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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世(10)

他立刻奋力向桥爬过去,爬行,多少要比走路容易一些。

他当然清楚,书桥与床有一定落差,以他羸弱之躯肯定无法逾越,可是他更相信米线的聪明米线的敏感和米线对他的爱。所以他只需要高兴地爬,作出快乐享受的样子。有过不去的坎,米线为眼明手快替他移除,有跨不过的沟,米线会为他搭桥。在对他那么好的米线面前,他只需要攒足体力动起来就行。可惜他体力有限,爬到桥头就趴在一本书上累得只喘气。可是他高兴,成功了,他没想到自己能爬这么远,看来平时锻炼走路有效。他忍不住侧过脸看着米线笑,他看到米线脸上也是笑得跟花儿开放一样。

“爬累了?”“嗯。”“小手累还是小脚脚累?”“全累,我得歇一天。”“呵呵,那妈妈抱仔仔下来好不好?”“不好。还要玩。”

秋日午后的太阳暖暖地透过窗户洒在一大一小身上,梅菲斯可不敢怠慢,取来一块小毛毯垫在仔仔肚皮下面,免得仔仔病弱的肚子吃不消硬皮书的凉。

秋日金色的阳光将梅菲斯描画得柔和温暖,葛培森看着看着,心里头那种熟悉的依恋又转为强烈。他心中微微地痛,他怕自己又泯灭了斗志,只好借别的事分散注意力,谁让斗室只有他们两个人呢,朝夕相对,木头人都培养出依恋来。“米线,我要听昨天的歌。”

梅菲斯当然遵命。歌声才刚响起,小人儿又提出要喝水,她赶紧去准备温水。也是,刚刚运动了。“可是仔仔趴着没法喝水呀。妈妈抱仔仔好不好?”

“那要把我放回来。”

“好,妈妈一定。”梅菲斯将儿子抱进怀里,细心喂他喝水。

葛培森喝几口就够了,将脸转开,埋进米线的臂弯里,他都不用看就知道节俭的米线一定把他喝剩的温水喝光了。他听到有闷闷的声音从米线身体传来,好像是水流进了胃里,他想笑,却忽然笑不出来。他愣了好一会儿,发现他的依恋更深,难以自拔。“米线,你会永远爱我吗?”

梅菲斯惊诧,“当然,妈妈怎么会不爱仔仔。”

“不管我是谁,你都会爱我吗?”

梅菲斯这下却笑了,这就是童言无忌吧。“当然,不管仔仔是什么,在妈妈眼里永远是仔仔。妈妈永远爱仔仔。”

“嗯,那就好。以后我变高了,变大了,变得米线不认识我了,怎么办呢?我只要喊一声‘米线’,你就要爱我哦。”

梅菲斯被这种孩子气的话逗得乐不可支,“妈妈答应你,不管什么时候,在哪里,哪天仔仔长得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变得妈妈都认不出来,仔仔只要喊一声‘米线’,妈妈立刻抱抱仔仔。可万一妈妈变老了,变得仔仔不认识了,可怎么办呢。”

“米线只要喊仔仔,我立刻抱抱你。可是,万一有别人叫你米线呢?”

“Michelle呢是只有仔仔爸爸才叫的昵称,妈妈大名梅菲斯,工作时候的英文名是Mavis,所以啊,只有一个小坏蛋喊妈妈‘米线’,这个小坏蛋是谁呢。”

葛培森又想笑,可他现在心事重重,还是笑不出来。“我是大坏蛋。”但随即便道:“还要喝水。”

梅菲斯却笑了,看看手中的杯子,只好说声“小坏蛋”,将儿子放回书桥趴着,看他爬稳当了,才先洗了杯子,又调和了温水。这回她问清楚儿子再也不要喝了,才将剩余的水喝掉,回来继续与儿子玩。她见到儿子看窗外的时候举首费劲,就又找来一本很早以前看的原版《荆棘鸟》和《飘》垫到下面。果然,她听到儿子赞美天真蓝,车真多,人真少。她一看,可不是,下午三点的街道,人迹罕至。

歌声在屋子里悠扬,母子俩坐在秋日的阳光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梅菲斯发现儿子这会儿好像情绪不大好,但这是常有的事,她帮儿子轻轻按摩,让他能趴得舒展。

