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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王冠·致无尽岁月(出书版)(21)

我买了一盒火柴,点了一根烟,手指冷得几乎夹不稳。那真是最好的时光,我想以后大概都不会再有了。

“再美的过去,回忆的次数多了,味道也就淡了。”我想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什么叫作历久弥新吧。

在马当即将去新疆的那几天,我不停地哭,其实也不是有多舍不得他,毕竟这几年我们各自都在辗转飘零,并不是第一次分开,但想到他这几年所受的苦,以及他每次说起这些苦时,轻淡的语气,我就忍不住眼泪。

曾经觉得有个了解自己的人多好啊,委屈难受的时候,有个人站在你身后,告诉你该怎么对抗,告诉你不要怕,一切有我。

我的人生似乎从没有过这种时刻。需要的时候,该存在的人却不存在,该怎么对抗,该怎么战斗,都是你自己的事,只有自己站在这里,哪怕对面是成群结队的敌人。久而久之,就真的活成一个这么坚硬的样子,就真的觉得脆弱等同于羞耻。

上周末回家看妈妈。2011年我像脱缰的野马,因为内心那些激烈的冲突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而将自己受难般放逐。时隔大半年,见到我之后,我妈说,你啊,从小就管不住,比男生还野。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是个没有归属感的小孩,每个地方的朋友都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可是“回”这个字在我的生命里,就像一个讽刺似的。悲观一点来看,终我一生,是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被称作家的,即使是住了上十年的老房子,之于我,也不过是寄居罢了。我手里过过无数把钥匙,可是没有一把是真正属于我的。少年时期,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每次都得接受人们异样的眼光,好不容易交到了朋友,又要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离开,刚刚熟悉了这个班级,熟悉了这个环境,又得离开。

我像个永远的插班生,永远的“新来的”。我可以很快地跟陌生人混熟,成为朋友,可是更快地,“朋友”又被时间和空间变为陌生人。因为我不断在离开。

阿牛哥以前说我是飘萍,听起来真美,可这感觉真不好,太孤独了,任何时候,都只有自己。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吧,我对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情感都看得特别透彻,也因为如此,我更珍惜那些大浪淘沙之后,在我生命里留下来的人。

一起长大的那些女孩,大多已经结婚生子,关于她们的消息,我也都是辗转得知,早已失了联络。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其实是个凉薄的人。

常年待在某一个地方,你未必感觉得到它的变化。但我说过,因为我一直在离开。我曾经住过的、路过的、爱过的那些地方,恐怕都面目全非了。

抽空回老家,那天晚上跟两个老同学一起散步,一个没完没了地在念叨他的感情问题,我和另一个女生说,我们回三中去看看吧?

走到那个熟悉的路口时,我心里激荡着一种接近于悲怆的情绪,我觉得再用一点点力,我就要哭出来了。

时光是什么,就是你穿上的衣服再也脱不下来了。

正好赶上下晚自习,那些朝气蓬勃得在夜晚都发亮的面孔鱼贯而出,他们或许还很青涩,甚至土气,但当你看到他们时,真想拿自己十年的生命和阅历去做交换。

我站在昔日的教学楼门口,眼眶发热,浑身冒起一颗一颗的鸡皮疙瘩,我真想哭。

九年前,我曾经在那个教室里坐着,某天下午,因为抬头看到外面碧蓝的天空,突然一下就笑了。

那时候,对人世的疾苦,对情感的变幻不定,对别离的伤感和生命的唏嘘,我全然不懂,我只知道,天好蓝啊,为了这么一个原因,我就笑了。

渐渐地,笑的成本变得越来越高,起初要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然后要有钱买当季新款的衣服,然后要最高端的手机,然后要买全画幅的单反和红圈镜头,要跟爱的人去旅行,然后……看到西藏的天好蓝啊,就笑了……生命,原来是这样一个圆。我问老同学,如果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我能不能看见那时的自己?那时的自己,没有好看的长卷发,每天梳着一把马尾,最爱穿一件淡绿色的毛衣,讲话嗓门很大,数学成绩很差,经常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谈话。

