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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该死的缘(出书版/H大变奏曲第三部)(41)

“哎?”她惊愕地抬眸。难道之前他是为了这个生气?

“把手机给我。”

“干什么?”她疑惑,可是还是从包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

他接过,操作了几下,便将手机还给她,琥珀色的眼眸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凝视着她,道:“现在十一点半,希望每天晚上十二点钟你会想我一次。”

“干嘛要想你?”她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叫你想就想,哪来那么多为什么?”

“你这家伙真的很莫明其妙哎。”她抬眸,目光却刚好捕捉到他的左眼俏皮得一眨,唇角扬起漂亮的弧度:“其实会为这张perfect的脸着迷是很正常的事。”

“……”她僵直着身体,他还是猜到了看到了……

“如花,晚安。”轻轻的一声道别。

“如花你个头!”她回过神,抡起拳头作热要揍他,可是他已经钻入车内,对她展露着放肆的揶揄之笑。

之后,车子很快便消失在路的尽头。

看着车尾消失的方向,她便纠结一个问题,刚才,他是不是在对她抛媚眼魅笑?作死了!是不是她眼睛抽筋了,纪变态居然会对她抛媚?妈呀,一定是撞鬼了。

“啊——”她尖叫着背着背包冲进了楼道。

回到家中,恍惚之间,她冲了个澡,然后滚上床,这时,手机莫明地响了起来,吓了她一跳。

她拿起一看,是闹钟提醒,目光不经意地瞥见提醒内容,居然是:袁润之,到时间该想我了!

“啊——”她再次尖叫出声。

真到今时今日,她才知道,纪言则原来是个疯子!

从这天以后,纪言则几乎每天都会拉她出来约会,美其名曰是培养情侣间的默契,以防到了寿宴那天露破绽。

有时候吃个简单的晚餐,有时候会去压马路,有时候会去逛街,都是最简单的约会模式。

几日相处下来,袁润之发觉纪言则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讨厌,反而在他的身上发现了不少优点。

比如,走在大街上,面对身材火辣性感的美女,他一定目不斜视;比如,遇到人潮汹涌的时候,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护住她;比如,吃饭的时候,他一定会细心地先为她服务;比如,开车的时候,他一定会为她拉开车门,系好安全带;再比如,无论她是否有开车,只要是天晚了,他一定会坚持送她到家门口……

曾经以为他有洁癖和怪癖,只穿白色衬衫和同色同款的西装,可是他给的理由不仅简单且正常,因为每天不会为了纠结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烦恼,且证明了他有一颗纯洁并从一而终的内心。

虽然对待女人嘴巴毒了一点,她不经意发现,原来他只对那些对他有非分之想的女人才会不假颜色,然后总是喜欢与她针锋相对,也许,她是一个例外。对,他是这样说的,她是一个例外。

渐渐地,有一种莫明的情愫在心底生根发芽,“恋爱”两个字刚偷偷地蔓上心头,可是又被她心头的小手无情地掐死,她一定是太疲累了,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可是,每天晚上又不由自主地偏偏要等到12点钟手机响过,才会睡觉。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他设置了她的手机之后,她好像一到12点钟就莫明的开始想他。想起以前上大学时候的种种,荒诞、抽风、可笑,然后不自知地带着甜甜的笑容沉沉睡去。

不知不觉,过了十多天,她终于想起买验孕棒,连续测试了三天,结果都是阴性,这让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当她把结果告诉纪言则的时候,纪言则的脸上依旧是那种淡而不惊的表情,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开心,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深邃的眼眸在一瞬间黯沉了下去。

本来她的心情舒爽,可是在他沉默之后,她的内心也变得乱糟糟的,就像是被只顽皮的小猫弄乱了线一样,乱七八糟地缠绕着,怎么解也解不开。

时间如梭,寿宴的前一天晚上,袁润之提着自己花了两千八百元买的洋装又蹿到了曾紫乔的住处,拜托小乔帮她熨洋装。

却被曾紫乔拒绝了:“我觉得你明天穿戏服去比较好。”

“戏服?你要我去唱大戏祝寿?你想我出丑吗?何况我又不会唱戏。”

“哎?你和纪师兄两人本来就是在演戏,你穿戏服去祝寿很切题嘛。”

“……”袁润之总算反应过来,原来曾紫乔是在损她,她用抱枕砸了她一下,“啊,真是神奇了,明明失忆了,但损我这一点倒是永远不会忘记。”

曾紫乔优雅地点燃一支烟:“这就说明,人家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心里永远都有你。”声音妩媚妖娆,话音落毕,还不忘冲着袁润之暧昧地眨了一下右眼。

袁润之打了一个冷颤,手不停地搓着鸡皮疙瘩直起的双臂:“你真是雷死人不偿命。我现在承认,你不是失忆,而是脑子被撞坏了。快点帮我熨衣服,你要是不帮我熨,我就扒你的衣服去参加寿宴了。”

曾紫乔看着她慌张的样子,不禁莞尔:“你好像很紧张这次的寿宴?”

