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康尼知道你成为他的保镖,他一定很高兴。”
“高兴?!”我笑了,掐了凯一把,“他该感到难过才对。”
“Estelle,你到底为什么这么排斥异性?”凯问得认真。
“排斥异性?不!不对!如果是的话,我现在就不是我了,而应该是康雨心,一个家庭主妇,在家为丈夫、孩子烧饭做菜。”我松开手,“如果是,我现在就不该是个女人,而该是个女孩。”
“Estelle,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为什么不?你怕听到?”我突然发觉凯的眼角抽动了一下。“凯,你怎么了?”
“雨心,你什么时候——”
“怎么?”
“不,没什么。”凯把话咽了回去,我没有追问,如果他不想告诉我,问也没用。
到市长的府上,我们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一进门就被请进客厅,说老威谦在开家庭会议。
不一会儿,市长和康尼来了。
“凯恩伯爵。”
“市长,你好。”凯和市长握手。“我给你带来了你要求推荐的保镖,卫云,Estelle。”
“Estelle!怎么会是你?”康尼过来。
“凯恩,为什么是个女的?”
“别小看Estelle,她不会比任何一个男的差。”凯拥住我,“市长,我可以保证。”
“凯恩,我相信你。”市长说。
凯走了,把我留在康尼身边。
“Estelle,真想不到会是你。”康尼和我坐在他的书房里。
“我也没想到。”我抚了一下眉。在来之前,我把自己的脸稍稍修动,垫高鼻梁,在脸上涂了一层防水的特殊颜料,使我的皮肤看上去微黑。
“你来保护我真太好了。”康尼笑。
“我是有条件的。”
“请讲。”
“好,你听清楚。”我正色,“我必须二十四小时和你在一起,无论你上厕所、洗澡还是睡觉,我不管你向别人如何解释。还有,我随身带枪,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我是你的保镖。”
康尼盯了我半晌。“Estelle,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那天在舞会上,你象个保守党人,今天,你简直就是最新的朋克一族。”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让要杀你的人知道我是你的保镖,你死定了。”我摇摇头,“不论去哪儿,你都得带上我,但愿你适应得了。”我微笑。
“Estelle。”康尼走到我身边,“你的意思我明白了。”
晚餐时,康尼向全家人宣布,我是他的女朋友,并且已经同居。市长并没怎么吃惊,倒是市长夫人惊得口都合不拢。
吃完晚餐,康尼明目张胆拉了我到花园散步。
“告诉我,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得罪了什么人,特别是最近。”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从美国回来,有很多女孩子追求我,可我对她们不感兴趣,就拒绝了。”康尼想了半天。
“难道是那些被拒绝的女孩?”我笑。“那你平常如何娱乐?”
“我上班,我在大英美术学院当现代派画系的助教。”
“除了上班呢?”
“我喜欢一个人看场电影,听听音乐。”
“看来要找出那个人,就得由你四周的人开始。”我走在康尼前侧,“你了解凯和他哥哥吗?”
“凯和他哥哥,你也知道?我还以为很少有人知道呢。除了少部分人,极少知道他们的共同存在。他们当初读书时,都不用凯恩这个姓的。”
“用平斯?!”
“你知道?没错,是的,我们家和他们家很熟,所以知道。”
“你是独子?”我换个话题。
“不,我还有个哥哥,不过——”康尼黯然,“他被北爱兰党徒枪杀了,那时他才十七岁。”
“对不起。”我道歉。
这时,一辆劳斯莱斯驶入花园。我觉得眼熟,哪儿见过似的,似乎是——朗。
“好象是杰伊来了。我正想介绍你给我认识的人,他来得正好。”
“杰伊?”我以为听错了,不是杰基?
“是的,我们是大学里认识的,他在皇家芭蕾舞剧团当指导,是我们艺术圈里的美男子。”康尼似乎挺喜欢来人。
“嗨!康尼!”来人从车里下来,向我们走来,天!他正是——朗·杰基。
☆、第 27 章
作者有话要说:
\\\"杰伊,你来得正好,刚好有个人让你认识,我女朋友卫云Winne·Estelle。”
“Estelle!?”朗看了我一眼,“有趣,前不久我认识的两个女孩,都叫‘Estelle’。康尼,你交了这么漂亮的女友,也不带出来让大家看看。到什么程度了?”
“同居而已。”
“同居而已?天哪!康尼,你的转变也太快了!不谈了,你不是说有东西给我看吗?什么?”
“我这就去拿,等我一会。”康尼跑开了。
“你是康雨心吧?”朗看住我。
“你是谁?朗·杰基,还是杰伊?”我笑一下,“想不到这么快就能再见面。”
“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
“什么目的?”我呆一下。
“保护康尼,找出凶手。”他看住我,“我要先你找到凶手,不仅仅是为了康尼,也为了我输给NWS特工,更为了保护我心爱的人。”
“心爱的人?”我喃喃。
“是的。”他信手摘下一朵花,插在我的衣扣上。“我不知道她的喜恶,甚至她都不知道我喜欢她。”
“她是谁?哪个女孩子有幸为你所爱?”
“潘多拉·林。”
我呆怔一下,她只是个不存在的死人,是我杀了她。
“当然,那只是个皮相,我相信那不是她,真的潘多拉·林的尸体前几天被人从地中海捞了上来。没人能认出来她的脸,就算未招毁容,泡了那么久,也已经烂了;没有内脏,一定是被送去哪一家餐厅,成了下酒的菜,没人知道;也没有指纹,没有任何及饰品,我们是通过DNA检验法查出来的。”
我捂住嘴,不让自己刚吃进胃里的东西吐出来。
“你怎么了?”
“别再说下去!”我叫,我只是杀了她,我身后的清洁工却做得这么狠。
“我还要告诉你,摩洛哥首都那场爆炸中,失踪了一个犯人,他被送走了。谁送走的?为什么送?怎么送?这都和潘多拉·林有关,可她却死了。正确的说,早在这场爆炸发生前,她就已经被扔进了地中海。那么,谁冒充了她?谁使我输在一个女人手中?”
“你难道猜不着?”我放开捂住嘴的手,“如果你想报仇雪耻,你大可以去杀了你的假想敌。”
“不,不会。”朗认真地看住我,“我爱她,我要她也爱我,并且向我认输,俯首称臣,做我的女人。”我不看他。
“你怎么能肯定?”
“因为——每个女人都不愿向一个男人俯首称臣,就算她是□□也一样。”我抬起头,盯住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