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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心(99)+番外

阮云丝也是束手无策,只好强笑道:“公子看来对这些布匹也没什么兴趣,不如去前边坐会儿,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吧。”

苏名溪点点头,忽然开口道:“去年姑娘曾给过扫书一些凉糕,如今还会做吗?我倒是想那个滋味儿。”

阮云丝笑道:“好,我去做,这会儿是夏天,正是吃凉糕的时候。”苏名溪提出的这个要求也不过分,事实上,他还知道要求就很不错了,阮云丝简直不敢想象他是遭遇了什么样的打击才会变成这样,想来定然是痛彻心扉的悲伤事情。

芸娘和钟秀这会儿也在忙着做饭,钟南则把王彪拉了出去打听,过了好一会儿,才红着眼睛进来,对阮云丝道:“姐姐好好安慰安慰小公爷,他的……他的儿子夭折了……”

“什么?”

阮云丝惊叫一声,接着才发现不妥,连忙捂着嘴巴,只是眼中透着不敢置信的神色直盯着钟南看,却见他叹了口气点点头,然后又指了指外面坐着的王彪,小声道:“是彪哥和我说的,小公子不知怎么偷偷溜出了国公府,小公爷和家里人找了一个月,后来……有人从河里捞出了一具小孩儿尸体,因为上面戴着小公子的长命锁,穿的衣服虽然让水泡的没了什么颜色,可是质地和花纹也是小公子穿的料子,所以……”

阮云丝忍不住便落下泪来,看了一眼里屋,那个男人呆呆坐在椅子上,他本该是这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是天上最亮的一颗星辰,如今却像是一颗石头般暗淡无光。他还没有白发呢,却要承受这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何况那是他的独子,向来宠爱如掌上明珠,也难怪几个月不见,他会被折磨成这幅模样。

阮云丝心中有无限同情,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中午弄了些家常便饭,苏名溪只吃了一碗饭就不吃了,但王彪却已经是喜出望外,只说这是小公爷近一段时间来吃的最多的一次。

下午凉糕蒸好了,阮云丝特地蒸了好几种馅料,却没想到苏名溪将那凉糕擎在手中,眼泪竟扑簌簌落了下来,惨笑道:“小白之前吃到这凉糕,说很好吃,我那时还想着有机会让你帮着再做一些,只是天很快就凉了,已经不适合吃这东西,我还只想着时间有的是,无论什么时候过来,央姑娘做几块凉糕想必还是容易的,却不料,容易是容易,小白却是吃不到了。”

阮云丝见他伤心欲绝,只得劝道:“公子别伤心了,令郎早夭,定是上苍见他太过聪明可爱,这样孩童不该滞留人间,所以才召回去,您如此悲伤,孩子在天有灵,知道了心里也会不安。公子还年轻,日后定会儿女成双子孙满堂的。”她因为一直叫苏名溪公子,所以始终很难改口,苏名溪也不愿招摇,特地吩咐过不要喊小公爷之类的称呼,倒是钟南钟秀等人太过看重这身份,所以都改了过来。

却见苏名溪摇摇头,目中一片惨伤,然后慢慢咬了一口凉糕,泪水顺着脸颊滴落到凉糕上,溅起一朵小小水花。

傍晚时分,苏名溪和王彪就离去了。临走的时候王彪小声对阮云丝道:“爷之前虽然心力交瘁,然而国事重于家事,还不得不在朝堂周旋。后来小公子逝去,他险些被打击的一蹶不振,皇上也担心着他的情况,暂时放了他的长假,如今朝堂上甄尚书一党更加得意了,爷不是不知道这些事,却实在有心无力,日后我让爷多来姑娘这里几次,您看看也开导开导,我们爷对姑娘是十分敬佩推崇的。”

阮云丝点头道:“成,王大哥也要时常宽慰公子,伤痛虽深,总架不过时间一天天过去,会慢慢变淡的,唉!”

王彪也黯然点头,然后上马离去。这里阮云丝回来,和芸娘等人说起苏名溪的命运,都不由得唏嘘感叹,芸娘摇头道:“任他权势滔天富贵已极,又有什么用呢?小公爷只有这么一个独子,国公爷和国公夫人就这么一个孙子,如今竟然就这样无端端去了,怎不令他们肝肠寸断?也不知道那位老太君,能不能经历这个打击,她年事已高,若是骤然大喜大悲,最容易出问题了,俗语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可千万莫要应了这句话。”

第124章 再遇小绿

阮云丝叹气道:“是啊,若说那孩子是身体虚弱缠绵病榻,如今去了也就罢了,家里人总归有个心理准备,谁知却是这样突然的离世,且很有可能是被害死的,可不叫人活活痛死?只怕苏公子每每想起孩子遇害那一刻,都是心如刀绞痛不欲生吧?”

