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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20)

曹玉笙笑道:“不试,怎么不知道胜不胜任?你尽管大胆尝试,凭你的智商,只做秘书工作真是屈才了一点。”

于扬奇怪了,曹玉笙这是干什么?自己又不是他嫡系,而且他会看不出自己不可能被发展作嫡系吗?干吗这么热心栽培?她正要准备放出试探的话,不想手机想起,不熟悉的外地号码,便冲曹玉笙说声“抱歉”,打开接听。

“小于,难为你还记着大姐,给我送盆那么好看的花来。今天这盆花一放,进来的人人说好,大姐我有面子啊。呵呵,谢谢你。”

于扬听了舒了口气,传真发出后,一直没接到方志军的回音,又想着他现在又不是自己的员工,如今麻烦他乘一两小时火车到另一个城市送盆花,那是要仗着她以前的面子,如果方志军没想看她以前的面子的话,自己去催似乎就是强人所难了。所以这几天于扬挂念着,但是却没有去电确认,心里很矛盾。此刻听见刘局打电话来,除了终于舒了口气,还高兴于刘局的反应,不管她是不是客套,能特意打个电话来,就说明有效果了。她忙笑道:“大姐和我说什么客气话,早说了,有事弟子服其劳,过年过节了,小妹妹送盆花过来,只要大姐看着高兴,我也高兴呢。”

刘局在那边笑道:“你这孩子会说话,可苦了你大哥了,下雪天搬这么一大盆花来,我都过意不去。”

于扬一听,一愣,什么,这方志军居然冒充她大哥?不过这小子看上去确实比年龄老成,不过在外面这么占她便宜也太过分了吧。但是念他大雪天送花过去,他要说是大哥就大哥吧,“大姐别和他客气,他人好着呢,一听说我常说起的大姐在他要出差去的城市,自告奋勇要做这差使呢。”

刘局大概听了非常开心,笑得很是爽朗,谁不爱听好话呢?笑道:“瞧你们兄妹俩,做妹妹的一看就是不赖,做大哥的更是出众,你们于家出人才啊。昨天和你大哥吃了顿晚饭,聊得很好,你大哥一路夸你呢,哎呀,有这么个大哥也是福气啊。”

听到“你们于家出人才”时候,于扬惊呆了,什么?大哥?难道是于士杰?他去了那边怎么却不吱声?一时心里疑惑,但又不能不答:“大哥那是自家妹子自中意,别理他,哪有那么好的。”

于扬知道于士杰是多么的会说话,估计刘局昨天收到花还是其次,不知被他灌进了多少迷魂汤,听她电话就听得出,她异常高兴,一直很爽朗开心地说话,“还要怎么样?小扬啊,你们周总春节前要过来,你也一起来吧,让大姐尽尽地主之宜,咱姐俩好好说说话。好,听得出你在外面,你忙吧,大姐邀请你,回头你一定要来。”

合上手机,于扬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在这儿替于士杰消灾,于士杰却躲出去替她铺路去了,但是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变成是他送花过去了?而且他送了却又没告诉她于扬,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在?于扬隐隐觉得一定是于士杰看出什么来了,所以他才大包大揽地帮她做这事。方志军,看来他终于还是对她于扬失望了,韩志军说得没错,人们还会给她一段时间看她会不会爬起来,如果不会,以后大家就都绕着她走了。只是没想到方志军会是第一个。但是那天打电话过去时候他还很热情的,没有拒绝啊。于扬飞快把那天的话想了一遍,忽然明白,问题就出在自己居然这么晚还不知道于士杰离婚这件事上。谁都知道于总和她交好,而她对于总如此重大的切身相关的消息如此闭塞,说明什么?说明她于扬已经被抛离于士杰的社交圈了,那么也就说明于士杰已经看似于扬。方志军,他也太心急了吧。

于扬想到这儿,心里又气又难过,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沉甸甸的叫人喘不过气来。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方志军是第一个,然后是谁呢?于扬想到兵败如山到之说,不知道过了春节,她于扬将会被多少人看不起。天,时不我待了。

忽然想起这是跟曹玉笙吃饭呢,忙收住野马般奔驰的思绪,硬生生拉回到桌边,果然看见曹玉笙双目炯炯地关注着她。忙赔个笑脸,道:“不好意思,曹总,想到一些家里的烦心事。”

曹玉笙只是若无其事地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于扬只觉得心里很烦,忍不住道:“一直听说曹总好酒量,今天不喝点吗?”

