一个人。

并且,请你们也要努力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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