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可怜虫的幸运(24)

第12章

可怜虫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从过了年关起,就陆续有人想给他说亲,可怜虫面皮薄,每次都推给刘大娘来作主,都是乡里乡亲,哪家姑娘刘大娘不是知根知底,只是考虑到可怜虫性子柔弱,怎么也要找个既有力气又心善不会欺人的好姑娘才成,若是找个同样的柔弱的,这小两口怎么过日子,还不叫外人欺负了去,也不能找个太过凶悍的,怕可怜虫受老婆欺。所以,到现在,刘大娘还没给他定下来。

不过,如果是小九妹妹,刘大娘应该会点头同意的吧。可怜虫一边跑一边脸上红红,小九妹妹的声音真好听,像风吹铃铛一样清脆,小九妹妹的手又软又暖和,像刚出炉的棉花糖,小九妹妹心肠也好,经常来帮他给小金洗澡,如果小九妹妹给他作媳妇,可怜虫觉得自己会开心死。

东坡的空气,比别处还要清新许多,也香得多,梨花的香,极淡极淡,一般人几乎闻不出来,但是可怜虫却能分辨出这里的空气比别处好闻得多,也许身上有残缺的人,反而比正常人能更多的感受到周围的一切细微。

因为下过雨,脚下的泥土比平时更软,高低不平的地面,给可怜虫的行走带来一些困难。但这并不会减轻可怜虫心里的兴奋。

树干上还有点潮湿,摸上去粘粘的,一阵风吹来,落下了几片洁白的花瓣,擦过可怜虫的脸蛋飘到地上,他下意识地用手在头上挥了挥,其实他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花瓣落在头上,怕引来蜜蜂,所以还是要掸一下。这几年来,可怜虫已经几乎完全从城主府的阴影中走出来,只是对蜜蜂这种小昆虫,还是有些害怕。

到是怕什么来什么,刚掸了头发,可怜虫耳边便传来一阵嗡嗡声,吓得他赶紧缩起脖子,不过倒也不是很惶恐。当然是因为身边这只大狗的存在。小金太通人性了,居然连可怜虫害怕蜜蜂也知道,每次一有蜜蜂嗡嗡地靠近,他就在地上跳啊跳,把蜜蜂赶得远远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蜜蜂一来,小金就汪汪地喊了起来,两只琥珀般的大眼睛死死盯着那只还在远处盘旋的蜜蜂,等它飞近了,小金奋力一扑,没扑着,但带起的劲风却惊得那只蜜蜂转过方向飞远了。

“小金,你好棒……啊……”

可怜虫拍着手,抬脚向小金跑去,不料地湿路滑,一脚踏出去,没站稳,惊叫一声往地上摔去。本以为会摔个狗吃屎,不料却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小心啊……”

很温柔的声音,乍一听竟有些耳熟,可是可怜虫很确信,他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听过这么温柔的声音,温柔得好像连身体也变得酥麻了。

“谢谢!”

在这个人的搀扶下,可怜虫站稳了身体,脸红红地垂下,耳朵却竖得高高,他好想听这个人说话。

“举手之劳……路上滑,还是小心点走路……”

这次那人比先前多说了不少字,听得可怜虫身体一软,骨头都酥了,又倒向那人怀中。

“啊!”

可怜虫脸上都红到耳朵根了,嗫嗫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反而那人还大方一些,扶着他发出一声轻笑。

“我……我……你……你不是庄里人?”

憋了半天,他才憋出了这么一句。刘家庄人的声音他全听过,可没有温柔到这份上的。

“小生姓郑,名瑾,昨日刚到刘家庄……”

可怜虫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大福哥说的,庄里新来的郑小夫子。”

二年前,刘家庄东头的阿桂嫂死了男人,阿桂嫂的爹来到庄里,想把她接回去,可是阿桂嫂不愿意走,她爹没办法,就时常来给她送些米粮,也住上十天半月的,教阿桂嫂的儿子认几个字。阿桂嫂的爹原就是个教书先生,这一来二去,附近十几个孩子都跑过来跟他学认字,阿桂嫂的爹看他们都挺好学,索性就住下不走了,开了个小私塾,庄里人都称他为郑老夫子。

今年年关的时候,郑老夫子回家和儿子孙子一起过年去了,这一走就没再回来,庄里没了人教认字,都觉得可惜,尤其是刘大福,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看他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去年还娶了一房媳妇,现在已经是快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一帮小孩子挤在一起听郑老夫子念之乎者也,十分好笑。

不过刘大福自己可不认为好笑,振振有辞道:“认字好啊,我到市集上再不给人家骗了,上次有个家伙就想用一张白条骗我的竹筐,让我好一通嘲笑,郑老夫子怎么就走了呢?我还有几个字想问……”

几日前,他兴冲冲地跑来对可怜虫道:“哈哈哈,好事来了,郑老夫子让人捎口信来了,说他一个堂侄儿要来看他堂姐,也愿意担任私塾的教书先生,哈哈哈,太好了,郑老夫子走了,郑小夫子来了……”

这事情在刘大福口中念叨了整整三天,可怜虫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今天一听这个人说话文驺驺,声音又是从来没听过的温柔斯文,完全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教书先生。

“郑小夫子?”郑瑾一声失笑,见怀里的少年的耳垂渐渐染上一层红晕,越发显得秀气可爱,他不由心头一跳,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柔声道:“没错,郑小夫子就是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我是刘家小弟……”

“刘家小弟……名字呢?”

“咦,名字?”

可怜虫这几年被小弟小弟地叫惯了,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茫然地睁着双眼,尽管什么也看不见,他却仿佛觉得郑瑾正温柔地凝视着他,等着听他说出名字。

“是啊,我的名字是郑瑾,你的呢?”

郑瑾看着可怜虫先是迷糊,然后是恍然,再然后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低头苦想,这副神情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望着,不觉痴了。

五年了,原本那个瑟缩瘦弱的小孩儿,如今已经长成青涩少年,时间没有改变他的可爱之处,反而更加有种说不来的动人。

他不觉微笑起来,少年站在洁白的梨花之下,身后是一片蔚蓝的天,几只雀鸟追逐在林间。多么和谐的一副情景,他五年前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个可爱的少年,就是林间的雀鸟,城主府的精致牢笼,只会让这只雀鸟郁郁而亡。

他想要留住这只雀鸟,就只有打开牢笼,送他一片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蓝天,他做到了。五年的时间,他撑起了这片蓝天。乡下的淳朴生活也抹去眼前这个少年曾经的阴影。

于是,他把城主府的主事大权交给了连华之后,一个人来到这里,在这片雨后的梨园前,用新的身份,他们……重新认识。

“我……我叫……我叫……”

可怜虫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自己的名字,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来,“我叫文大儿,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我有三个弟弟哦……大弟七岁,二弟五岁,小弟才二岁……”他的脸突然垮下来,“他们现在应该都长大了……”

上一篇:江雪/清江映雪 下一篇:莲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