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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纱舞(出书版)(44)+番外

阿莱克斯稍微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是的,我有印象。”

莫里斯·诺曼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平静地说:“就像你知道的,我出生在明尼苏达州的圣克劳德市,我告诉过你我的父母已经去世了,实际上我从生下来就没有关于父亲的记忆。我的……母亲,她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戏剧演员,她长着一头金发,相当有魅力,很多男人都喜欢她,可是她却从未结过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阿莱克斯摇了摇头。

莫里斯·诺曼大笑起来:“这是因为她喜欢年轻的男人,那些年轻得只有几岁或者十几岁的男人——哦,根本不能算男人吧!她喜欢的是男孩儿!”

阿莱克斯的心中仿佛被扎进了一根钢针,他顿时能猜想到以后的事情,而这些事情肯定发生在了莫里斯·诺曼的身上。

“是的,性虐待。”绿眼睛的男人看着他的表情,嘲弄地笑了笑,“这从我七岁就开始了,她喜欢捉弄我,原本我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做,可是后来我渐渐懂事了。她喜欢打我,把我赤身裸体地绑起来,在我身上乱摸……等我再大一些,她开始强迫我穿她的内衣,和她睡觉……我的身上常常布满了伤口,鲜血直流,可是她告诉我她很爱我,如果我把这些事说出去,她会杀了我……”

阿莱克斯捂住了嘴巴,感到胃里非常难受。

“我的脾气逐渐开始变得暴躁,喜欢血腥危险的游戏,并且常常别人打架,甚至拿邻居的宠物出气,我甚至还私藏过小刀、匕首。但最可怕的事情是我13岁的那一年……那一年,母亲怀孕了……”

黑发的警官煞白了一张脸:“我的天啊,莫里斯……”

绿眼睛的男人狠狠地把烟摁熄,笑道:“你也猜到了吧,阿莱克斯,那是我的孩子。当那个孩子诞生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一生都没有办法再爱上一个女人了!我恨她们!我碰着她们的皮肤都想吐!”

阿莱克斯抓住莫里斯·诺曼的手,他想起了在福寿楼吃饭的时候,这个男人坚定说从13岁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原来事实的真相是如此地可怕!他忽然觉得心痛起来,痛得无法忍受。

莫里斯·诺曼看着面前的男人,把他的手用力握在掌心里,淡淡地笑着说:“你永远不明白那是什么感觉,阿莱克斯……那个孩子,他既是我的弟弟,也是我的儿子。那时我才13岁,我简直要疯了!我每天晚上都躲在卧室外面看着婴儿床上的孩子,我好多次都想掐死他,可是一看到他的脸我又下不了手!他冲我哭、冲我笑……可我呢,我有时候会很高兴地给他喂牛奶,有时候看见他就想吐……我真的受不了了!但是最后我还是喜欢上了他,你知道吧,当你看见丹尼尔的时候,你应该知道。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这件事情本身就是很神奇的,我只有别无选择地爱他。我给他取了名字,叫他詹姆斯……每次我母亲对我做了那种事,我都会在他身边叫着他的名字大哭一场。”

“为什么不去报警,莫里斯?”

“我曾经这样想过,甚至拨通过911……可是我害怕,如果母亲知道了会对詹姆斯做什么?即便是警察救了我们,这个秘密曝光以后,别人会怎么看詹姆斯?他们会在他背后议论一辈子,说他是乱伦生下的孩子!为了他我可以忍耐,因为我上中学以后就决定,要考上大学离开这个地方,我会带着詹姆斯一起走!”

“你没做到吗?”

“我不再去外面用拳头发泄了,把所有精力放在课本上。我拼命地学习,成绩出类拔萃,可是因为打架次数太多,很多大学都拒绝了我,直到……哥伦比亚大学把汉斯·马丁医生派来……我终于离开了那个‘家’。”

“她没阻止你吗?”

“只是不成功罢了,而我也很小心没有把将来的计划泄露出来,甚至处处迁就她。她要我做什么我听从了,我以为只要再忍一忍就好。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天夜里,我们在床上……被詹姆斯看见了。”

阿莱克斯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的身体微微发抖,他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当时他已经六岁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非常聪明,他完全知道我们在干什么……那个女人甚至想让他加入我们,可是我抱着他跑掉了!从那一天开始,他变得讨厌我,甚至疏远我。等我被大学录取的时候我想带他走,可是他拒绝了……”莫里斯·诺曼看着阿莱克斯,“你一定不知道我多么后悔,警官,如果我知道后来会发生那种事,我会不顾一切地带他走。”

黑发的男人迟疑了一下:“你是说你的母亲也对他……”

“不、不,没有。”莫里斯·诺曼摇了摇头,“他身上带着近亲遗传导致的畸形,他是天阉,这对他来说是件幸运的事情——至少比我幸运,母亲对他毫无兴趣。”

“那么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我离开家以后,母亲用詹姆斯威胁我,要求我定时回去,我照做了。他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更加恨我!我受不了这样的事情,渐渐地减少了回去的次数。工作以后我再没有回去过,于是她带着詹姆斯来纽约找我。因为怕乘飞机,他们走的水路,可是……可是……船上发生了火灾……”莫里斯·诺曼狠狠地揪着自己的头发,“上帝啊,那年詹姆斯才16岁!那个女人死了我没出席葬礼,可是詹姆斯却连尸体都没找到……他们说他是失踪了,很可能死了!我真的不愿意相信,我的孩子就这么死了!”

黑发的男人担忧地看着他,他能够想象如果自己听到丹尼尔的死讯会是什么心情:“后来呢,莫里斯,后来呢?”

绿眼睛的男人抬起头,苦笑道:“后来?后来还是什么也没找到。我回了纽约,继续配合汉斯·马丁医生的治疗,我想忘记过去的一切,所有的一切。我做到了,你看到的我已经是一个脱胎换骨的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本书吗?”

“《割断头颅与占有爱情》。”

“是的,那是马丁医生鼓励我写的,因为能去研究莎乐美,意味着我不再逃避,我可以面对过去了。”

阿莱克斯皱起了眉头:“我不明白,莫里斯。”

“啊,是的,你一定不知道,我母亲最出名的角色就是莎乐美。她完美地扮演了那个女人,甚至……甚至在床上都喜欢穿那身戏装。我和詹姆斯不止一次地听她发疯似的念台词。”

阿莱克斯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忽然觉得背后出了一阵冷汗。他脑子里的迷雾似乎被这场突如其来的狂风吹开了一个角,露出了狰狞而又过分残酷的真相。他盯着莫里斯·诺曼,艰难地问道:“博士,莫非……凶手会是……”

“是的。”绿眼睛的男人冷静地点了点头,“你们要找的人就是詹姆斯。我不管他现在用什么名字,或者变成了什么模样,他确实就是我的弟弟和……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