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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你啊(4)+番外

作者: 喵酱酱就是我呀 阅读记录

旷野又安静下来,不是安宁只有死寂。男人多的家庭护住了亲人,死人最多的地方,胜利者在轻点瓜分粮食财物。最先杀人的疯子提着刀看向林煜,他的身边拥有武器的人和他一起加剧了暴动。

“把车和女人交出来,你带我们进城。”男主人的眼镜碎了一半,脸颊被玻璃划开血色的红痕,他挣扎的站起来,露出绝望的神情。只有他会开车,今天这劫他逃不过了。

林煜缓过了头晕眼花的时候,低头抽搐着干呕。拿干粮时掉出的小包袱散开在车轮边,婚书染上了他的血。

那癫狂的人带着同盟走过来,调笑的话还没说完便重重的倒下去。

“崩,崩崩”林煜举着枪的手已经失去知觉,巨大的后坐力轰的他虎口发麻。

倒下去的那人身上三个巨大的血口,不像是枪孔倒像是被炮弹轰开。

上一次见到这样可怖的痕迹,还是在一个跋扈的富商身上。

“是大帅的夫人!”幸存的人家中传来惊呼声,几个人过来护在林煜前,和提刀的人对峙起来。

暴徒见不能得手便率先离开了,林煜被七手八脚的抬上汽车,几个幸存家庭的孩子也挤上来,汽车带着鲜血冲破了黑暗,在黎明中向近在咫尺的城市开去。

林煜意识模糊前的最后一刻,狠狠握住婚书,然后便堕入了黑暗。

梦中对上那人悲伤的脸庞,他却扬起自豪的笑来:“大帅,你的妻子可有你几分风采?”

第五章

林煜伤的不重,养了不过几天便行动自如了。他依依不舍的挥别了小甜糕一家,留在了南城。这里并不绝对安全,但离张振柏最近,他包袱款款的就安顿下来了。

额前的伤口短时间里是好不了了,他也懒得遮挡,拆了纱布让它自由的长。头发在检查头上的伤口时被剃的左秃一块右缺一片,他索性对着镜子自己剪个七零八落,活像个假小子。

林煜怎么也找不到剪刀,只能拿了匕首把长甲一片片削去,它们弯弯的掉落在桌面上,像红色的小月亮。林煜把小月亮捡起来塞进荷包里,挂在了脖子上。

还记得他刚买了一件新式的旗袍,正躲在房间里悄悄的臭美,巡防边境的大帅就提前回了家。大帅笑着端详他一会儿,过来拉了他的手说:“还缺一些。”便把他抱上软塌亲自给他染指甲。

林煜像一件可以把玩的小物什一般被大帅放在腿上,大帅把他搂在怀里,细心的涂慢慢的染,染完了一只又去染另一只。林煜伸着手不敢动,只一会儿就没了耐心,哼哼唧唧的说累,硬要躺下染。大帅给他换了姿势,他又嫌弃躺着不如大帅抱着舒服,叫嚷着要起来。张振柏被这小作精缠的没办法,只能掏了礼物出来哄他。

那是一只玳瑁的香烟嘴,花纹漂亮手感细滑,林煜喜欢的不行,马上就向大帅要烟抽。大帅放下纤细的小毛刷,拿了烟盒抽出一根细细的烟来给他点上。

火柴腾起火焰,大帅温柔的眉眼被映成暖暖的橙黄色,林煜含着烟凑过去借火,被迷的小心脏砰砰跳,无意识的就把烟雾吐了出去,轻柔的扑在大帅的脸上。

“调皮。”张振柏捏一下他的鼻尖,又转回去给他染脚指甲,只留下红着脸的林煜躺在软塌上一口接一口凶猛的抽烟,等胸中的小鹿停止发疯。

大帅之前也抽烟,林煜看他吞云吐雾帅的不行就闹着也要尝一口,谁知道轮到自己就没那么潇洒了,才吸一口就给呛的泪水直流,咳嗽了好久才泪眼汪汪的缓过来。但还是贼心不死,逮着机会就要试试,在失败中越挫越勇。大帅给他找了一种吸起来不呛还甜丝丝的薄荷烟,才算是哄住了他。

大帅自觉教坏了小孩子,反倒戒了烟,只剩林煜整日在家里吞云吐雾。

大帅给林煜涂好了脚指甲,托着脚在手上慢慢的吹一会儿才放下去,林煜慵懒的躺成一条,还在一口口的吐那烟气。

大帅看他津津有味的抽烟,心里就痒痒的,他当自己犯了烟瘾,抢了一根林煜的烟叼在唇间就朝林煜凑过去。林煜知道他要借火,乖乖的扬起修长白嫩的脖子支给他。烟头交接,两股气息缠在一起,吞,吐,一簇火星变成了两股,两人同时后撤,把嘴里甜甜的烟气吐在对方的脸上,双目交接,一起笑了出来。

