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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宫娇(4)

果然,时间流逝一时片刻之后,消迩了先前不愉,司马乘风又宇文绾宇文绾地叫我了。

于事与他斗嘴,他恶毒依旧。

刹时大地春华,晴空万里。

在宫外玩乐半日,腹中渐饿,司马乘风司马泯风架起了篝火烤起了野味,正食着香味扑鼻的鹿肉,有似有若无的律音绕空不绝,不知从何处传来:

……孤烟平野,云开宙宇,明灭吞吐无尽藏,鹊桥开天阕。铁马响冰,牙旗猎猎,箫鼓声歌沸。丰年欢笑,酿成千里和气。相欢游嬉…

侧耳倾听,明了道:“是《好时光》。”既博学能文,又善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的宇文招的女儿,又怎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绝,何况自幼读书习文,琴棋笙萧,乃由父王宇文招手把手教习。因为父王乃主上之故,司马乘风不讥讽什么;一介莽夫的司马泯风因为不通文墨不知音律,也无有可驳之处。

“可是望眼是与天相接的塞地,不见人烟,那音律是从哪里传过来的呢?”千金道。文采风流,满腹经纶,千金原是在我之上的。

“那是军旅中号角的声音。”司马乘风道。

“号角?”千金含笑,“号角声不是高亢凌厉的么?”

“因为是用于军中筵席的一种号角,所以音调格外轻快优悦。”司马乘风自然是文武兼修的。

那种号角,我其实是见过,也特地请教过怎样吹奏的。当然是因为我行事出格。譬如千金,那样粗野之地的物什便不会知晓不会碰触,那才是象样的王府千金呢。千金含笑,“想是来自扎营在附近某处的军旅了。”

这里是豫州。豫州是我大周独孤家族的祖籍。豫州军理所当然是独孤家族控辖。

独孤家族在当今天下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年独孤家族的独孤信与司马老儿同为我大周八位柱国将军之一,独孤信的长女更是大伯父明帝宇文毓的皇后。甫时皇祖父宇文泰辞世,他的十三个儿子皆都年幼。嫡长子即是三伯父宇文觉虽顺理成章成为大周皇帝,但大周至上皇权却落入正当壮年的宇文护手中。宇文护乃皇祖父的侄子,早年为大周的创建也曾立下汗马功劳。但随着威信越长,越发唯我独尊,专横跋扈。三伯父稍加以遏止,宇文护便怀恨在心,废黜毒死了三伯父,改立了皇祖父的长子,大伯父宇文毓为皇帝,是为明帝。是时,宇文护更加穷权极欲,不到一年,又毒死了大伯父明帝。现在的皇帝伯父,皇祖父的第四子宇文邕,原是我大周第三位皇帝了。知宇文护权倾朝野,皇帝伯父少年即位以后一直隐忍锋芒,直到时过十二年,韬光养晦羽翼已丰,方设计致死宇文护,收回了皇权。而大伯父宇文毓的岳父独孤信,正是因为不满宇文护专权,立意铲除,为宇文护事前察觉将其致死的。

孤独信除却是皇亲国戚外,他的七位儿子有六位在朝为官,俱是国之栋梁,他的另外六位女儿所嫁夫婿也是朝中权臣,为我大周江山效力不少,譬如第七女独孤伽罗的夫婿普六茹……额,杨坚。可以说,在我大周朝,独孤家族是唯一可与司马家族并驾齐驱的家族,看其子孙后代枝繁叶茂人才辈出,甚至还有逾越凌驾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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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独孤信的长子,仪同大将军独孤罗帐下的军队。”司马泯风烤着鹿肉,淡淡道:“这三年伐齐之战,独孤罗和他的独子独孤坼可出力不少。独孤罗是为仪同大将军,大周十二位大将军之一就不说了,那独孤坼……英雄出少年,后生可畏啊!”说到最后,司马泯风的声音变得庄严肃穆。

英雄出少年,后生可畏?漫不经心瞧了眼司马泯风,他也不过三十,正当而立之年,春秋正盛,那话口气,倒跟七老八十了是的。

“军旅中那号角声……”司马乘风笑起来,“想也是见大周得胜,他们大将军和少将军立下大功所以如此轻快的。”

“少将军?”司马泯风看司马乘风一眼,“独孤坼可不是少将军了。十二位大将军,这三年战死六位,独孤坼,已被皇帝陛下晋为大将军了。连他父亲仪同大将军,亦被皇帝陛下钦点为追击北齐残兵的主将,那可是最得皇帝陛下信任的啊。”司马泯风与司马乘风道:“二哥,咱们还在少将军之列,独孤坼可越过我们啦。”

自己笨钝无为,还不许别人越过自己么?才干又岂是因老少而定论的,正想讥讽几句,那曲《好时光》渐至处,越加快乐起来,司马乘风本是随遇而安之人,不嫉贤妒能,自不在意司马泯风的话,就着那《好时光》笑着道:“大周击溃北齐,举国欢庆,咱们是不也该庆祝一下?”

