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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雁(18)

作者: 李庸和 阅读记录

他还是看着我微笑。我咕噜咕噜喝完整整一杯奶茶,像老年人吃食慢慢地咬着满嘴的珍珠,味同嚼蜡地说,是不是因为我和她名字的字母一样,你才让我做你女朋友。

他微微一愣,刚一摇头又马上凝住了,最后还是坦诚地点头了。

我在桌下掐住自己的腿,又炮语连珠地问他,我跟她长得像吗?她跟你处得好还是我跟你处得好?你们还有联系吗?她在读大学吧?

他毫无遮掩的回答,联系是有的。又避重就轻地说,阿雁……就是阿雁。

我掩住怏怏不乐,跟自己说好了只参与和体验,不能无理取闹。他能坦诚也是他的勇气。我在心里为他说话,自欺欺人起来,似乎就好多了。

我在墙上使劲儿写下了我和宋元明的名字,把人家墙壁都写破了,掉了些粉灰下来,完成这种青春写名仪式,就迟了些去学校。星期日上晚自习的学生陆陆续续多了,这样也算有氛围了,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再进他原先的班级里去瞧一瞧。

趁好些学生没进教室,他还是带我去逛了一逛,那些专注复习的学生也没空理会教室后门出现的陌生人,最多看了几眼,就安静伏在高高的书堆里独自闭关了。我轻手轻脚走了一圈,并择了一个位置感受他们的高中氛围。我和宋元明坐在窗边的书堆桌上,他趴下时把我的头也按到了桌面上贴着,我们四目相对,他在下午那像梦一样鲜丽又柔和的红日浮光里,轻声地对我说。闭上眼睛,我们回到五六年前,你是教育局资助过来的学生,千里迢迢来到我们这个城里念书,我成为了你的同桌,班主任把你的学习任务交给我,我又成了你的小老师,我们因近生情,因为差异对彼此产生好奇和新鲜,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撕心裂肺,总之我们细水长流。高考你发挥失常,我肩负起我们两个的前进任务,至今我上的大学,也连着你那一份上了。我们一路扶持,成了今天的老夫老妻,返回母校,趴在课桌上来回忆青春了。

这么着就完了?凭啥教育局只资助我一个?凭啥我一个人幸运?你太不现实了,也没这么资助的,都是在当地,凭啥就是我被资助来城里,怎么不是你过来体会人间疾苦。我鸡蛋里挑骨头后,改了版本娓娓道来。我们回到五六年前,小叔为了让曾经不学无术的你奋发图强,特地将你转到我们山里来念书,我跟你不是同桌,坐得很远,一个在教室前头,一个在教室后面,即使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你每次转过头来整理书包,我们都能不经意对上眼,寥寥几位学生里,你还是看上了歪瓜裂枣的我,我也早对你一见钟情,终于鼓起勇气写情书给你,你回信给我,一来二去我们谈了一场乡村恋爱,你甚至去请求小叔让我们做同桌,好景不长,大少爷到了时间必须得回城朝无量前途而去,灰丫头穿过千山万水,终于寻到了心上人,他们幸福美满的在一起了。

宋元明一转脸将额头磕在了课桌边沿,他忍笑而没能忍住,声音吱吱的,尖酸笑得有几分娘们儿气。他说,到底谁最不现实了,最近看了一些童话,就编得这么俗,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找他麻烦,问他和初恋是不是每天这样趴在桌上讲小话。他还真够坦诚,点头点得我心痛,我又作死问他初恋是什么美好模样。他透过我回忆往事,形容说,记得清晰些的是,她通常穿得朴素,运动校服里是格子衬衫,脚下是帆布鞋,喜欢扎低些的辫子。

我又想知道又嫌膈应,不禁唾弃自己自找罪受。他只要说话,我面上都认认真真听着,但他看着我老笑,未免有些没心没肺,态度真的风流。

教室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们有眼力见儿的出去,不过多扰人。他们学习氛围好到让我想象中的青春校园如泡沫般碎了,和电视上演得不大一样,有些低气压,他们似乎很疲惫,暂时没见到人黏黏糊糊谈恋爱。一去了林荫小道才见到有情侣抱着走路同企鹅似的,嗲来嗲去瞧得我略起鸡皮。还有路过的一辆自行车上俊男载靓女,女同学坐在横杠上被环抱着分外甜蜜。这一对是真个养眼,我正看得甜滋滋,宋元明忽然把硬朗的下巴磕到我肩上来,他从背后拥着我也腻歪走起路来,还在我耳后呼着热气意味深长地问,去小山坡吗?

