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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的荣光(科举)(33)

作者: 骆兰亭 阅读记录

助教给大家讲案例的同时。

魏停云也进入了系统,找出了《唐书》仔细翻阅,因为之前在义塾的时候读律,记得唐朝这种为父报仇的案子不是一例。

法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是法的基础,所以如果要剖析一个时代的争议案例,都需要回到那个朝代、那个时代去纵观。

魏停云对唐史还算了解。

所以在其他人都开始下笔的时候,魏停云依然在看资料,中午梁登库来找他吃饭,魏停云让他帮忙从食堂给带一个窝头、一份白菜汤。

梁登库哪里会亏待他家大姐夫,白菜汤里赫然多躺了一个四喜丸子。

罗伯玉拎着肉脯从教员室出来,路过教舍,看到屋里只有魏停云一个人,他站在后门口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少年看书的速度极其快。

纵然如此,魏停云直到下午,找到了唐朝时期,不少与张瑝张琇案同性质的案例。

两个发生在唐玄宗祖父——唐太宗李世民时期。

一个叫卫无忌的姑娘,六岁时候父亲被人害,母亲改嫁,也无兄弟姐妹,她长大后终于有一天,用砖击杀了仇人,后来自首;

另一个叫王君操,隋末的父仇,隔了二十年,终于得报;

这两个人,都被唐太宗李世民赦免了。

唐高宗李治时期也有两个。

赵师举为父报仇案,被赦免;

周智寿、周智爽报仇案,因为两人都说自己是首谋,三年没办法判决,后来智爽伏诛。

武则天时期的徐元庆案,被处决。

唐宪宗李纯时期,余常安案、梁悦案。

余常安案——刺史元锡奏请从轻处罚,但当时刑部尚书李鄘认为不可,于是抵死;

梁悦案,为稍减了一等流放。

此外,还有唐穆宗时的康买得案——获得了减刑……

魏停云读了这些案例后,张瑝张琇案,似乎也不再是那样让人惊叹唏嘘了,世间恩怨情仇皆无独有偶,但却有殊途同归的悲剧之路。

罗伯玉给他们留这样一道题,真的只是想让他们就张案发表看法吗?

黄昏时分,魏停云抱着书走出教舍和律学小院,听到隔壁的画学教员说:“这律学一天都乱哄哄的,那博士是干什么吃的!”

另一人说:“那律学的罗伯玉原来可是京城国子监的博士,听闻景治三年《大昭律》新编,他就参与其中,登县是他故里……”

第18章 唐子复父仇议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与前一章后半部分有相当关联,建议一起食用,如果已读过上一章并有印象,请忽略我;1:本章所涉典籍已在章内或前一章明确,不再赘述;另外涉及的专业知识为法理学、法制史;2:觉得章内的论文思路不对可以骂魏停云…罗伯玉是前国子监博士,还曾参与大昭律修订?

魏停云没想到那邋遢傲气的胖大叔竟然这么有来头,难道是这就是传说中恃才傲物么。

魏停云心中小算盘哗啦啦打起:罗伯玉如若真的京城国子监来的,那估计是积累了不少人脉的;

能参与《大昭律》的补充修订,绝对属于业内顶尖人士;

古代对于身出的师门非常看重,以后如果真的走律学之路,若是能得到他的赏识和推举,百利而无一害。

不管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目前这位罗博士肯定是记住他了,这不是坏事情,接下来就是在这一二百人里,脱颖而出。

就早不就晚,眼下的作业不就是一个机会?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魏停云就起身收拾妥当,从系统里兑换了一支蜡烛,开始写罗伯玉布置的作业。

他先在纸上,大致打了一个草稿,理清脉络。

想了想,工整的写下一个题目——《唐子复父仇议》。

首先以唐宋大家韩愈《复仇状》的语句开篇:昔,韩昌黎有言:‘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见于《礼记》,又见《周官》,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

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

接着,魏停云的思路是分段从儒家圣贤思想下的礼法冲突:儒家推行礼,以礼入法,使得法合乎礼,同时又以律法力量来保证礼的实施;

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汉朝时,甚至有春秋决狱(即以《春秋》等儒家经典中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判案根据)。

朝代时代背景:唐太宗赦免为父报仇者,是因唐天下初定,之前人们长久处于纲纪不存的乱世之中,百姓无法依靠朝廷和官府保护自己,只能采取私力救济;

此时皇帝强行杀掉当时极其符合当时百姓想法的复仇者,不利于宣扬新朝仁义治世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