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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2部】(出书版)(22)

宝蓝色的手包,再加上同色的耳环和鞋,原本就很妩媚的眼睛又化了向上挑的眼线,今晚的乔楚比起平时任何一天都要美艳动人。

令人意外的是,她并没有涂唇膏,这个细节也多多少少地说明了一点她今晚的企图。

走出小区门口,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

关上车门之后,她的嘴里幽幽地吐出一个地址:白灰里。

下车后我很意外地看见简晨烨居然在车站等我,我的疲惫忽然之间一扫而光:“哟,算得真准!”

他不屑地撇撇嘴说:“白痴,收到你短信的时候我就出来了,等了你半个小时……哎,你这个农民,居然提着个布包,里面装的什么?”

我没好气地把布包扔给他提着:“你以为我愿意啊,我妈非让我带过来的,不拿不准走。”

这个势利的家伙一听到是我妈准备的,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嘴脸:“原来是岳母大人的心意,快回家让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

好东西?我心里一声冷笑,简晨烨,你太天真了,你不会以为这里面装的是钱吧,呵呵。

一回到公寓里,简晨烨就迫不及待地把那个布包拿进了厨房,我本想躺在沙发上好好休息几分钟就去卸妆洗澡,屁股还没坐下就听见厨房里传来乒乒乓乓的大动静。

这是要起义了吗?

我怨气冲天地冲进厨房,瞪着简晨烨:“干什么啊你?吵死人了!”

小奶锅里烧着水,他一边往碗里配着汤料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你好意思说,不回来吃饭也不接我电话,我就吃了几片饼干,早饿成傻帽了,现在煮点面吃,你还骂我。”

短短几句话弄得我既心虚又惭愧,说来说去确实也是我不对,人家还不计前嫌去车站接我呢,煮碗面吃都不行吗?

轮到我换上谄媚的面孔了:“是我不对,你别生气,我妈让我带了些菜过来,我给你弄点出来放面里吃。”

他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有点贤妻的样子。”

我打开布包,里面除了那瓶腌菜之外还有些熏鱼和香肠,我一样一样拿出来放进冰箱里。

当我拿起最后一盒已经拌好了米粉,只要上锅蒸熟就能吃的粉蒸肉时,我的目光,落在布包里的另一样东西上。

就在那一秒,我的呼吸都停止了。

布包底层,是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一百元钞票。

我几乎是颤抖着把它们拿出来,颤抖着数了一下,一,二,三,四,五,五百块钱,每一张,都像是刀片从我的心脏上轻轻地划过去。

简晨烨惊讶地看着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用力地吸进一口气,说:“不知道!”

冲回客厅翻出手机,我二话不说就拨通我妈的电话:“那包里的钱是怎么回事?谁让你给我钱了,我自己不会赚吗?”

我一口气说完这句话,结果我妈在电话那头淡定得很,慢悠悠地说:“你傻不傻啊,别人捡到钱都高高兴兴的,你还发脾气。给你你就用呗,又没多少,拿去给自己买点吃的也行,买件衣服也行,自己看着办吧。哎,电视剧开始了,我挂了啊。”

她还真是说到做到,真的没给我再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把电话给挂了。

我握着手机,浑身发抖,胸腔里像是装了个即将爆炸的原子弹。

过了好几分钟,我一语不发地走进洗手间,关上门,脱掉衣服,打开热水器,一动不动地站在花洒下面,滚烫的热水把我的皮肤烫得通红。

简晨烨在门外叫我的名字:“昭觉,昭觉,你没事吧?”

我瓮声瓮气地回了他一句:“没事,我洗澡。”

而实际上,我根本分不清楚脸上那滚滚而落的,到底是水,还是眼泪。

羞愧,太羞愧了,除了这个词之外没有别的能够形容我这一刻的感受。

如果说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去亲戚家借钱给我凑学费是迫不得已,那么如今,作为一个已经告别了校园两三年的上班族,我还有什么脸面收下我妈的钱!

我有什么脸面让一个住在漏雨的破房子里的人,从她的退休金里拿钱出来补贴我的生活!

在兜头而下的热水中,我全身发抖,哭得不能自已。

我痛恨这样的命运,我痛恨自己的怯懦和无能,我更痛恨区区五百块钱,就将我置于这样巨大的愧疚和挫败感之中。

就在我蹲在花洒下痛哭的时候,乔楚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79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酒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闵朗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闵朗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乔楚。

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仔裤逛超市,乔楚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闵朗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地说,乔楚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酒馆蓬荜生辉,笑得酒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闵朗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地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会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的疑惑、猜忌、敌意,统统化作乌有。

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地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昭觉: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闵朗。

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你和简晨烨的事,你讲你们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们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们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很感动,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呢,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成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我是说,在认识闵朗之前。

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白灰里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地说起他和那个小酒馆。你三言两语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了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酒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地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

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这种心情维持到唱歌之前,直到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简晨烨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昭觉,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乔楚也不过如此。

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

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地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地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