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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107)

“劳埃德的对头,”警长说,“当然了,他的对头很多,但跟血狼搏斗的那个黑大个儿泄露了他们的身份。走吧,小伙子们,天都快亮了,我们可以边走边说。”

毫无疑问,理查德·劳埃德有着不怎么好的名声,不过他的势力和财力也足以让人忽略那一点。他隐秘的发迹史是内华达州许多人都听说过的,大家心照不宣,在积累资本的过程中,他并没有能完全消灭他的敌人。而且,如果是想要进一步成为矿产大亨,他就得不断地制造新的敌人。他购买过一些矿藏,用不怎么光彩的方式,有不少还挺成功的。有些虽然弄到了手,但留下了隐患。比如现在遇到的这个,据说就是在靠近地狱湖的另外一个山区,他开始想要入股,后来觉得自己全资更棒!他在股票上动了点脑筋,然后让另外一个股东相信自己在轮盘赌上有超乎寻常的运气,再加上放出的虚假消息是另外一个砂矿可能很快就会确认。这样他顺利的把那倒霉鬼踢出去了,成为那矿最大的股东,接着转手在东部卖出,狠狠地赚了一笔。

被他坑得精光的股东叫做温吉利·维纳,来自南方,最出名的并不是他的愚蠢,而是收下那个被解放的黑奴,外号叫做“参孙”。当然没有人搞明白为什么会用这个名字来给一个黑人起外号,但至少在体格和力气上来看大家都承认这并无不妥。他离开时就像来到这里的时候一样,兜里只有100美元,以及一个黑人随从。那是三个月前的事情了,谁都没有想倒维纳先生居然还带着人重新回来了,并且如此大胆而直接。

“这么说,能确定是那个叫温吉利·维纳的人带走了戴维吗?”

“不一定是本人,我觉得更像是雇佣的,”卢卡斯警长说,“要知道作为一个没什么本事的南方小少爷,他走运的时候大概还有点男子汉气概,不走运的时候也不会有勇气自己亲自出手报仇的。”

“他们来劳埃德家里是想干什么呢?偷东西?”

“或许目标是证券和股票。”卢卡斯警长推测道,又转向血狼,“你们在楼上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

“也许戴维发现了。”血狼说,“他打开过一个柜子,那里面似乎有些东西。”

“但你没看清楚是什么。”

“房间里很暗,而且我们并没有在同一地方。”

“好吧……”卢卡斯警长说,“也许这倒是说得通为什么他们要带走戴维。他们应该是在我和血狼进入房子,捆好了里面的人之后回来找你和戴维的那个空档里潜入的。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劳埃德的人,所以没有打算正面冲突,说不定还想看看我们打算做什么。也许维纳是命令过他们要找什么东西,带走戴维只有两个可能:一,他们发现戴维拿了他们的东西,干脆就带走他——当然这方法比较笨;二,他们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却无意中发现了劳埃德的另外一拨敌人,所以他们带一个人质回去交差。如果他们明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话,应该不会伤害戴维的。”

吴有金怪里怪气地问道:“你是想说暂时不用急着去救戴维吗?”

“你就像只炸毛的猫。”

吴有金立刻就要亮出爪子。

“稍安勿躁。”卢卡斯警长说,“我们当然要去找戴维,反正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带走了,但我们首先还得带上马和手枪,对吧?另外,你还记得我们在地下室里看到的那个矿的位置吗?”

吴有金猛地想起来:“那个……也是在地狱湖附近,你是说劳埃德侵吞的维纳的矿就是那个?”

“我可没这么说,”卢卡斯警长用手指点点脑袋,“也许,或者呢……除了上帝,也许塞米才知道。”

他看了看血狼:“怎么样,伙计,你怎么想?”

印第安人安静地看着他:“我不太懂你们毛嘴子的争夺游戏,我只需要救回我的朋友,只要你愿意这么做,我就会跟着你。”

“很好,”卢卡斯警长说,“那我们先跟塞米聊聊,然后天一亮就出发。”

作者有话要说:

注2:当时很多华人在西部的生意是做佣人和开洗衣作坊。

(下)

戴维简直想死!

他觉得自己如同要被挤干了水分的海绵宝宝,又或是像被汤姆按在脚底的杰瑞,离死亡就差那么0.01毫米。他不是第一次像个货物一样被扔在马背上驮着,但跟血狼对待他的方式比起来,这回的劫匪们简直就像是SM爱好者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让他发出凄厉的惨叫。

他大头朝下,肚子被坚硬的马鞍顶来顶去,仿佛是要得胃穿孔了。他的脑袋充血、发昏,眼泪、鼻涕一起流,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滴。唾液和胃液把堵着嘴的东西都浸湿了,牙根和舌头发麻,仿佛连下颌都快不属于自己了。

而且以上这些真的都还不算什么,更为屈辱的是,每当他痛苦得不能忍受而拼命扭动身体的时候,身后的劫匪就用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的腿和屁股。

天啊,他看《五十度灰》那本书的时候以为被鞭子抽打并没有那么痛苦啊。

戴维不无怀念地想起了被血狼俘虏的那一次,原来当时印第安人真的顾及过他的感受——至少把他扛在马背上的时候,行走的速度还控制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的。

他估计自己还能坚持三十分钟——或者最多一个小时——就会死于窒息,或者是因为羞怒交加而引起的脑溢血、心脏骤停什么的。

但实际上他坚持得比他想象得要久,大概也就过了一百万年那么长吧,两个劫匪停了下来,跳下马,同时把他拽下来,扔到地上。

我的手就算没有断肯定也骨裂了!戴维悲愤地想,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一个劫匪终于拽出了他嘴巴里的破布,戴维立刻呕出一股酸水。

现在天已经蒙蒙亮了,但周围还是很黑。在旷野之中,东方天际的那一线灰白的边儿上,树木和岩石的黑漆漆的影子已经可以看得见了。再过一会儿,天就会大亮,戴维就能够清晰地看清楚这个地方,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反正他也知道自己是个异乡人,对于这片沙漠戈壁陌生得就像袋鼠到了南极。但他意识到,天亮以后他就会完全地看清这两个劫匪,那时候或许他们觉得要么干掉自己,要么挖掉自己的眼睛,都会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

“嘿,乔伊!”一个劫匪对他的同伴说道,“咱们到哪儿了?没跑错方向吧?”

“没有,”那个被叫做乔伊的劫匪回答道,摘下帽子,他光秃秃的头顶上反射着微光,“我的眼睛就算在夜里也像老鹰一样锐利,相信我,维纳先生说的就是这里。’”

“真是奇怪,为什么要在这个地方碰头。”第一个劫匪抱怨道,然后靠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不一会儿,戴维看见他身前燃起一簇小火苗,接着有个红点儿一明一暗地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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