她们在这里感叹着,却见黄莺楼兰等人走了进来,阮云丝便坐起身道:“下工时辰到了,你们回去吧。是了,我今儿做了不少凉糕,你们也拿回去,给族里的孩子们尝尝。”说完下了炕,捡了几十个凉糕,用大纸包装了,递给黄莺。

黄莺楼兰等谢过了,便出了院子各自回家。这里阮云丝看着锅里还剩下几个凉糕,便拿起来慢慢咀嚼着,叹气道:“小绿从前也是喜欢吃这点心的,不知道他如今在哪里?只看苏公子的模样便知,爹爹对孩子的爱其实一点儿也不比娘亲少,唉!他如今大概已经回到父亲那里了,失而复得总会倍加珍惜,却不知父子团圆之刻,他还会不会偶尔记起我这个姐姐。”

因感叹了一会儿,便放下手里凉糕,出了门,只见太阳已经隐没山后,离天黑却还有段时间,一阵凉风吹在身上,十分的舒服,她便回头对钟秀道:“今天把饭桌搬到外面来,咱们在外面吃吧,我觉着心里也有些憋闷,在外面吃,也敞亮些。”

钟秀答应了,便开始淘米做饭,不一会儿,房上的烟囱里就飘起了袅袅炊烟。

素丝要尽快染好才能织锦。钟南干活很卖力气,转眼间就在后院垒起了几口大锅灶,前院的锅灶却是拆卸了,只因为工程浩大。前院空间有限,而且这些彩色的染料染剂还容易将石子甬道染得斑斑点点,所以不怕苦不怕累的小伙子钟南便自告奋勇。承担起了在后院垒锅灶的任务。

一切弄好后,言掌柜给的最后一点彩丝也用光了,没办法,染料作物是必须要买回来了。因为左右无事,又有了自家的马车,于是阮云丝便坐在了马车里,姐弟两个一起往颜家的地头而来。

到了地方。只见人头攒动极是繁华,阮云丝将所有事情都交给钟南,自己却往仓苏城去。

仓苏城离着颜家的染料农场不过二三十里地,她搭了颜家的顺风马车,半上午的时候就到了城里。这一次过来没别的意思,阮云丝想考察下市场,看看这仓苏城里的布料行情都是如何的,有没有可以发展的空间?如果有的话,日后自己的锦缎渐渐生产多了,或许可以让流锦布庄在这里也开一家分店来开拓客源,毕竟此处离那染料农场极近,若是可能,自己或许也可以就近在这里建立一个小染厂。

比起绿水城和京城。仓苏城是一个小城,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为这里向南十里就是运河码头,所以此地还是十分繁华的。

阮云丝在街上随意逛着,时值夏日,许多女子都穿着薄薄夏衫。这里的风气显然比绿水城和京城要开放些,她就见到了好几个女子将袖子挽到肘弯以上,露出白生生的胳膊,在绿水城和京城,就很少能看到如此大胆的女人。

太平盛世,街上人们穿的衣服也是五彩缤纷琳琅满目,阮云丝走了许久,也没看见一个穿着带补丁衣服的人,她心中暗暗高兴,心道看来此处人们极其好穿,嘿!看来真要向五公子建议一下,在这里开布庄了。

正想着,却转眼就在街道旁看到了流锦布庄的牌子。阮云丝呆站了好久,才苦笑着摇摇头,心想还用你想?呸!人家素家是生意场上的好手,难道想不到?瞅瞅瞅瞅,早就把分店开过来了。真奇怪,这样看来,流锦布庄也是实力雄厚啊,京城,绿水城,仓苏城都有布庄,全国各地的分店还不知道有多少呢,这样一个大布庄,之前竟然说并没有跻身于行业一流之列,可见大吴国的织染业有多发达,若是姑苏江南一带,恐怕是要比这里还繁华呢。

正想得入神,忽然就听对面街道上传来一声惊叫,那声音虽然变了调,但因为阮云丝从前无数次听过这种尖叫声,因此十分熟悉,当下不由得身上一震,就要扭头看过去,然而旋即她就听到了一阵喝骂声:“个小兔崽子,鬼叫什么?再叫老子就把你的腿打废了,一点眼色也没有,到现在还只知道磕头,平日里让你嘴巴甜点你怎么不肯?不肯也就罢了,让人把你当哑巴也好,这会儿又鬼叫起来,看今天要不到一百文钱,老子怎么收拾你。”

阮云丝听得心中一惊,复又一凉,她握着拳头,强行抑制住扭头的冲动,又缓缓往前走了几步,这才假装穿过街道,往身后方向看了一眼。

只见烈日暴晒下的街道上,并排跪着两个孩子,身上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其中一个大概有六七岁的正搂着那四五岁的孩子,于是身后男人的两脚就都踢在他背上。

“就知道护着他,妈的是你祖宗吗?”

男人大概也累了,骂骂咧咧的退后了两步,然后倚着大树坐下,恰巧罩在树荫里,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一边拿褂子扇着风,一边咒骂着这可恶的暑热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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