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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29)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在我的耳边,想起何星楚的歌——

本该分开的我们,明明已经分开,却还是会以你为标尺,度量着他人。

就算我跟林柏伦在一起,我还是分分秒秒想着何星楚的事,拿他们比较。结果虽是林柏伦明显更优,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反而越来越悲凉。

够了,我不需要任何人,我不需要呵护,我不需要安慰,因为一切都只会是于事无补,做什么都只是徒劳无功。

我捂着即将呕吐的嘴巴,我没有吐出来,嘴巴里来不及吞下去的液体在我的指缝间流淌下来,滴落在他干净沉静的木地板上,是酸涩的。

回过神来,我的脸上已经挂满了不知从哪里来的液体了,也许是汗,也许是泪,也许是酒精。我浑身抖得像筛子,一度背过气去。

“你别这样,你冷静些。”林柏伦无措地揽着我,不料却换来了我毫无缘由的撒野。我的嘴巴里只有呜呜呜的声音,但我却清楚听到自己的声音——

“救救我吧,有谁能救救我?”

“冷静些!”林柏伦吼道,将我拖进了浴室,扔到了浴缸里,打开了冷水,劈头盖脸地往我头顶上淋去。我还在挣扎,被这冰冷往头上一浇,打了个激灵,脚下一滑,跌坐在浴缸里。水还没有停,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最后蜷缩起来,将头埋在了双臂里,抱紧全身发起抖来。

林柏伦把水关上,浴室里剩下滴滴答答的水声,和他的喘息。他头发凌乱,脸也红得发紫,唇上却毫无血色。

他把水调到舒服的温度,将花洒头塞到我身在,跪在浴缸边上抹了抹我脸上的水,软软的说:“洗个澡吧,洗个澡就好了。”

我接过花洒头,抬眼看着他:“对不起。”

“没事的。”他包容地笑笑,嘴边漂亮的笑纹,像是明镜之湖上泛起的涟漪。他捏了捏我的下巴,便转身走了出去。

洗完澡,我除了身上还有各种不适,精神平静多了。门把上放着他的T恤和短裤,我穿了出去,却发现他揉着眼睛站在门边。

他怕我酒醒不了,要出意外。

他看看腕表说:“八点前我必须交稿,但现在五点了。”

他苦笑起来。

我却连对不起也说不出口了。

他递给我一杯热牛奶,让我喝了去睡。我看看拐角处他房间里的床,有些恐惧。

我怕我又失眠。

我喝醉就是为了能入睡,现在,我又醒了。

但我不能把这些说出来,因为他帮不了我。我爬到床上,棉柔柔的叫人惬意。从房间的门口我看到在只亮了一盏落地灯的室内,那台电脑发出莹蓝的光。冷光照亮了他疲顿的脸,他却板起脸咬着唇专心致志地工作起来。

我又想起了何星楚低头写歌词的那模样。

这两个男人,在雕塑我的生命。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还要上班的我,究竟为什么到了现在还要写着?

苦笑。

保佑我明天早些更完。

mua~晚安!

第 28 章

这一觉我一睡就是十多个小时,醒来的时候已经夕阳西斜,金黄的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也许是睡得太饱了吧?我觉得浑身轻松。凡事只要是睡一觉就好了,睡眠就是所有痛苦的解药。

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客厅,因为窗帘全部都拉上了,所以客厅有些昏暗。银白的电脑屏幕还在亮着,林柏伦趴在茶几上睡得不省人事。这家伙居然没有设置屏保,估计是个争分夺秒的强迫症患者。

我看到电脑屏幕上复杂的修图软件打开了好几个,上头还有一张他最后处理的照片。那是一个我熟知的品牌的新款硬照,油画质感的画面里,在烟雾萦绕的森林中,披着一头长卷发的苍白的外国模特,红豆色的连衣裙修饰大大的木耳边和五颜六色的蕾丝,她手里拿着一把血红色的浆果,强烈的颜色对比,让人恍若在梦中,如此静谧,如此安详。