曹玉笙惊讶于于扬忽然似乎有了说话的兴致,一时奇怪,挥手叫小姐过来要了瓶红酒。刚才见她打电话时候脸色一变再变,声音里全听不出来,要换了别人,也未必看得出于扬的变化,但是曹玉笙也是个历经江湖的人,怎么会看不出,一时对之有了兴趣。

室外冰天雪地,为此室内必须讨好地打上空调,但是人心不足,喝酒却又贪图那股凉意,非要人造冰块加入红酒,叫地球不产生温室效应都难。但是,那一点清凉流入喉咙,人却是神清气爽起来,于扬刚才一团乱麻的脑子终于停止继续制造无谓混乱,开始面对现实,面对为什么会要求喝酒这个问题。但既来之则安之,管住自己,闭嘴就是。

曹玉笙心里想着今天刚听到的传言,说于扬背景复杂,被男人包养过,所以穿的衣服寻常人是穿不起的。这个曹玉笙以前倒是没在意过,只是觉得于扬的服装大方得体得很,站在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中间一点不会逊色,可能这就是名牌的魅力了。忍不住看了看于扬现在的穿着,一件黑色圆领毛衣,别无其他装饰,简单,但是看上去服帖顺眼,那应该是面料使然吧。果然不是普通价格可以达到的效果。曹玉笙虽然不太清楚女孩子衣服,但是顺不顺眼还是知道的。

于扬见曹玉笙没有开口的意思,只有自己开口,因为前面的谈话是被她的事破坏的,回想一下前面说了什么,才道:“我才进公司半年,曹总那么看重我,真是我的荣幸。不过我胆小,好不容易才战战兢兢坐热秘书这个位置,真怕尝试其他的工作,没这个野心。”

曹玉笙看她一口一个胆小,但是脸上殊无战战兢兢的神色,就知道她是托词,也根本就没把他曹玉笙的话放在心上,这就是曹玉笙一直以来最强烈的感觉,于扬这人底子太深,摸不到她的想法,所以也抓不住这个人。而一个抓不住的人放在身边,做他的总经理秘书,是一件危险的事,让他有种无法掌控的危机感觉。作为一个管理者,秘书一定得是自己人,否则难保哪天后院失火。而这个于扬似乎永远成不了他的自己人,虽然于扬总是会在最恰当的时机完成工作,和照顾他时时忘记的饮食。但也或许是她生性疏淡呢?也不是没可能,或者真如传言所说,于扬是个经历过的人,物质生活的大起大落和精神生活的创伤后,很多聪明人都会因此与世界保持一段距离,安安静静过自己独立尊严的生活。如果是这样,用于扬做秘书反而叫人省心,这种人见多识广,反而容易合作,不会出什么意外,而且可以向周建成表明自己的态度,没任人唯亲,没打算藏私。但自己要调整对于扬的态度了,那将不是管,而是理。聪明人管紧了反而事多。

谁知人家曹玉笙总经理的手机不响,于扬的手机又是想起,曹玉笙揶揄地笑道:“年轻人事儿多。”

于扬不好意思,接起一看,是范凯的,便道:“干什么?”

两人吼来吼去早已习惯,范凯理都不理她的态度,懒懒道:“你和陈星一起在吃饭?”

于扬摸不着头脑,道:“陈星是谁?悟空,你又来吓为师了。”

范凯听了大笑,他也一样是周星星迷,“那怎么陈星说是与你在吃饭,叫我过来一起喝酒呢?”

于扬这才反应过来:“对了,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陈星是不是澍说的老志愿者?我都一直忘了问他的名字。对,在一个饭店,没一桌吃饭,我和总经理有点事在谈。你还有力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