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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雁(19)

作者: 李庸和 阅读记录

我可以做你的模特。当我说出这句话,他那双眼里冒出的激动简直像刻板父亲提前见到了亲生骨肉,而又得表现得平静,缓缓流露欢欣。对于有些人来说,出卖艺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对于宋元明来说,艺术是他永远不可能出售的骨肉,即使闹了饥荒,也准儿割肉喂子,或者将艺术存于襁褓中。

我第一次要做他模特的时候,光是脱衣服那层我就抖了好久,他见我身体反应并不接受,叹气叹了一半止住了,默默过来捡起衣服给我穿上。他给我穿衣的中途,我握住他的手,对他说,我就是冷,缓一会儿,缓一会儿就好了,你退回去画。

他没肯,掰开了我的手。他将他的嘴若有若无贴在我头上宽慰说,我等你,顺其自然。你看我们的感情也是害羞的,不能强迫的吧?

后来在某一晚月色里,黑夜与遮掩物替我克服了一大部分心理困难,我的身体才自然了一些,至少没再发抖。屋里没开灯,拉过半边纱帘若隐若现挡住了我的裸体,借着窗外清黄的微弱月色,他坐在床畔执笔,一丝不苟地进行人体素描。

窗外那冷光小心翼翼流连在我皮肤上,他的目光也一寸一寸而至,似乎微微颤抖着,连带着他的眼皮和睫毛也在颤。我身体时凉时热,外界的通感如冰柜电源和点火开关,源源不断在我身体上冰着火着,我僵硬得像打针后那阵儿的肌肉硬化,无法控制它的别扭,但我的一动不动,恰好方便他素描。至于线条方面的美感,一定非常欠缺,但他没有批评过我一句,甚至没有叫我要如何如何摆姿势,从我坐在窗边准备好了,他便全神贯注开始描绘了。

我皮肤某些地方是粗糙的,脚杆上和手臂上还有些疤印子,以前干农活被割伤的,在心底上我不愿意将这种表面的丑陋展现给他看,即使我知道只有肤浅的人才格外在意表面,但最肤浅的莫过于卑微的本人了。多亏今晚月光朦胧,它赋予我遮掩与美丽。

在经历多次人体模特之后,我逐渐放开了手脚,刚开始只是在夜晚才敢做模特,然后尝试在白天,后来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但我总是过于僵硬。他会去赞美我的身体,从不批评一句,我臊得同时益发自信了。

我身上的那些瑕疵在他眼里是生动的美。我曾想过挪用从来不舍得花的钱去点掉脸上的雀斑,每每看到宋元明那张干净的脸,我就认为我的麻子不能被饶恕,加上我的同事跟我说,可以花点钱祛掉雀斑和痣这种破坏美感的罪魁祸首,我终于想花钱祛掉麻子。是宋元明告诉我说,我们国家的人缺少一种接受生动的瑕疵的勇气,而这种生动也是美的。

有太多人一辈子都不能去从另个角度发现美,如果不和群体一样,他们会感到害怕和空虚,于是拼命否认本可以充实自己的特点,而变得真正空洞。他又说。我身上的这些疤印是生活的痕迹,我的经历与自信能给整体带来魅力。不管他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我心底的空洞是从出身上根深蒂固的。

从出身上根深蒂固的弊端有时候难以改变,我的一切从简,有时候会和宋元明享受生活的态度上发生碰撞,只是我不能坦然享受而已。

起初他还没有毕业的时候,要买什么,钱不够了,我就会把我的工资塞给他。他接受我的钱财帮助时,必会说是借的,后头工作了还给我。

城里人的需求我总是不太懂的,他们常常买不必要的东西,买了又用得不平常不实际,只是爱若珍宝,或者是一时的珍惜,过后是遗忘与遗弃。比如我从未接触过的观星望远镜,他一时兴趣冲动买的,观了几次天,差不多丢开了;他喜欢收藏价格不菲的打火机,又不抽烟又不烧火,和他手指头谈恋爱用的,摩挲来摩挲去,爱抚后则小心翼翼收放好。还有一双又一双的球鞋,特别是这类我看起来差不多的球鞋,在他眼里是五花八门的。贵得把我这大活人卖了也没这么多钱,买了又放在那里收藏着不常穿,不过可以拿来当“模特”,以便插画。

