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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烈之情(30)+番外

“我也没强迫过莫比”,格瑞丝神色冷傲,“如果他不愿意跟着我,或者感到不快乐想离开——”

“你会放他走?”维拉有些惊诧的挑眉。

“那当然——不可能,笨蛋”,格瑞丝尽情嘲弄着不慎跳进陷阱的维拉,“我会不择手段把他留在身边,就像你对靳少伍那样,就算放弃一切制造出坚实牢笼,困住他一辈子!”

“你这个混蛋!”

“愚蠢!”

“下贱!”

我仰脸望着天空,明净,蔚蓝,悠然,空气的流动似乎都放慢了,深深吸气,将目光放低——

维拉少爷,格瑞丝少爷,难道就不认为,你们早过了在泥巴里扭滚打架的年纪了吗?

电话响,格瑞丝气喘吁吁爬起来甩开一手泥巴掏出手机,神态气质瞬间与刚才判若两人。

“什么事?”我问他。

“砂蛇的联盟毒蜥蜴在策划反扑”,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你留下,把我那份饭也吃掉,可能的话最好把他们一星期的食物都解决了。”

他纵身翻过栏杆抄最近的路走向车停的位置,背对的维拉挥挥手:“替我问候你的饲主,亏他能驯服凶猛野兽。”

维拉倚着栏杆喘着气,眼睛里有种愧疚,淡淡转成自嘲的笑:“混蛋哥哥,从来都是这样……”

“维拉少爷,我想——”

“快去吧,没有你他的战斗力会减少八成”,维拉露出了解的笑容,“下次再一起来吃伍做的中国菜吧,那可是不吃会后悔到死的美味。”

我勾起手指,轻轻敲他的额头,从他是脆弱男童到他长成英挺的男人,这是多年的改变不了的习惯。

“再见,维拉。”

再见了,我的维拉少爷。

我顺着格瑞丝的步伐,快跑着追上去,总算在他发动车子时赶到,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席位。

格瑞丝有些惊诧,我冲他笑道:“我请求过你收留我,所以任何时候,都别想把我一个人丢在什么地方。”

他突兀伸手揽住我肩膀,整个身体倾过来,脸埋进我颈窝里轻轻磨蹭,能感到他微微发着颤:

“莫比哥哥”,他似乎很痛苦,几乎在低声呻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爱上我?”

我想我已经可以回答维拉少爷的那个问题:莫比,你会一直跟随我吗?

是的,维拉少爷,跟随你,直到——你不再需要我的那天。

至于格瑞丝这个的问题,老实说我只是不知道如何用语言表述。

要我告诉他躺在阳光下越来越多的时间脑子里他的面孔身影清晰到不能逃避,还是说在深夜里我会抚摩自己幻想着渴求他,又或者说我不希望他太过在意我而失去理性,疏忽会危机他的性命。

也可以什么都不说,只需要留在他身边,到我死的那一天。

格瑞丝——我习惯性带着淡笑偷瞄他的侧脸,我想我还是会告诉他,在某一时刻,可能是明天,可能是十年后,只要他不先厌倦我,只要我仍有力气在黑道漩涡里守护他,只要抬头还能看见这样一望无际,像个无忧少年鲜活笑颜的晴天。

——————暴烈之情番外之 晴天 完——————

第十三章 暴烈之情番外之 婚礼

我叫莫比,道上混的朋友大多称我为——狼盟首领格瑞斯身后的男人。

即使对这个冗长烂俗的代号感到不满和无奈,但我仍得规规矩矩站在这个灯火通明,大理石制地面,四周都是镜子的大厅里,手里拎着格瑞斯那件拉风的骷髅外套和机车安全帽。

更衣室的布帘被略显粗暴的拉开,走出来的男人一身华丽黑色礼服,衬得体态更为修长挺拔,如同切面工整的钻石璀璨生辉。

“莫比哥哥”,他叹气,像个叛逆期少年,用手去拈额前头发,又拉扯着里面白衬衣的领子袖口,“你想怎么嘲笑都不用客气,这看起来像要在大都会艳舞晚会上变戏法的人。”

我暗自松了口气,他没发现那个愚蠢的短暂瞬间,被吸引失神,像是女人对珠宝的狂热反应。

“这包装很上档次。”微笑时,习惯性扬下巴。

“没想到筹划婚礼比计划暗杀更复杂。”他走过来,站到我身边,发现新大陆的口气惊叹,“嘿,我们看起来真他妈的登对,那个词怎么说?天造地设。”

我不知道人们怎样判断相配程度,这不是拼图游戏,只有唯一合适的那块才能完美无缺的契合,无可取代。

这个比我略高的金发男人不常见的兴奋,眼睛湛蓝纯净,颇有撩拨人心的风情。

将视线放低,试图寻找些让我手心温度不再升高的物品。

“格瑞丝老大,你把领结打成绞刑死扣?”

他低头看,不在意耸肩:“能怎么办?我是多年混在夜公主酒吧打架和收黑钱的乡下人。”

“不介意的话……”我抬手,手指晃动几下。他立刻像只迫不及待的复活节火鸡将喉咙送到我面前。

我给自己永远打最寻常简单的平结,但格瑞丝,基本不经考虑就打上了双交叉结,让他看上去更尊贵。

他紧缩着下巴,眼睑低垂注视我手指的动作,低声嘟囔:“没你我可怎么办。”

我只是蓄着无意义的笑,细致完成包装的最后一步,毕竟他在婚礼当天是众目汇聚的焦点,而我只是站在他身后,作为他的伴郎。

没有任何人任何事,重要到过了半夜2点还苦想不睡。

包括格瑞斯,和他的盛大婚礼。

但不得不第五次认输从床上爬起来,那瓶帮助睡眠的威士忌已经见底了,耷拉着睡衣坐在窗边摇椅上。

真他妈像个孤独变态的老头子,凄凉等着看启明星升空,继续百无聊赖的残生。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振奋做人,但也没料到会颓废至此。

脑子里仍不由自主思索着预定酒店,花车,自助大餐,牧师的名字叫吉米还是吉尔特?

当然,要事为先,明天下午斯特莱。沃尔夫专机抵达,格瑞丝的结婚对象是军火贩卖集团雪狼的老大。

这就是轰轰烈烈的传闻,狼行成双。

用狼代号的帮派成千上万,但谁都知道东西部两大狼群,东海岸的狼盟,西部荒原上的雪狼。双方相安无事的基础上也经常性的合作愉快。

一个月前斯特莱跟格瑞丝联系,说明想在纽约设立总部方便他的军火买卖进出。

这话题敏感棘手,狼盟元老分成赞成反对两派争吵翻天,格瑞丝却轻巧出给回复——嫁过来。

斯特莱的应答更为迅猛:成交,并且附上诚挚的一百万个乐意。

整件事就像原子弹,爆过后蘑菇云异常壮观,作为不幸被笼罩其中的人,我莫名其妙成为接管下所有繁琐布置工作的不二人选。

最初总有几个常年跟在格瑞丝身边的人,战战兢兢凑到我面前,欲言又止:

“老大真要跟那个人结婚?”

“有什么不妥?”我自认回答时笑容和善,但那些人总像被夹了尾巴的猫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