我能够想象出他拿着相机,在山林中拍下这一幕幕,在人群中显得过分安静,甚至木纳,但是每按一次快门,却又是那么专注与专业。他深深地晓得和周围世界的相处之道,一切都源于他太了解自己了,从来都不会追求在自己需求之外的东西。

我给他盖上一张毯子,不小心就把他弄醒了。他僵硬地抬起身子,摸着脖子痛苦的声音道:“痛死了……”嘴里还发出嘶嘶的声音。

“因为你趴着睡啊。”我坐在沙发上说。

他仰过脸,枕在沙发上,侧脸看着我。看到我饱睡后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笑了,说:“欢迎回到人类世界。”

我自嘲地无可否认地笑了起来,也把自己放松到了沙发上。在他的身边,我就是毫无顾忌。我明知道她看我的这个角度,会把我看得很丑,而我看他的角度会使他看上去完美无瑕,可我还是安心的丑着。

“你还好吗?”他关心地问道。

“棒极了,重生一样。”我笑着说,“就是有点隐隐作痛呀,我的胃。”

“那是肯定的,你看你昨晚那喝法。”他说着,像机器人一样挣扎着站了起来,歪歪斜斜地一边活动着关节,一边走向厨房,“这都是晚饭时候了,我快饿死了,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什么呢?我什么都想吃,我口水直流。这是一个好的征兆,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一个吃货的生存欲。食物来了,就是春天。他麻利地在厨房里面张罗着,从冰箱里面拿出各种食材:西红柿,鸡蛋,猪肚,青椒,小葱……猪肚是现成的一盒,从超市里买回来,看日期还很新鲜。

冰箱有着最基本的食材,可以看出他是个自炊男。

我无所事事地来到厨房,问他是否有什么事情是我可以帮得上忙的。他让我把西红柿切好,把姜切片。水在锅里面煮着,等着把西红柿投进去,滚出温柔的汤。

可见我刀法实在是烂,他睥睨道:“你也太不在行了吧?”

“平时都是我妈在做。”我看着切得奇形怪状的西红柿,不好意思地说。

“你妈真够疼你的。”

确实是,如果爸妈没有离婚,想必她会以儿子为中心,但自从离婚后,在每日对我耳濡目染中,不由得万事以我为先了。所以作为报答,我实在不忍心让她担心。

林柏伦淘米煮饭,青椒、小葱切条,锅内放油、花椒、姜片,然后把切好的猪肚上锅,立马就溅出了香味。有多少男人做料理都是为了展现自己的魅力,而他,却是全心全意的把自己交给了食物。

还是那样,他做一切,都只是为了讨好自己罢了。

他专心地翻炒着,动作那样流畅娴熟,腾起的烟雾氤氲了他的脸。在杂杂的声音里,我想起来他十几年前就失去了母亲,家务事一定没有少干。他曾说过林父会特意到市场上挑选新鲜的海鲜,张罗一桌子饭菜。大概这两父子,一路上都这样亲密无间的合作着,把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努力地经营下去。

“你不跟你爸爸住吗?”我好奇的问,这里并没有任何林父的痕迹。

“我们喜欢各过各的生活,他也经常来,我也经常回去。”他把青椒和小葱一同放进了锅里面,就算是把最后的一道工序完成了,他的脸上露出了安心感,“就是房子当初还是他让我买下来的。”

“全款吗?”我惊奇地问道,如果是的话,大概是林父的大力支持吧。

“怎么可能,首付啊。我每个人月都供着房,压力可大了。”他苦笑道,“所以我完全不觉得你……前男友现在的经济状况有什么问题,至少他没有负债上百万呢!”

从他口中提起了何星楚,让我的心不可遏制地又痛起来。我没有接他的话,还好这个时候,香喷喷的青椒猪肚上桌了,我们得以转移到了饭桌上去。

等到西红柿蛋花汤和米饭完成后,热腾腾的食物便都摆上了桌。我们默默地吃起来,简单的饭菜,却吃出了无尽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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