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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28)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

我等你,我明明在等你。

我的眼睛又模糊了。

这时,妈妈的电话打进来,询问我在哪里,和谁,为什么还不回家。我大声地口齿不清地说,我一个人呢,我一个人一个人呢,别担心,我不回去了。

我不回去了,回去也不过是失眠。

她还是不死心地问着,问着,我也不断地扯着,扯着,我说我在公司里,我要通宵加班。不知反复说了多久,她才不情愿地挂了电话。我又给夏云打电话,叫她陪我喝酒,她在床上,睁不开眼,只是苦口婆心地劝我回家。

劝着劝着,她居然又睡着了。

结果,我也差点睡着了。

可是我不能睡在这里。

在意识残留的最后一刻,我想起了林柏伦,我想起了他说他很可能会成为我的哥哥,我想起了他那张老练、冷漠的脸,想起了他一句句无情的不中听的话语。

这个性冷淡,太可靠了。

于是我眯起眼睛,用最后的意志力给他拨去一通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一卷,请继续支持我!

第 27 章

拨通电话后的第一句,我问他是不是醒着。他用疲惫的声音回答我说,他在加班做后期,恐怕要通宵。

我能想象他趴在电脑前那副憔悴狼狈的模样,不由得心情舒畅起来,大着舌头告诉他,我正坐在小黄船上睡觉,可能很快会被人把身上的财物洗劫一空,说不定会被坏人掳走卖掉。

他郁闷地不知道怎么接话,好一阵才问:“你说什么?”

我实在是困得没有力气说话了,说完一句“我醉了”就连电话都摔了下去,小船似乎航行起来,在暴风狂澜中颠簸行驶着,我被困在了大海中央。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想起曾经调查过醉酒死亡的原因,除了酒精中毒,还有可能会被呕吐物憋死,会冷死,会摔死……

我是不是把自己推向了死亡边缘?

如果被挖掘成了新闻,我一定被嘲笑为“失恋致死”。

我真傻。

最后我放过了自己,就在这小船上失去了意识,沉入了无边的黑暗里。不知过了多久,才被一双温暖的手摇醒。五面环绕的酒店、商场还灯火通明,恍如白昼,但路上已空无一人,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也似乎正打着盹儿,偶尔一辆四轮怪物呼啸而过,把人胸中的寂寞碾压得生疼生疼。

我抬起眼皮看到手的主人——下垂又上翘的内双眼睛因为疲倦成了浅浅的双眼皮,秀山一般的鼻子,毫无欲念的冷静的唇,是林柏伦。

我一骨碌爬起来,他倒着的脸立马在我眼前摆正了,鸡窝头自是不用说,唇上、下颚还冒着青色的胡茬。而且,他还戴着眼镜,莫名的书生气叫人保护欲徒升。我瞬间酒醒了不少,出神地定睛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看我凌乱得不知经历了什么,看我浮肿颓唐,看我萎靡不振,跟他所知道的我相差万里。他突然就怜悯我了,痛惜我了,目光软下来。他突然不动声息地轻笑一声,笑出了绵长的情意。我敏感的心里漏跳一拍,我知道我们将会发生什么。

我几乎是屏住了呼吸。

他太好看了,上翘的唇角全是了然和历练,他什么都能洞察,他能将一切咀嚼得透彻清明。彻彻底底的成年人做法,先用眼神亲吻你,将你看迷离了,再实实在在地问下来。

刚好我在很久之前就像接吻了,所以我接受了。

虽然心里没有百分百准备好,虽然我的心里还有别人,但我还是可悲又可恨地闭上了眼睛,成为了再潮涨潮落中被推来搡去的一叶小舟,用仅剩的一丁点自主性,去去享受这个吻的柔软和暖甜,去享受给我这个吻的人的温柔鲜活,去品尝它,去舔舐它。

他的气息虽重却稳,风吹过我的头发,轻拂在他的脸上。他是冲动的,冒险的,他有些紧张,唇上全是小心翼翼的试探。他紧贴着我,并不轻举妄动,等到胸中的骚动越来越强烈,才谨慎地往深处探了探,我听着他的鼻息,我听到了他喉咙里吞咽的声音,我感受到了他唇上的蠕动。

他在表达着什么。但,这究竟是什么呢?是爱吗?