他喜欢就算值了,少不得支持他。

当我习惯支持他的这些爱好后,渐渐也主动攒钱买了些当礼物送他。但他给我的回报,我常常感到很不踏实,几次三番偷偷将他买的贵重物给退了,下次他需要买什么的时候,用的也就是这退回来的钱。他要是没见着我戴那手镯,穿那裙子,疑心问起来时。我就谎称手镯不知什么时候丢了,同事不小心将咖啡洒到裙子上来,没让人重新赔一条。

然后他又补偿几支名牌口红给我,我留了一支,其余退掉,故技重施说,同事喜欢就送人啦。这些谎话倒是把自己塑造得相当大方和包容,我讪讪之余,有时便受着他的礼物。

这时他尚是温和的,即使有那么些摩擦和不同点,大多默不作声揭了过去,求同存异。但从他出了社会,工作以后,脾气浮躁了些,我们之间就少了平静,只在物质上似乎丰富了些。

他有资本带我去更好的地方吃饭,从西餐厅奢华的双开门走至靠窗的卡座,我每一步都走得虚浮,东张西望间,地下的毯子让我的脚有点儿发软,大约它太软绵绵又厚实了。等我拿到菜单的时候,手也开始发软了。我先礼貌的要了一杯没有柠檬的白开水,支开侍应生后,我悄声说话时下意识用菜单遮掩了下半张脸。我拧巴地说,看了一圈没啥胃口,吃不惯这种,还是想吃大排档那种有滋有味儿的。

他说,料定我吃不惯,所以带我来这家店,有些食物经过改良迎合我们的口味,也有正宗的异国风味,两者皆可选。

他如何介绍这家店,我也不为所动,互相鸡同鸭讲,他以优美的词烘托着西餐,我以干巴巴的话说着外头已吃惯了的小食。宋元明先前哄我说这家西餐的价格实惠,我犹犹豫豫间来的。可能这对他来说的确实惠,毕竟我从没吃过西餐,他也许吃过更贵的,因此做了比较。可这能吃掉大半月工资又几口就没的东西……实在让我难以享用。

我们的暗流汹涌冒了点尖儿时,侍应生持盘有条不紊端来了那杯白开水,我相信她的一举一动受过严格的培训。因此,我们在这样充满礼仪的时刻收声了。

当侍应生面带笑容微微弯腰向我们介绍菜品,接着又耐心等待后,我无法再启口离开这家餐厅的借口。

而宋元明再对我说话的时候,也不由放低了声音,他旁击侧敲的要我别搞砸这场约会,他最近在公司忙得有些疲惫,不想为了吃饭这种小问题费心神,又说公司的餐实在不合他胃口,我平常吃得也简单朴素,我们今天都应该好好吃一顿。

其实他说话比较温和,在我听来,不知怎的有一种胁迫感。

面对殷勤的侍应生,以及似乎已习惯西装革履的宋元明,我只好顺着台阶下,点了最便宜的菜品,他看了看不太满意,又一连替我点了好几样。我姥姥以前心疼钱的嘴脸,在我心里活了。这可是他辛辛苦苦赚来的实习工资,虽然比我工资多,但他每个月仍然不够用。

抛开了那些意见不合的口角,我依然由本能照顾他,把我吃到好吃的食物分到他盘子里去,他见我切不好牛排想要帮助时,也被我拒绝了,我让他安心用餐,至于怎么用刀叉,我看着他学就是了。也默默在心里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用餐的时候,我明明要东施效颦的学着礼仪和刀叉使用,却不由自主总看着他出神,他身着正装的模样好不体面,从他嘴里飘出来的话也恍惚了起来。帕子要怎么用怎么放,刀叉要如何摆防止离座后被收走……听起来真是麻烦又啰嗦得不得了,我也无心记住。不过我还是喜欢安静听着他说话,中听的则记住,不中听的左耳进右耳出。

第14章 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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