大帅吸了两口觉得胸中的痒不仅没能缓解,还越发的骚动起来,好像只有林煜嘴里湿漉漉含着的那只,才最甜最美。

他起身在茶几上按灭手中的烟,林煜顺势抽走了双腿,懒懒的翻个身趴在了软塌上。那件旗袍正面规规矩矩,侧边的开衩比林煜床上穿了挑逗大帅的还低一些,背后却放肆大胆的裸露一片,边沿正险险压在臀缝上,哪怕轻轻一动都会露出林煜蜜桃般的臀来。

大帅带着枪茧的手在那细腻滑嫩的背上摩挲着,他俯下身去靠近林煜的唇,低声的哄林煜:“宝贝,给我尝尝你嘴里的烟。”林煜装傻,张口用牙齿咬住烟嘴,嘴里轻“恩”一下,示意他叼走烟嘴。大帅凑过去把舌头伸进他牙齿间,轻勾一下把那烟嘴含进自己唇里,却觉得那口水比烟丝甜多了。

那一天,大帅的唇舌游走遍了林煜的皮肉,连蜜穴和脚趾都没有放过,最后在雪背上射过两次才插着林煜进了浴室,隔天还赔了一张新的地毯给林煜,换走了那张已被烟头灼烧出洞的小可怜。

林煜曾经多美啊,长发如绸,穿着旗袍叼着烟的样子自己看了都心动。但现在镜子里的人,额头一道狰狞的疤痕,乱糟糟的头发奇怪的翘着,捧着剪下来的指甲笑的又憨又傻。

林煜抱起镜子亲一口自己,得意地哼着小曲儿出了门。

我可有人要了,才不怕丑呢。

南城曾经是林煜和张振柏的家,三年前大帅吹嘘新家景色美,硬是把林煜骗出了小窝,谁知道美则美矣,既不繁华也不热闹,气的林煜小脸拉了几天。

现在看来,大帅对现在的局面早有预料,若不是他在边城镇守,这场战乱还将来的更早。

到了南城的大帅府林煜就直接下了地库,这本是张振柏存酒的地方,后来却被林煜一步步的蚕食。先是新鲜的瓜果,然后是脂膏香水,慢慢的就彻底变成了林煜的地方。

点了烛火,巨大的地下室就显现出来,林煜走到一个立起的麻袋前,坐在地上打开了袋口,微弱的灯光下,饱满的大米泛出莹亮的光泽来。

去年秋天时林煜曾经和大帅一起回过一次南城,本以为再也不必回边城去,谁知道大帅竟然出尔反尔,林煜心情不好就想挥霍,但又舍不得真的把自家男人的卖命钱花在吃喝玩乐上,找了半天最后恶狠狠地买了一大车当年的新米,才算是勉强过了手瘾。张振柏听了属下的禀报简直哭笑不得,索性填了些钱买了更多米面填满了地库,多少要值回一点地库买冰钱。

林煜捧起一把米贴上脸颊,痴痴的笑出声来。以这个地库里的存储量,供起整个南城都不是问题,哪怕张振柏战败,他们还能退后一步死守住新的底线。

林煜洗了澡,抱着府里张振柏留下的衣服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美美的一觉。第二天就精神焕发的去了城门。镇守南城的统领看着眼前酷似大男孩的人,一句嫂子卡在嗓子里硬是吐不出来。

林煜看到他的表现非常满意,给自己的伪装打了十分,除了胸部裹的太紧不太舒服,这个装扮简直完美。

他开门见山的就说要放粮,得尽快把滞留在南城的流民们疏散向附近各个城市,不能让暴乱再发生一次,战火到来时将士们也顾不上照顾如此多的人。统领犹豫着不肯答应,怕军粮不够消耗,林煜安静的带他见识了一下自己的家产,成功的收服一名言听计从的小弟。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林煜一直在城门口忙忙碌碌,妇孺已经撤退的差不多,剩下的青壮年被召集在一起,林煜用每人一只小金猪一袋粮食把一大半人哄上了城墙,要照顾亲人不能留下的也多给一倍粮食,请他们带着附近几座城撤回的伤兵一起离开。这一顿操作下来,南城的士兵真是心服口服。有几个半大小子甚至大着胆子开玩笑叫他“小帅”,林煜是一个经不起夸奖的人,马上就自掏腰包给一帮“属下”加餐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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