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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你啊(3)+番外

作者: 喵酱酱就是我呀 阅读记录

玲玉早知道自己对大帅起了心思,他手忙脚乱的想藏好自己廉价的真心,却发现那个人也捧着一颗心手足无措,于是他的爱意就突然有了分量。

玲玉敛财、败家、暗中筹划着要逃出府去,不过都是在挑逗张振柏,他抱着卑劣的心思,等张振柏来阻止他,骂他或是打他两下,都无关紧要。只是要认真的对他说:玲玉,你不可以这样,没有夫妻会这样过日子,我们要安稳,要节俭,要给我们的孩子留下傍身的家产。哪怕结果再不好,他也有了一大笔钱,可以自己无忧的过完一生。

但张振柏给了他新的选项,不需要用钱财堆出堡垒,有了一个人无底线的宠爱就是他最大的底气。

玲玉抱紧了包袱,硬硬的书角戳上他的手心,解开包袱,里面有一份手写的婚书,上面是张振柏凌厉的字: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

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张振柏,张林煜

此证;

以他之名,冠夫之姓,从此,他再也不是名动京城的“玲玉”,只是张振柏的夫人。

车在道路上飞驰,身边的妇人抱着孩子温柔的教导,开车的男人小心的在百姓中前行,透过后视镜投在妻儿身上的目光坚定温柔。这个文弱的男人拖了足足三天也不愿丢下病热的妻子,大帅用一支进口退烧针和两杆保命的枪,为林煜换得了一个车上的位置。

多好的爱情,曾经的他也无比艳羡,可现在,他有了更好的,一份能将过往所有苦痛一笔勾销的爱。

他会活下来,会在安稳的地方造一个小家,从现在才开始学着勤俭持家,用对的方法表达爱意,但这不迟,他等的人一定会来,来和他一起撑起安宁的未来。

第四章

南下的路走的很不顺当,所有人都在逃亡,但没有人知道哪里真的安全,只是走,跟着人流走。女主人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林煜帮不上其他忙,只能担负起照顾孩子的责任。

小小的孩子,不过三四岁的年纪,却已经很懂事了,安静乖巧的样子像极了他的父亲。男主人日夜兼程的赶路,每次停下来休息时就全身心的扑在妻子身上,小小的孩子弱弱的喊一声爸爸,也只能得到一个疲惫的吻。

孩子还没有完全断奶,但路上带的奶总会耗尽。彻底断奶的第一天,林煜把孩子搂在怀里一整晚都没能入睡。那张小小的脸上沁出汗珠,微微发起低烧来,干粮和冷水对一个一直被娇养长大的孩子来说太过于残忍。

林煜把水袋贴在肚子上,用体温温热一些,一口一口的喂进那张干涩的小嘴。不过几天,孩子和他已经很亲近了,啜泣的喊他姨娘,低声的说自己难受,饿且渴。林煜从前最看不上老妇人嚼了食物喂给孩子的做派,现在却恨自己不能把食物嚼的更多更软,填饱那张瘪瘪的小肚皮。

小肚皮终于填个半饱,水却怎么都喝不进去,它太凉,小嘴勉力喝上几口便原样吐出来,眼见着孩子意识模糊,竟然有了脱水的样子,林煜慌了。那肉嘟嘟的小手按在林煜胸上,让林煜泛起疯狂的念头。

他用被子裹住孩子,解开衣扣露出软嫩的乳儿来,塞进那张嗷嗷待哺的小嘴。孩子吃惯了奶娘的奶水,自然的吮吸起来。林煜看到了希望,拎起水袋慢慢的倾出一线水流,沿着乳头缓缓地浇上去。这拙劣的表演竟然骗过了孩子的嘴,他慢慢的喝进半袋水,林煜守着守着,看他灼热的呼吸渐渐平缓,终于进入了梦乡。

难熬的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战争总与混乱挂钩,流民中不可避免的起了争执,越是靠近目的地,大家都越疯狂,渐渐耗尽的干粮与近在咫尺的安宁逼的人们走上绝路。汽车经过的地方都有争斗发生,进城前最后一个夜晚,林煜第一次直面了残虐的暴动。