那样温柔,超过我所有的认知那般温柔。

他是我浅薄人生中,第二个吻上的人。

我的脑海里却顽强地闪现出何星楚曾经给予我的吻,在江边,在街道上,在地铁口,在床边……我越想,就越痛,就越软弱,就越要索取亲吻。

这个吻消除了我们的困顿,当我们重新又对上了彼此的目光,我因为凌乱,因为软弱,心里只想逃避。因此我又想再度躺回去,他却一把将我捞起来。

“别在这里睡。”他几乎耳语,将我扶起来,试图将我揽过去再提起来。我连忙撑起身子摆摆手说:“我自己能走,能走。”可是不能,到最后我只能把下巴抵在他的颈脖,才得以停止下沉。

“我送你回家吧。”声音从他的脉搏里传出来,嗡嗡嗡的。

“别,我妈烦透了。”我想到我那明明很疲惫还要问长问短的妈妈,就烦躁。

“你有义务让你妈妈放心。”他端出大人的模样来。

“可是我现在更想让我自己舒服。”我几乎啜泣地说,带着自责,还有求饶。

他叹了口气,拍着我的背问:“你怎么了?”

“你怎么了?”

似曾相识。

“我是双失人士,所以,原谅我。”我脸皮变厚了,近乎撒娇地说。

平日的我不这样,一定是酒精惹的祸。

又是轻轻一笑,他居然问,是真的吗?

“什么真的假的?”我反问。

他似乎默认了,没有再问,而是大胆地说道:“既然这样,去我家吧?我家有Penfold。”

听到酒的名字,我眨了眨眼:“真的吗?”

我仅存的意志分明在呐喊“别去,叶映”,我的身体却跟着他上了出租车。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他望着窗外的景色想心事,而我却一直在水底挣扎着。他挨在座椅上,只留给我精致的鼻影和唇线,一路向下延伸到下颚、喉结和锁骨。

什么都已经长成的男人,处处入画。

他的家是在地铁附近的大户型复式公寓,这个公寓推出时很受欢迎,因为是带产权并且离新城非常近。这一带,是夏云租住的附近地带,是年薪二十万以上的人才会踏入的地方。我昏昏沉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电梯一上一停,我差点没有吐出来。

他见我又差点滑下去,又伸出一只手扶着我。毫不迟疑的有力的手,反而让我放心地下沉,因为我知道,我不会下沉。夏天薄凉的衣物让肌肤相贴,我感到更热了,头发贴在了脖子上。

似是而非的拥抱。

让我又想起何星楚曾经放在我身上的手,这副身体,哪里没有他的痕迹呢?

林柏伦的房子,是约有90平的套内面积的三房套间,楼下一房,楼上两房,因为是自带精装修,设计特别舒适亲和。而且是温馨的,全新的,完全是我心水中的房子。走进去,就像走进了自己描绘得滚瓜烂熟的一副画里面。

是跟何星楚那出租房截然不同的地方。

我一走进去,就看到了放在柜子上的Penfold,就像在沙漠里行走的人看到了水,冲过去就抓住了那瓶酒。他也几乎是同时冲上来,摁住了我手中的酒,担忧地说:“你真的要喝啊?”

酒是□□,也是解药,我执拗地抢着酒瓶,带着哭腔喊道:“让我喝,让我喝啦!”

他眉头紧皱着,无奈地翻出开瓶器,麻利地这瓶香喷喷的酒。我闻到酒的味道,像吸毒者嗅到了□□的味道,失去了理智,拿起酒瓶就整支咕噜咕噜地往嘴巴里灌。

苦涩的,辛辣的,刺激的,越喝,我就越想喝,脸上烧滚了,脚下漂浮,眼前又转动起来。这感觉真好,人也不再虚空了,反而是病态地饱胀着,炸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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