回去的路上,我很久没有说话,女生跟我讲,那时候你晚上写好小说,第二天早上就拿给我看,有一次我们吵架,你晚上回去就没写,第二天别人叫我来问,你还要不要接着写。

我想起那些我妈替我小心翼翼地收着的手稿,想起当年那些用得比别人快的圆珠笔芯,我竟然真的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她说,那时候,你跟我说,你有两个梦想,第一是要出本书,第二是一定要去非洲。

我默然良久,嗓子里像是落满了灰,有点哽咽。其实那时候,我的地理并不好,根本不知道非洲在哪里,乞力马扎罗这几个字到底怎么排列的我也总弄不清楚,给我一张地图我也不见得能戳到非洲。但或许那是一种隐喻,我的人生是不断追问答案的过程。

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个不甘平庸的小女孩,她敏感尖刻,孤傲又自卑,她不够漂亮,也不温柔,没有人真正爱过她,所以当她决定保护自己的时候,她不在意会不会刺伤别人。

而我的使命,是尽我一切努力,完成自她儿时起的梦想—带她去全人类的故乡,一解她与生俱来的乡愁,带她去非洲。

我想起身走了,也许会有安宁

(2012-03-2813:45:56)

原本以为,折堕的时间已经够了,等到阴冷潮湿的天气过去,阳光普照大地的时候,我就能够像过去无数次那样,从低落抑郁的情绪中走出来。

微博上那个叫走饭的姑娘自杀了,无数网友在她死后的头两天,疯了似的转她的微博,为她哭,为她惋惜,为她痛心,一个礼拜之后,舒淇离开微博成为热点话题。

我们身处的世界,就是这样健忘和无情。你所有的痛苦与困顿,都是一个人的事情,你的生死,不关任何人的事,你的伤口在流血,别人却在为晚上吃什么发愁。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所有的开导都是纸上谈兵,所有的安慰都是隔靴搔痒,所有的陪伴都是徒劳无用。

的的确确,我已万念俱灰,生无可恋。

我只是一直没有找到一个足够的理由结束生命,通俗一点说,我只是不方便主动去死。

我的闺密和哥们儿时常问我,住在这么空这么大的房子里,晚上你一个人怕不怕?

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还会怕什么。死这个字,对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生命形态的万象归宗,而对我,却是无法言说的苦痛唯一之救赎和无时无刻不面对的角力。每天晚上,所有的窗口都黑了,我还醒着,我整夜整夜地醒着,孤独像羊水包裹着我。

早年间,每次发作,我都会很惶恐地打电话给朋友们,轮流来,一个一个打,声嘶力竭地哭。我知道他们也无法理解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但那时候我还愿意表达。

而如今,我在悬崖上,即便有人给我绳索,我也不愿伸手去抓了。在负隅顽抗了这么多年之后,我彻底放弃了。所有的交流都是为了印证生命的孤独,这是我的悲观主义。八年前,我从课堂上跑出去,在田径场边坐着,哭着问当时陪在我身边的姑娘,我问她,为什么偏偏是我?而现在,我仍然会哭着问,为什么偏偏是我?但其实我已经接受了,很平静,不挣扎地接受了。有很多人,经历过更大更深更“值得”痛苦的事,他们的生活更不如意,或许更加贫穷且不自由,但他们坚韧地活着,并且相信终有一朝,否极泰来。可是神选中了我,就像选中了某某残疾、某某性无能、某某无法生育一样,其实我们都是残缺的人,只是我残缺的部分肉眼无法辨识。有个朋友跟我说,我很担心你做出某个决定,就像一个人要远行,临走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根本不知道她是来道别一样。我说你知道我的,我不擅长道别,如果我某一天彻底被它打败了,我会安安静静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