空旷的野地上生起了大大小小的火堆,沉沉的夜幕下所有人都沉浸在失去家园的痛苦中。男主人背着枪点火烧水,女主人用几坛酱菜和一点点腊肉煮出一大锅鲜美滚烫的汤来,配上干粮已经是几天里吃过最好的一顿饭。

林煜喂饱了孩子自己才开始吃,热热的汤喝的背后微微出汗,木材噼里啪啦的声响装点了静谧的夜。他翘着乱糟糟头发,穿着麻布面料的衣服,毫无形象的盘腿坐在地上,一手搂着小小的孩子,一手抓了干粮在汤里泡软了吃。

怀里的小家伙刚刚还撒娇喊他姨娘,讨他的抱,现在已经潇洒的睡去。短短的小衣服翻起来,露出胖嘟嘟的肚皮。小孩子软软的皮肉实在好摸,林煜直摸到小家伙哼哼唧唧的在梦中抗议才收手。

林煜爱死了这甜蜜的负担,原来一个小小的孩子真的能给家人带来如此大的快乐。怀里的小家伙安静乖巧,在林煜睡意朦胧时,还认真的盯着父亲,男主人一开始眼皮打架他就“爸爸爸爸”喊个不停,一整天都在监督爸爸安抚妈妈讨好林煜中忙忙碌碌的过去,简直是一块小甜糕。林煜也想有自己的小甜糕。

男女主人正依靠在一起,小声的讨论进城后的去处,林煜也茫茫然的开始出神。不知道张振柏现在在干什么,他有饭吃有汤喝吗?城里的粮食几乎运的干干净净,将士们都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仗打胜了吗?他会撤退吗?还是要抵在最后一道防线上,为所有人争一个活命的时间?

身后突然嘈杂起来,林煜回头,正看到一个癫狂的男人把一把长刀捅进他人的肚腹,然后从死人的手里扣出一口食物,恶狠狠的塞进嘴里。

距离实在太近,那一幕清楚的射进林煜的眼中,他以为自己会怕,会躲,但没有。他冷静的像一个旁观者,翻身起来一口喝尽剩下的汤,抱着孩子过去挨着男女主人站好,死死盯着那人。

这片空地前所未有的安静,除了抱着亲人尸体的小姑娘痛苦的嘶吼声,什么也听不见。那人提着还滴血的刀,慢慢的嚼,艰难的咽,含糊的说一句:“我从东城过来的,走了十天了,我不能死在这。”

不是解释,不是申辩,仿佛只是为了打破寂静而出声。人群骚动起来,男主人把妻子扶上车,抓紧了枪低声的说:“我们走吧…”林煜把熟睡的孩子递给了女主人,关好车门用一节枯草束起长发,低低的回应:“走不掉了。”

混战一触即发,第一个人把拳头挥出去后,马上就有更多的人参加进去。篝火被踢翻,夜变的更黑,人们的呼喊嘶吼声像野兽响彻旷野。

有人摸黑靠近,林煜把自己的最后一袋干粮踢出去,大声的喊:“给你!”,人们一窝蜂的涌过去,但还有新的新的人凑过来,车辆前后都有人在混战,走不掉也不能留。

“抢他们!车里有吃有喝!”林煜心里咯噔一下,抬头一便对上一群人眼中的凶光。男主人抬起枪对着天空射击,没有拉开枪栓的枪只是空响一声,更鼓舞了暴徒的士气,他们叫嚷着“是假枪,是假枪!”推搡开混战的人群冲过来。

林煜背贴住车门挡住玻璃,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炸开在耳边,渐渐变成了坚定铿锵的嘱咐:“活下去。”

“活下去,”林煜呢喃一声:“活下去。”他从火堆中抄起一根最粗壮的木柴,把带着火星的那头重重的砸向第一个挥舞拳头冲过来的人,带着哭腔吼出来:“活下去!”

疼,哪里都疼,林煜不记得自己挨了几下,被车门撑住的他一直没有倒下。生理性的泪水却夺眶而出,但这次不会有人因为怜惜他而收手了。

抢不到干粮,也没人能开车,凑过来的人渐渐少了,战局的中心点挪向了旁边,战场中的胜负显现了出来。

林煜背靠着车门滑坐下去,在剧烈的疼痛中艰难的呼吸,眼前一花,手摸过去一片湿热,额头崩烂的伤口血一股股的留下来染红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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