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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28)【CP完结】

作者: 旧雨封池 阅读记录

他走后,聂寻秋换了双方便走动的鞋,抄了几张面额最小的钞票,出了门。

越冬的候鸟掠过苍白的天空,鼻腔吸入的风实在清冷,他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在建筑稀零低矮的街上,将从前对这座城市的印象与目及之处的地方对比,觉得时间和人的作用真的就如魔法,在二十四年的岁月里将她梳妆得如此大方美丽。

聂寻秋走得很慢,像是觉得每一块砖石上都曾留下过厉沛的足迹,这样铺出来的青石板,他说不定不愿意安安分分地走,而是由大哥牵着,一块一块地蹦跳着踩过。

路过杂货店,他想,那个孩子会不会也攥着钱,踮着脚撑在比他还高的玻璃柜前,灯光落在他细软乌黑的发上,奶声奶气地询问糖果的价钱。

他没有见过厉沛幼时的模样,但他相信那双眼睛能闪动万千繁星。

每一个平凡的角落,仅仅是觉得那个人有可能走过,心里就盛满想念,不觉慢下来,像跟在他后面,将他曾经走过的路再走一遍。

聂寻秋走到了更喧闹的地方,看到比自己更小的孩子从大门内鱼贯而出,知道那是一所小学。他们围在各种小摊前,手里的两根木棍搅着他不认识的糖,脖子上戴着陶泥做的小哨子。三两结半,互相交换另一种颜色的玻璃弹珠。

卖烤红薯的炉子很有人气,高高大大的一个,边上的烟囱冒出的白气也香甜。看着它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大爷,背有点坨,但动作很利索。

烤好的红薯在炕罩里头,他一次拿四五个出来,放在铁丝编的网上,聂寻秋走过去,挑了个尖的,放在一个薄软的塑料袋里,粗糙的手不觉得多烫,他扒开皮,轻轻咬了一口,滚烫的红薯在嘴里滚了几下,很快抿成了细腻清甜的沙,让人暖和起来。

老大爷看他吃得这么认真,笑道:“甜吧?吃得这么香,想再来一个不?”

聂寻秋刚想点头,车前又站了一个打扮得干净整洁的孩子,他仰着头,声音糯糯的:“爷爷,帮我拿一个尖尖的小红薯。”

那大爷觉得可爱,一边把红薯放进袋子里,一边问:“为什么一定要是尖尖的?”

小孩大概六岁,皮肤白嫩,两颊因为冷,透着些粉红。大眼睛,明亮得像两颗黑葡萄,一头柔软的发藏在一顶混色毛线织的小帽子里,没戴好,耳朵被压着,他大概也觉得不舒服,伸出手摸了摸冰凉的小耳朵。

很漂亮精致的孩子,聂寻秋想。

“因为哥哥跟我说,尖尖的比较甜。”他甜甜地笑,“我哥哥一会儿就来接我了,不过他不许我乱买东西,我想买一个小的偷偷地吃。”

小朋友接过那个和他手差不多大小的红薯,挂在手腕上,从衣兜里摸出一个小零钱包来,找出一张两块的钞票,递给摊主。

“你的这个才八分钱呀小朋友,我找不开的。”

“那,”他急了,赶紧把红薯还回去,“我先不吃了,等哥哥来付了钱,我再吃。”

摊主觉得好笑,忍不住逗他:“不是说哥哥不给吃么?我这拿出来的可不一定再能卖出去咯。”

“对啊!”一听这话,他更急了,搓着手指,像出了汗,“那怎么办?我、我就在那个小学上学,一年级三班,我叫厉沛,我知道爷爷你常来的,明天我跟妈妈要一毛,补给你好不好?”

聂寻秋原本只是听着,耳朵捉到那两个字,终于动起来:“老伯,我帮他付。”

陌生人都这么热情,那老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又从炉子里挑了个小的,送给厉沛:“对不起呀小朋友,让你着急了,这个红薯给你哥哥吧。”

厉沛几乎快跳起来,小脸通红,连连说了好几次“不要”,最终拗不过,还是将袋子提在手里。他握着有些烫的红薯,掌心嫩,三五秒就得换一只手拿,走到聂寻秋的跟前,仰着头仔细看了看他,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大哥哥。”

那笑容太耀眼,以至于晃了聂寻秋一下,觉得刚才嘴里的红薯都索然,不及他甜。

他的心脏猛地跳动,又一阵抽痛,甚至连呼吸都变得急剧。

原来厉沛也能笑得如此烂漫。

而不是那些数不胜数,隐藏的、勉强的,苦涩的笑。

如果厉演没有死,厉沛大概,就能一直这么笑下去吧?