我随他去了,小山坡那边儿没什么特别。宋元明似乎有点儿失望,嘴里喃喃不对啊,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才说完,便见一国字脸老师绷着脸朝我们大步而来,仅凭各自的上学经验,我们敏锐察觉到来源于老师气场上的危险,我们二话不说默契牵手就跑,国字脸在后边儿莫名其妙追着我们跑,我以为他发现我们是外校人员。他一疾言厉色发话,我才晓得他是来棒打鸳鸯的,说是已经记住我和宋元明的脸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去班级里挨个认脸找我们,必须给我们处分,不好好准备高考,还抱着侥幸心理敢来小山坡干坏事儿。

我麻子脸顿时热了,宋元明也白净脸变粉脸,恍然大悟说,怪不得小山坡的狗男女们都不来这儿了,原来有老师守。还说今天老被人记着,恋爱不顺。

我和他在生活上虽然熟悉,一亲嘴儿依然红脸,谈恋爱谈得略保守,但双方大抵不嫌保守的,每天都在热恋当中,保持着害羞,相当美好。

我们最后倒是没在操场上多晃,免得遇到平头哥惹麻烦,被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我认为是丧家之犬,无趣的宋元明觉得有趣而已。

在小卖部买了好些吃的,就坐在长廊里悠悠地吃,我喝多了水,去了厕所一趟,出来洗手时发现鞋带散了,蹲下去仔细系好了再起来洗手,漫不经心掠过几眼镜子,忽地感到眼熟!我怔怔盯着镜子里那女同学,她校服里穿了浅蓝格子衬衫,后头编了低低的麻花辫子,我从镜子里回神过来一盯脚,赫然是帆布鞋。今天早上没睡醒,没曾注意到穿了什么鞋。

想起宋元明这一路上描述初恋时,笑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笑里总夹杂了神秘和耐人寻味,难怪使我心底产生怪异感。我这下总算明白了过来,杀回去就痛打了他一顿,报复他一路上将我当傻子似的调侃,让我眼下臊得慌。原来我才是他正儿八经的初恋,他以前那些单相思都是不算数的,还恨自己以前勇气不够,没敢给人家表白。

他还说,梯子是无意间看见就临场发挥的,那确实是平头哥的逃学梯子,被他借花献佛给我这个初恋方便一下,没想到梯子不争气,只好让它死亡,既可以哄初恋,又可以减少梯子主人的逃学次数,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他这样好的口才,让我觉得平头哥也不算冤了。

第13章 皆可选

对于我是他初恋这回事,很长时间内我都在处在不可置信当中。

渐渐相信这件美好的事以后,我既然是他的初恋,就义不容辞去做很多让他深刻的事了。我是说,有时候我会清楚认识到自己的位置,担忧将来我们无法一路走到底,而想让他对我深刻,是一种怀着恶意的使其刻骨铭心。如果他没有和我在一起,我要他记我一辈子。这是我曾经稚嫩又好笑的执着。我这个人一旦认准了某个男人,想的就是嫁给他一生并照顾他,成为兼顾工作和家庭的贤妻良母。我不觉得在我身上会出现感情疲惫的时候,但在对方那里很不确定,我的仰视带来的弊端是时不时浮现的危机感。

我尽量使自己不那么保守,尝试主动些,我还和他同床共枕,但并没有踏破底线,察觉他和我躺在一个床上会出现生理失眠,我却睡得和死猪一样,也就没怎么睡一个床了,大多分帘而睡。

隔着一道帘子,晚间我常常和他谈心,引导他将不快说出,希望他会依赖我。

有一天我甚至对他说,还需要人体模特吗,我可以……我可以做你的模特。这是他以前提过的,画过男体模特,还没画过女体模特,心里遗憾。我当时羞愧得装聋作哑,这件事我在心里的确磨了很久,他不强迫人,只是不经意表达一些自己的想法,要是我没有反应,他就很少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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