葛培森终于在舒服而焦急的等待中,等来米线被他灌多了水跑去洗手间。这一刻他精确谋划,现在却临阵彷徨。可是机会不等人,葛培森抓紧时间,几乎是咬紧牙关机械地爬上稍高一点的窗台,很容易就能推开轮轴良好的铝合金窗户——他,终于自由了。

可是他忍不住依恋地回头打量一屋子熟悉的一切,那刚刚搭建的书桥,那帮他练习走路的学步车和布绳,那他曾拿来当呼唤铃用的黄色小鸭,那一桌子他每天都要吃的药,还有那玻璃罐子里的话梅糖。正好《Senson in the sun》的旋律悠扬响起,是该走了。

“再见,米线我亲爱的,屋子里都是你温暖的香气,我依恋与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下一刻我将融化在蓝天里,像春天展翅的小鸟离开巢穴。米线,你要好好的……”但是葛培森哀伤的祝祷被一声凄厉的尖叫打断,他见米线飞舞似的扑来,他不能再等了,必须当机立断。不管跳下去还会不会转生到什么身上,他必须跳,他不能再忍受这种绝望的日子,也不能再害米线为他浪费精力爱心,这身躯壳本就不该来到世上,那就让他出手了结吧。他是成年人,他有最理智的思维。他不怕再死一遍,甚至从此消亡于这茫茫宇宙。他留给米线最后一句话,“再见,亲爱的米线!”

他的身体又变得轻盈灵活,他张开双臂,在秋日透明的空气中优雅地滑翔。他是如此迫不及待地拥抱死亡,在越来越紧的风声中,他翩翩飞扬,迎候死神的到来。

他相信,米线必定会非常难过,可是长痛不如短痛,这一坎过去,她应该很快与他一样终于挣脱令人绝望的困窘,投入美丽新世界。那快马轻裘的新世界,才是米线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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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培森再次捕捉到他的意识。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意识还清楚着。而一段离奇到无法用他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可以解释的仔仔身体搭载之旅,令他无法贸然凭尝试来推测,他睁开眼将会看到什么。有明亮的光鲜透过薄薄的眼皮,让他感受到所处方位的光亮。而今他已经一死再死,经验老到,因此能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积极乐观态度面对未知。这次他是想都未想,就眼皮轻轻一抬,睁开眼睛。

第一眼,葛培森便看见头顶熟悉的吊灯,那是他两年前装修完成,化三天时间驾车跑遍全城买来的最心水的吊灯。难道,他回来了?他兴奋得一跃而起,可不,正是他位于市中心闹中取静地段的二十九楼住宅。他心中的狂喜无以言表,一举蹦跳下床,眼看自己四肢完好,肌肉关节也运行良好,他欣喜得大呼大叫,立刻冲出卧室杀奔冰箱,他想念咖啡想念美酒想念一切只属于成年人的美食。

才跑几步,就见他妈妈从厨房疾奔而出,身手异常灵活地一把大力抱住了他,几乎有把他这么大个儿子抱起来的彪悍意向,因此最切实有效地阻挡住他的冲锋。在自己亲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回忆中,葛培森几乎有恍若一梦的感觉,那与米线共同挣扎度过的几个月生死光阴仿佛变得不真实起来。他陷入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生的怪圈。可人家庄子玩的是哲学,他玩的是自己的小命一条。虽然他也学着蝴蝶玩命地飞翔了一把。

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凝神聆听妈妈声泪俱下的叙述,这几个月大梦下来,他最大感触是母亲太伟大了,他以后要好好孝敬妈妈。从妈妈的叙述中,他得知自己车祸后外伤累累,送到医院时候是血糊糊的一个血人。奇迹的是没有伤筋动骨,因此医生们对于他一直无法恢复神智迷惑不解,在医院观察再观察,等外伤愈合,医院便让他们回家疗养,由社区医院定时上门吊针维生。整整昏睡了四个月。

葛培森此时的心情复杂得难以言表,刚刚经历了生离死别,现在则是喜庆重生,他一颗心冰火两重天,不知如何自处。强按住激动听到这儿,他心里却立刻窜出米线给他讲的童话故事,愣头愣脑问一句:“没有公主来吻醒我?”说完就呆住了,这来自米线前天拍着他睡觉前讲的故事《睡美人》。米线现在做什么?痛苦,还是……,可是不,那是两年前。两年后的米线正在做什么?在哪儿?他还联系得到米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