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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了一个怂货(出书修改版)(29)+番外

我笑了笑,低头又抽了一口烟。

我没跟他说过我有多喜欢唐晓,我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能有那么的喜欢。唐晓在电影院里抱着爆米花桶的时候,在舞台上上蹿下跳的时候,在镜头面前声嘶力竭的时候,在办公室里兴奋地打开香气蒸腾的饭盒盖的时候,在我沙发上捧着碗睁大眼睛一边看电脑一边呆兮兮刨饭的时候,在任何地方低着头粗着嗓子跟我结巴的时候,我都能意识到自己脸上藏不住的微笑。

试镜那天他得知我不再演戏,找上门来犯二撒泼又哭又嚎,呜呜嗷嗷闹了一通之后躺在我家沙发上,伸长四条爪子昂着脑袋毫无芥蒂地打呼噜,睡得满脸都是傻笑。我在旁边看着他,突然觉得这就是一辈子。

冰凉的气息凑了过来,一大片殷红多汁的西瓜出现在眼前。唐怂货举着西瓜,粗着嗓子一拧头,“吃!我挑的!甜的!”

好啦,我知道你,你甜的。

……

我们在瀑布附近拍了不少照,潮气弄得衣服都湿漉漉的。回到车上之后,大家都忙着换外衣,谨防感冒,就唐晓翻来覆去地擦我那相机。

我那是个普通的入门单反,读书的时候烧钱买的,用到现在都六七年了,有些老旧,难为他比我还宝贝。

“喜欢上拍照了?”我问他。

“嗯!”

“这个先给你玩,玩顺手了再给你买个好的。”

唐怂货第一个反应是把相机推出去,然而爪子还犹豫不决地抠在上面,嘴里硬道,“不用你送。”

“嘿,谁说我白送了,回去给我做一个月饭。”

他脑子完全没跟我对一条路上,算了一会儿说,“我买个新的还你。”

“你当你多有钱?”我往他脑袋上一拍,“别乱烧,省着!”

他接这条片是赚了一些,够还他家的债务,但是多存点儿总是好的,你怎么知道下一条片约什么时候来。老子当年就是穷死在这上面。

不过他也不用怕穷,老子疼他,有老子一口菜就有他一口肉。

第18章

晚饭果然吃猪肉粉条,香飘数里,我们刚把车开到院门口,就开始咽口水。

唐晓率先奔进去帮他爸做饭,我找附近坝子停车,赵小丁和小场记又去陪唐妈妈聊天摆碗筷。

唐妈妈给我们每人都倒了一碗葡萄酒,她自己用鲜葡萄泡的,就等着我们玩累了回来喝。

“他妈妈真好,”赵小丁趁没人的时候跟我小声念叨,“真慈祥,我也想有个这种妈妈,呜呜呜。师父,我觉得他妈OK的,你们好好跟他妈说说没准能接受。”

“接受个蛋,”我反驳他,“他妈身体那么差,万一心脏病发当场卧倒……”

赵小丁又用“师父你脑洞竟然这么大,徒儿十分佩服”的眼神看我。

唐晓这时候满头大汗地端着两盘菜匆匆跑进来,并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又要满头大汗地出去。

“等等!”我唤他,伸手给他擦了擦额头上蹭的一块煤灰。

正好掉在那天的伤口处,虽然已经结疤了,还是小心得好。

“啧啧啧,”赵小丁在后面瞎感叹,等唐晓走了,“师父,你别光秀恩爱呀,什么时候把他娶进门啊?你们俩就不能把话说开了?我这看着都替你们捉急!”

你懂个蛋,老子刚刚才弯!从接受自己到勇于进取,这总得有个过程吧?!况且凭什么啊,偶像对粉丝告白这像话吗?像话嘛!

我虽然这么想,但是心底承认赵小丁批评得也对。我读过一本书说得好,是男人就该脱裤子,办实事!唐晓怂成这样,实在是指望不上,我这又算来拜见了岳父岳母,咳,也该有点进展了。

我心绪不宁地吃晚饭,唐爸爸跟唐晓做了一大桌饭菜,撑得赵小丁直叫唤,我虽然心头有事,但是还是狠吃了三大碗。

当晚四个人一起出去压田埂——实在都撑得坐不下去。

“小糖包,都赖你家成天做好吃的,我辛辛苦苦练的小蛮腰都没了!”赵小丁一边走一边说,“羊羊羊你不会嫌弃我胖吧?”

小场记赶紧抱着他胖胖的小蛮腰,把他揽过来亲了一口,小声地说,“不嫌弃。”

我被他们肉麻出一身鸡皮疙瘩,捂着肚子不说话,生怕自己一张嘴一个饱嗝打出来,形象全无。

唐晓挺开心,在地里一会儿钻进去一会儿钻出来,也不理我们说什么。

“小糖包走太慢了!”赵小丁大声地嫌弃他说,“师父!我跟羊羊羊先去逛逛,不等你们了!”

然后悄声跟我说,“师父,这片高粱地很实用,你懂的!我跟羊羊羊演红高粱去了,你们也要加油别NG!上次送你的套套带在身上了吧?”

这是麦子地!小浪蹄子!我一巴掌把他拍走。

唐晓过了老久才从田坎下面爬上来,狗眼睛一望,“小丁哥走了?”

“走了。”

他“哦”了一声,四下又看看,手一指,“去那,视野大,看星星。”

我们俩踩着泥巴路一脚深一脚浅地往附近一小山坡上走,穿过人家屋后头,有只大狗在围栏里汪汪地吠我们。

“嗨!”他喝它。

会摇尾巴的动物之间真是有默契,那只狗立刻不闹了,还在黑暗里发出讨好的哈气声。

唐晓往附近地里刨刨,抠出一小截红薯,丢进人家围栏里,立刻传来舔食的声音。

唐晓往裤子上使劲擦了擦手,回头冲我伸手说,“这里有坎。”

我抓着他的手,垮过土坎,一步一个坑地往上爬。吃太多了,走起来颇有点儿吃力,我竭力抑制着不要打嗝,而他低头看路,手一直就没松开。

一直到爬上山坡,我才意识到一手的汗。

我下意识地收手,居然没能挣脱,唐晓毫无自知地把我攥得死死的。他四下张望着坐的地方,半点儿没注意我的小动作。

然后牵着我要过去,“坐那儿。”

一到地方他就自动放开我,弯腰搬石头砌凳子,拿手拍了拍灰,“坐!”

我跟他一起并肩坐下,往远处一望,禁不住看呆了——这里景色是真的好,月色下绵延的丘陵在眼前一字铺开,一江春水如紫缎,缠绕在丘陵之间,河谷里团团簇簇的红瓦房是花样繁复的缎边。蛙叫虫鸣隐约入耳,坐在这里往下看,乡间生活像在脑海里铺开了画卷,视野里的一切都显得安宁而祥和。

但我们坐的这个地方偏僻阴冷,分开草丛走来完全没有路,四周怪木朝天,要不是唐晓带我,我一个人是压根不敢来这儿。我看他一路走来熟门熟路的样子,就想起他的小时候,是不是经常这样独自走到这个僻静的山坡上,缩成一团坐在树底下,看着别人的生活。

此情此景,突然觉得有点儿眼熟。

我恍然大悟,他为什么会对我在《夜哭》里的表现一见钟情。那个心狠手辣却又头脑不够用的小混混,在他短得可怜的童年闪回里,就是这么孤零零地游走在城市边缘,一个人坐在废弃的高楼顶上,遥视众生。后来他替老大顶罪进了监狱,坐在床上看其他犯人欢度春节,神色阴冷,却还是忍不住嘴角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