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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与日出.印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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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海与日出.印象 by 于睫

“哥,走吧!我的小提琴课要晚了!”于睫扯着于瞳的衣袖提醒他。

于瞳大梦初醒般地说:“就罚你每天接送小睫去音乐学院上课!”

我愣住了:“这不叫罚吧?!我每天也要去哪儿上小提琴课。”

“是吗?”于瞳皱了下眉,“没关系,你给小睫当保镖吧。他要有事,我就找你算帐。”

“哥,还是你送我吧!我不认识他。”

这小子,见我三回了还说不认识。“好吧,那认识一下。我叫齐歌,齐声歌唱的缩写,是你哥的同班同学。我知道你叫于睫,上五年级。”我握住他的手,“我们现在认识了。今后你叫我齐歌或哥都行!”小睫弯了弯长睫毛下的黑眼睛,笑了。

最后,于瞳还是和我一起接送于睫,可能是他不放心,也可能是小睫坚持要他哥陪。反正后来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往返于音乐学院。熟悉了一些后,我也随着于瞳叫他“小睫”。他叫我“齐哥”,还一再声明是哥们儿的“哥”,不是歌唱的“歌”;不称呼我单字的“哥”是为了有别于他的亲哥于瞳。

一次,从音乐学院回家的路上,我问于瞳:“你觉得老这么打架有劲吗?”

“没劲。”于瞳低头踢飞一颗石子,说:“真他妈没劲。谁让你们空军的老招我们,连我弟都打。”

“你别来劲啊!”我瞪他,“你们新华社的要是不招我们,我们能打你们吗?”

“你说清楚,谁招谁啊?”于瞳停下脚步,掐住我的脖子。

“哥,你干嘛?”小睫一脸惊恐地拉于瞳的袖管。

“你少管!一边儿呆着去!”于瞳看也不看他弟弟一眼。

“算我们招你们,是我们贱招,行了吧?”看到小睫的眼睛,我实在不愿破坏现在的和平。

于瞳放开我说:“算你识相!”

“讲和吧!我真他妈打烦了!”我伸出一只手搂住于瞳的脖子。

“好!一言为定!”他也搭着我的肩笑了。

“今后,小睫就是我的亲弟弟!”我伸出另一只手揽住小睫的肩。

我和于家兄弟成了好朋友。有时我们在于家一起写作业,有时在我家打电动,有时一起跑到空军或新华社礼堂看电影,有时我和小睫一起练琴。

有一次我和小睫练完琴,于瞳往我们身上扔钢蹦儿,还不住的喊“大爷这儿有赏了!”我和小睫扑到于瞳身上逼他求饶。我当时有一种幻觉,好象小睫的亲哥哥是我而不是于瞳,我成为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我心甘情愿地对他好,为他做一切事,为他付出一切。

班上的同学都惊异于我和于瞳从一对死对头变成好兄弟。空军子弟和新华社子女之间的磨擦仍时有发生,但是失去了我和于瞳这两位灵魂人物,也没掀起什么大风浪,慢慢竟也相安无事了。等我们升到初三,大家忙于中考,打架之事竟绝迹了。可能其它班级也经历过和我们一样的过程吧!

其实中考对我来说没什么压力,我要考音乐学院附中的高中部,小提专业考试肯定没问题,文化课收分又低。但是为了能和于家兄弟腻在一起,我只好假惺惺地在于瞳面前摆出一副勤奋好学的嘴脸。于瞳是拼了命了,他要考重点高中,将来要考重点大学的新闻系,他的愿望是子承父业暨母业做无冕王。

我上初三那年冬天,期末考试前两个星期,我和于瞳在他家学习。于瞳和一大堆三角函数较劲,我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英语书,小睫回来了。

“小睫,你们学到那儿了?”我闲极无聊,没话找话。

“语文学到第30课,《一个苹果》。”小睫脱下大衣就翻书包。

《一个苹果》这篇课文我还记得,是关于上甘岭战役的事。七八个断水的伤员和卫生员分吃仅有的一个苹果,一圈传下来,一个苹果还剩下大半个。挺感人的。

“怎么才讲到这儿呀,我们那时候早结课开始总复习了。是不是,于瞳?”我简直无聊到家了,难得找到一个话题。于瞳却对我的骚扰无动于衷。

“哥,帮我看着,这篇课文要背诵。”小睫把语文书摊开放在于瞳面前,压着他的代数题。

于瞳皱了皱眉,把书塞给我:“反正你也不用拼命学,你帮他看着。”

“齐哥,背错了告诉我。”小睫端端正正地坐到我身旁的椅子上,开始背诵:“30,一个苹果……”

作者: 貔貅莲华 2006-5-15 14: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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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海与日出.印象 by 于睫

我扑哧一下乐喷了,把脸埋在桌上笑着不说话。

“还没背呢,你笑什么呀?”小睫摇着我的肩。

“他要背错了你告诉他,傻笑什么呀?”于瞳嘟囔了一句,继续与三角函数作战。

我笑够了,气喘不定地坐起来,指着小睫说:“亏你说得出来,三十一个苹果。要真有三十一个苹果还用得着七八个人分一个吗!”

小睫背得太快,把课文编号30和课文题目一个苹果连在一起说,听起来就象是三十一个苹果。

小睫也大声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后来我还逗着他说“卖火柴的小女孩穿着她妈的大拖鞋”,然后再责怪他:“你怎么骂人呀?‘他妈的’随口就来。”把他逗得哭笑不得。

当时的日子真是过得轻松快乐,无忧无虑。

*****

“齐歌!齐歌!”孙琛站在食堂门口叫我,把我从回忆中唤醒,“一顿饭花这么长时间,数着米粒儿吃呢?”

我尴尬地笑了一下,站起身,把已冰冷的饭倒掉。食堂早已空无一人,卖饭的窗口已经关闭,那群中学生也早已不见踪影。

第3章

晚上10点,我们团在保利的最后一场圣诞音乐会结束了。同事们在化妆间换着衣服,议论着今晚到什么地方疯一晚上;明天要睡一整天;后天北京音乐厅的圣诞音乐会如何如何……

我刚把领结拉下来,手机响了。

“齐歌,圣诞快乐!今天去那里HAPPY呀?”是于瞳。自从小睫失踪后,我一接到于瞳的电话就心跳加速,总希冀着他会带来小睫的消息。但是,两年来,我的希望总是一次次的破灭。

“那儿也不去。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时候我最忙。”

“来找我们吧,大家好久没见,燕如也希望你能来。再不让我看看你,我都快忘了齐少爷长什么模样了。”他听上去心情不错。燕如是他新婚两年的妻子,看来小两口婚后生活挺幸福。

“燕如在,那我更不能去了,我可不愿当电灯泡。” 于瞳只比我大几个月,今年都是27,可他已经结婚两年了。在北京,他算结婚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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