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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已迟迟归(62)

作者: 冒牌反派 阅读记录

沉默了一会儿,迟澈之说:“为什么不画画了?”

“我不是说过?”她看着手里的花,轻笑道,“其实我是个胆小鬼,虽然不想承认,但到这个年纪了,也该正视自己了。我害怕承受孤独,不是寂寞,创作就是这样,美好、璀璨、愉悦,同时伴随着痛苦。”

“所以做策展人?”

“对,照看容器的人,做得好也是艺术,不是吗?”

“容器?”

“艺术家的情感、作品和观众之间微妙的情感、我的、你的……很神奇,同一幅作品,为什么每个人看到的都不一样?就像蕴含巨大能量的容器,作品不止是它本身,虽然很多人会反驳这个观点,但我确实这样认为。以前画画的时候,艺术就是我的游戏场,现在对我来说,它是我的休憩所。”

走到墓碑前,晏归荑把花交给迟澈之,拿出纸巾擦拭石碑,然后点燃蜡烛。她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在心里默念着想对外婆讲的话。

“外婆,还有几年我就三十了,时间很快吧?我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人了,可很多时候还是觉得自己很幼稚,总是很莽撞。最近在美术馆做了展览,你会为我开心的吧?妈妈要结婚了,她一直都那么勇敢,我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一样呢。

对了,我旁边这个人,迟澈之,以前在电话里和你说起过,我到北京后的第一个朋友。外婆,你觉得他好吗?偷偷告诉你哦,我喜欢他,好像很久很久了,我很傻吧,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竟然不知道自己喜欢他,他消失了我才明白。不过,我又重新找到他了,我想要变得勇敢,迈出这一步,我可以吗?”

阳光从繁茂的枝叶间洒下,光束间浮尘涌动,挥散不尽的烟雾弥漫着。

迟澈之站在一侧,静静地看着她。光束随着太阳缓缓移动了位置,正好有一线宽的光映在她的手上,美得如同神迹,令他心头一颤。

“外婆,请保佑我和妈妈平平安安,还有迟澈之。”

晏归荑睁开眼睛,对上旁人的视线,微微一笑,“我刚才在许愿,我们这里扫墓的时候可以祈求祖辈保佑。”

“你许了什么愿?”迟澈之倾身把花束放到墓上,顿了顿说,“我也可以许愿吗?”

“你可以和外婆说说话。”

太阳还未落山时,两人回到了市区。

“外婆小时候给我念了很多童话,包括《小王子》,可一直到念大学我才真正明白了它在讲什么。当然,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玫瑰和狐狸,以前我总是对狐狸怀有敌意,因为觉得自己是那朵玫瑰。”

说到这里,她笑了笑,“许多人都觉得自己是小王子、玫瑰或狐狸,其实,不过只是其他星球上的国王、商人、酒鬼而已,最好最好,是点灯人。就像小孩觉得自己是童话中的王子或公主那样,没有什么辛德瑞拉,只有她的继母和姐姐。我没有我以为的那么特别,不过是个满身缺点的人而已。”

“葡萄。”

“嗯?”

“你要是灰姑娘的姐姐,我干脆毁掉水晶鞋好了,削掉脚后跟这种事太血腥了不是。”

“喂!……那继母呢?”

“你不是任何一个别人,对我来说,你就是独一无二的,unique。”他说。

第四十九章

霞光笼罩,人群从地铁口涌出,昏黄的光照在他们身上。晏归荑看着人来人往的街道,感觉有什么击中了自己的灵魂。

不是special,是unique。

“不要随便讲这样的话……”她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最后话没了音,她感到泄气又懊恼,低下头来不敢看他的表情。

好巧不巧,手机铃声响起,迟澈之看了她一眼,“迟译。”

她沉默着,听他接起电话,对方大概问他们在哪儿,什么时候回去之类的,他简短作答,问:“你想吃什么?”