然后与爱人永结同心,婚礼高朋满座,厉演就是主婚人,在前呼后拥,无数的祝福之中,走过很长很长的岁月,直到白头。

而厉演和厉沛死时都那么年轻。

那些残留在舌根的甜味,盖不住嘴里不断泛出的苦,聂寻秋看着那个目光灼灼的小孩,良久,才哑声道:“不谢。”

你不必对我说谢谢。

我犯下的罪,穷尽一生也无法偿还。

遑论这小小的八分钱。

厉沛还沉浸在有了红薯的喜悦里,他将老头送他的那个好好地打了一个结,放进书包里,怕等哥哥来的时候冷了。至于聂寻秋为他买下的那个,他剥下了一些皮,舔了舔皮上粘着的红薯,开心地笑了一下,然后将缺了一小块皮的红薯递给聂寻秋:“这是大哥哥你买的,我没有舔过,还可以吃。大哥哥,给你。爷爷给我哥哥的那个,我已经收起来等着给他啦。”

厉沛从不吝啬自己得到的,拥有的。

聂寻秋的眼睛无比酸涩,他手指微颤,接过那个还冒着热气的红薯,明明是小小的一个,为什么却那么滚烫,那么沉。

“大哥哥叫什么?是在一中上学么?我哥在那儿上初一,说不定你们还认识。”

“寸和,”聂寻秋说出那个离自己很远,离厉沛却很近的名字,“我叫寸和。一寸的寸,平和的和。”

厉沛在心里盘算,“喔”了一声,明显是第一次听这个名字:“寸、和。嗯,还有人姓寸么?”

看来他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也对,不是谁都像自己这样,有狼狈而遗憾的一生,愿意从头走过。

这个厉沛很乖,被教育得很好,没有满身伤痕,没有痛苦。

却不是那个他。

他无比想念的那个灵魂。

聂寻秋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一阵清脆的车铃声,个子高挑的少年穿着厚厚的衣服,一下发现了在路边站着的弟弟,他刹住车,吆喝了一声,指了指缝了一个小软垫的后座,上面有个小靠背,防摔:“走啦小沛,咱们回家咯。”

“哥哥!”厉沛两眼放光,他对聂寻秋挥手,“我先走啦,下次见!”

厉沛爬上后座,他拉开书包的拉链,拿出最上面的红薯,像拥有了什么珍贵的宝物。

“哥哥你看……”

车铃又响了一阵,厉演来时风驰电掣,驮着弟弟却骑得很慢,带过的风也不那么刺骨,一大一小慢悠悠地离开这条小路,谈话也消失在夹着丝丝甜味的风中。

那之后聂寻秋又回到美国。

他高中时每天学习十二个小时,背课本、看文献,用两天时间写十六页纸论文,选修拉丁语,为了未来能认识更多医学单词。写文书申请大学时,十一所有十所给了他通过的答复。聂寻秋最后去了约翰霍普金斯,在巴尔的摩生活了超过十二年。

大学里,除了睡觉,他几乎没有在宿舍留过。图书馆是他最常去的地方,除此之外,他会去做不怎么需要动脑的兼职,一边机械地服务,一边在脑中回想各种病症,一整个月下来,只为了买一本砖头厚的昂贵图集。

进行住院医师培训的时候,他是年轻力壮的男性,那时他常值夜班,早上九点离开医院,简单地回家睡一觉、吃个饭,傍晚又来到医院,如此循环了大概一年,才还给身体一个正常的生物钟。

即将进入新世纪的时候,聂寻秋如愿成为了一名麻醉医生,像创造了一个奇迹。

工作很辛苦,收入很高,甚至在富人圈里也小有名气,他在两年的时间里挣了几十万美金,在巴尔的摩买了一处公寓,没有安定太久,又加入了无国界医生,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战后的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