“好啊好啊!”这个提议却是赞成的,正巧酒足肉饱,想活动筋骨。

便如骑马狩猎鲜卑儿女生来就会,载歌载舞亦是无师自通的事。扔了那酒囊起身,一手拉着司马乘风,一手拉着千金晃臂旋身就舞将起来。跳的是胡笳舞。不喜欢南朝温柔婉约的舞蹈,偏就爱我北国热烈欢腾的歌舞,朗朗爽爽豪豪迈迈,可比那柔柔款款曲曲绕绕直达人心的多。可不是,司马泯风秀逸有余英气不足的形貌因为舞蹈的豪爽显得硬朗起来,千金幽婉柔丽雪净如玉的脸庞也因为大幅度的舞蹈而红光焕放。连坐于原地烤着鹿肉的司马泯风,也像被热情灼烧了似的,那张没有温度感情的黝黑面庞烧红了起来,黑眸到处,热情即是一片……

天上日头渐渐变得火红,烈焰仿佛汇作一束直照射到我身上,适才喝进腹中的烈酒因此变得格外辛辣,身体外里热的温度似要将我焚烧化尽,却仍要作那尽兴的舞中人。拍手,掌声符合着《好时光》欢快曲调;踢腿,马靴红得鲜亮,衣服也是血的红,夺目逼人的色彩,烈焰那艳光都被身上鲜红比了下去。与千金原是同胞姊妹,自然是一样地美丽漂亮,便如秋色平分,谁也不胜过谁一分。但今日自己却仿佛突然脱颖而出,纵摆放于玫瑰园中,也是最热烈娇艳的那一朵,还带着勾魂摄魄的刺,明知会被扎伤,人依旧执意去采摘。且甘之如饴,无怨无悔。一夕间,似将一生炫目尽燃,燃作那独天一色的火树银花。

拼将一生休,尽我一日欢。不知为何,脑中突然浮现出这几个字来。纵是不知,避居豫州的三年,将起程回长安的今昔,原是我人生中,最后平静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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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送来捷报,司马泯风亦受命护送我与千金回长安。杨勇虽因事故被杨坚招回,独留了司马泯风一人在此。但此事他也不能懈怠。不过在到来豫州的翌日与我们出行宫畅快玩乐了一天,第二日便整装阅军,预备当天便启程。本以为检阅过护送军队,再将我与千金随身物品简单装载在车上,这就出发了,然看到自琼花殿中搬出的一箱又一箱物品,走出的一个又一个如花宫女,司马泯风当即沉下脸子。千金才待表达歉意,司马乘风已与司马泯风道:“都是千金平常施用的脂粉和衣物,宫女也都是与千金情谊不浅的,一个也落不得。”

司马泯风纵然不悦也只能无声,谁叫护送的是皇族郡主呢。

待再看到我一个人从琼花殿中轻装简出,身后连半个宫女侍婢都没有,司马泯风虽未表现出来,但神色明显变得晴朗。倒不是简朴如斯,实是在我幼年时,身边的侍仆就被我捉弄怕了,赵王府我居住的镜花水月阁侍仆两天一小换,三天一大换,都恨不得离开我。后来终于有一个叫阿穗的和我投缘,横行长安恣意妄为时,阿穗更是与我道同相谋,两相呼应。这样合我心意的侍女上哪找去啊,简直就是天赐予我。可我的阿穗实在长的有几分姿色,三年前来豫州时,一直就对她颇为青睐的父王终于忍不住伸出魔爪——将阿穗留在身边,近身服侍了。这三年在豫州,虽然自阿穗以后,再不欺侮捉弄侍女,可早前那么多年下来天性养成,也与侍女交不了好。时常觉得与司马乘风一个大男人拳脚说话还要恣意尽兴些。如是琼花殿中,倒没哪一个宫人和我情谊特别深厚,如千金那般舍不得放下。左右都不过是侍女,去哪里少的了人服侍,何况是回长安我赵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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