她没回应,他又问了一遍,她这才反应过来是在同自己说话,于是说:“看你们。”

她快步走在前面,他讲完电话,把手机往兜里一揣,伸手拉住她臂膀。

她像受惊的小猫,脖子一缩,“你……”

“随便?”他蹙起眉头。

她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面上却绷紧了,不敢说一个字,也不知道说什么。

“你试探我,甚至怀疑我,换作任何一个人,不会像我这样有耐心。但因为是你,所以我觉得,OK,放低一点也没关系,无所谓。”他的声音很平静,眼眸仿佛二月潭水,以往的温柔消失不见,“冰块捂久了也会化,你呢,是石头做的?到底要我怎么做,把心剖开给你看吗?”

晏归荑沮丧极了,她只是想确认“你喜欢我吗”,然而被他误解。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辩解,他松开了手,复杂地笑了笑,“打车走吧,我不想挤地铁了。”

他走进逆光中,她的目光追寻过去,被光晕晃花了眼。

久别重逢,他从没掩饰过看她的眼神,起初她觉得他是一时兴起,后来发现他或许想要试试,跟别的男人一样,只要她维持冷淡态度,过不了多久便意兴阑珊,悄然离开。她错了。他跟别人不一样,他直接把真心捧到她面前,那么自傲的人。

短暂的犹豫,晏归荑叫住他,“迟澈之!”

他顿住脚步,回过头看她。

她走过去,迫使自己看着他的眼睛,“你……喜欢我吗?”

如果他交出答案,她就……

“喜欢。”他扬起唇角,“喜欢得要命。”

光洒在他身上,黑色的碎发渡上落日的颜色,脸部线条分明,身姿挺拔。他说:“葡萄,我喜欢你。”

他交出答案,她交出自己的心。

她蹙着的眉头舒展开,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她说:“我也是。”

我喜欢你。

我也是。

徒步穿行在沙漠中的人,奄奄一息时找到了绿洲,希望、狂喜、酸涩,一股脑迸发而出。

他想也没想就拥住了她,又抬起她的脸,像个经常被批评的小孩,不敢相信般地看着她的眸眼,“真的?”

她浅浅一笑,轻声说:“迟澈之,我们在一起吧。”

他紧紧抱着她,掌心贴着她的后脑勺,让她的脸颊抵在自己胸口,好似要把她揉进自己心里去。她听到了他的心跳,即使隔着厚厚的羊毛衣料也那么清晰,是世上最温柔的音乐。

她没有看见他高兴得眼睛都湿润了,一鼓作气告白后,意识到他们还在大街上,于是推了推他,“喂,好多人……”

“哪又怎样?我只看得见你。”

他说着用嘴唇摩挲了她的耳尖,气息也吹到她的耳廓里,痒痒的,她的耳朵瞬间就红了,同时背脊也生起一股酥麻的感觉,又逐渐蔓延开来,抵达她的指尖。

她抬眸,“你到底从哪儿学的这些话?”

他松开怀抱,牵起她的手,若无其事地说:“你想听我每天都可以说。”

晏归荑睇了他一眼,忽然发现远处有一排长-枪短炮,她侧过脸,低声道:“快走吧。”

迟澈之察觉到她的不自在,朝她身侧望去,看见路边站着好几个人拿着相机,镜头正对着自己这个方向。从他们的架势和器械来看,并不是狗仔,而是街拍摄影师。

他说:“让他们删掉?”

她摇头道:“没事。”

两人走到路边,搭了辆的士前往朱朱定好的餐厅。

春熙路商厦林立,时髦男女众多,因此时常有街拍摄影师守在这儿,小王就是其中之一。在社交网络上,他的ID是“无聊街拍”,关注者五十万,因为照片的“高级感”——关注者的评价——颇受欢迎,他本人对于大多数同行也是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只会拍腿和品牌Logo,与“时尚”这个词根本不搭界,烂俗到称不上街拍。

小王平时鲜少和同行们打交道,今天在春熙路转悠了一下午也没看见合心意的穿搭,顺路走到这个摄影师们钟爱的据点,一下就看见了远处的一对男女,打扮不算非常出挑,更吸引他的是两个人的气质,还有他们之间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