“哪、哪有?”袁润之僵住动作,结巴地回答。

“心虚了。”

“才没有。”她撇了撇嘴,“虽然是演戏,但是也不能太失礼了,更何况我也不想被人家看扁了。”她哪里心虚了,她哪里是很紧张很在意这次寿宴,不过是不想穿着T恤和牛仔裤去罢了,虽然是假扮纪言则的女朋友,但也不能第一次就给他的家人留下一个很差的印象啊,不仅薄了自己的面子,也薄了他的面子。明明就是这样的,小乔偏要说她心虚。切!

袁润之完全不知自己脸上的表情早已出卖了她,明明紧张得要死,偏要故做毫不在意。曾紫知看到她这个样子,觉得十分好笑,走到衣柜前,挑了一件黑色高腰的晚装,递给她:“穿这件吧。”

她愣愣地看着这件简洁大方的黑色晚装,嘴角抽动:“我是去参加人家八十寿宴,又不是去参加什么豪华晚宴,你挑晚装给我干什么?”

曾紫乔惊愕瞪大着眼睛看着袁润之,如果她没弄错,最近八卦新闻一直在关注的天宇集团纪董的八十大寿,刚好就是明天,偏偏就是那么凑巧,纪言则也姓纪,如果她再没记错,纪言则好像是随母姓,那么明天那场寿宴能是普通人家的八十大寿吗?她最觉得不可思议的就是之之这个呆丫头,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准备去参加什么样的寿宴,真是败给她了。

“那就穿你那皱巴巴的洋装去吧,熨斗挂在那,要么自己熨,要么找你的亲亲纪师兄去赞助,反正是为了他。”她收起晚装,然后若无其事地出了更衣室。

“……唉,你见死不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果然失不失忆,对你这个冷血的女人来讲没多大区别。”袁润之撇了撇嘴,决定自己熨衣服。

正当她拿起熨斗之时,手机响了,是纪言则,接起便听到他略急的口气:“你在哪?”

“在小乔家里。干嘛?”这么晚了,还找她,该不是连夜要跟她沟通“感情”吧。

“我在你家楼下。”尽管他的语调舒缓平静,可是总是透着一点点不寻常味道。

“这么晚了,你在我家楼下干嘛?”

“十分钟能赶回来吗?”

“……你想干嘛?我还有事呢。”她衣服还没熨好呢,再不熨,明天要穿什么。

“给你一刻钟。”

“喂——”她还想问他究竟什么事这么急,却听到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挂机声。她咬着唇,低咒了一声,死猪头,又对她命令。

她收起手机,一边穿着鞋,一边和紫乔唠叨着:“唉,那倒霉的家伙,也不知道干什么事,我先回家一趟,衣服先放你这,待会我再过来熨,你要是大发慈悲,帮我熨了,我一定求上帝保佑你尽快恢复记忆。走了。”

曾紫乔好笑地看着那匆忙的身影,不禁想起一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许只有之之这个傻丫头自己看不清罢了。

所幸曾紫乔的住处离着自家不算是很远,十分钟的路程可谓是绰绰有余。

袁润之开着车赶到自家楼下,便看见纪言则双腿交叠,懒懒地斜倚在车门前,摆弄着手机,看到她来了,便收起手机,扬着眉毛,露出一抹满不在乎的眼色。

她快步走到他的面前,不爽地说:“你到底什么事?跟催命似的。”

他沉默不语,打开后座车门,拿出一个超大的拎袋,递给她:“喏。明天晚上要穿的衣服和鞋子。”

“……”她怔然,机械地接过拎袋一看,里面装着一个礼盒和一个鞋盒,然后抬起满是疑惑的小脸看向他。还真让小乔说中了,他居然真的赞助服装道具。

“明天下午我来接你。”他说。

“哦……”

送来了要送的东西,他并没有离开,而是静静地看着她,一声不吭。

她被他看得心里发毛,挠了挠头,想了几秒,终于开口:“喂!要不要……上去喝杯水?”大热天的晚上,特地跑来送衣服,她也怪不好意思的。

“嗯。”他想都没想,便点了点头。

这家伙还真不客气,她说:“那,你跟来吧。”说完,便率先转身进了楼道。

第四十一章

袁润之住的地方也是N市一个较为有名的楼盘,该楼盘以专门为白领阶层打造的单身公寓而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