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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照亮了夜(86)

我没有打算,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

金哥嘀嘀咕咕说了一通,我始终没有反应,他一个人就能独自说很久。说着说着,我的手机响了。听到我自己的手机铃声,我都懵了,我记得我已关机很久。金哥“哦”了声说:“昨天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手机没电了,用了你的手机,忘记关了。”

我眨了眨眼睛,示意我知道了。

手机铃声一直在响,金哥拿过我的手机,看了眼,问我:“上海的电话,接吗?”

我闭上眼睛,不想接。

他没看明白,已经帮我接通,那端沉默片刻,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安思风。”

是楚珩的妈妈。

金哥立刻噤声,不敢说话。

我紧闭眼睛,更是不敢再睁眼。楚珩的妈妈叫我名字,我无反应,她再沉默。又是片刻,她问我:“给了你两千万,我们一人一千万,收到了吧?”

收到了。

“花了?”她问。

都花了,收到的当天就全部匿名捐款出去。与此同时,立即注销掉了那张卡,注销掉了我的每一张卡,我连剩余的存款都暂时放在金哥那里。

“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心这么狠啊?”她问我。

我抿了抿嘴,缓缓睁眼,金哥捂着自己的嘴巴,瞪大眼睛看我。

“你妈妈,还好吗?”她再问。

我始终不说话,他妈妈渐渐也不说了。

过了会儿,她轻声叹气:“明天是他的毕业典礼,你知道的。”

我咬住嘴唇。

“他好几夜没睡了,脸上的伤也不肯让人看一眼,不肯让人碰。”她不解低喃,“小孩子的心啊,是真的狠。”

“你明天来不——”我立即伸出手,抢过我的手机,挂断电话,迅速再关机,没让他妈妈把话说下去。

不能再听了。

我把手机递给金哥:“帮我砸了。”

金哥的眉头拧成川字,随后道:“安思风,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啊?她妈妈那语气,不像你跟我说的那样恶毒啊。”

“别问了。”我叫他大名,“李鑫。”

“啊?”

“有什么办法让我这个人彻底消失吗。”

他以为我想死,吓道:“你乱说什么呢!”

“我想要任何人都找不到我。”

金哥混江湖,小弟一堆,在这样的小城市简直是如鱼得水。他想了想,还真帮我想出了不少法子。

没有人知道、想到我会来到这样的城市,楚珩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妈妈说起,我完全不知我还有这样一个老家。金哥在上海没有太知心的朋友,他离开上海,也未尝不是和过去的生活,以及他那个前头牌告别,他也谁都没告诉。

再经由我这番请求,他更不会告诉任何人。

李鑫的名字这样大众化,谁能找到他?

至于我,我不打算再用我的身份证做任何事。就连住院,也托各种漏洞的福,用了金哥的医保卡,甚至是身份证。

手机后来被金哥当着我的面给砸了,他这一点特别好,我羡慕他的干脆。他也曾为了前头牌失魂落魄,但当他决定离开时,决绝得不拖泥带水。砸手机似是一个分水岭,那天起,我正式开始了我三年之久的浑浑噩噩生活。

好在还有金哥帮衬我。

他开了个保安公司,混得很是风生水起。后来,他又陆陆续续开了些厂子,鞋机制造之类的,他也绝不往上海伸一下手,安安稳稳地窝在小地方赚大钱。

至于我,我浑噩的三年里,金哥看不得我这样,非说好歹要开个店。

他特别想帮我开个窗明几净的书店,我没答应。我开什么书店?卖什么书?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书也没让我的世界变明朗。要这么多知识有什么用?我整个人,都是阴郁的,浸透了墨水一般。

金哥抓抓脑袋,无奈道:“好吧,那你说,你开个什么?总得开个!你说你和我,咱们都没家人了,也算是兄弟两个,总要互相帮衬。我不能看你这样啊,你开个店,我找小弟帮你看店,好歹赚点钱不是?”

我那时已经出院,住在金哥用我存款帮我买的一间房子里。

我陷在被窝里,看向窗外阴天,再看金哥,突然阴森森笑道:“我要开个鸭店。”

金哥“噗”地一声喷出在喝的可乐。他打量我,见我神情不似作假,认输:“好吧好吧,好歹也是个营生不是。”

就这样,开起了我的那家店。

像是对自己的恶作剧,也是对自己的嘲笑。我曾经待过的那家会所叫月宫,我的这家叫作太阳宫。金哥性格爽朗,听说这名,也是好一阵笑。他忙前忙后帮我挑地方,帮我开了店,还帮我雇小弟和漂亮男孩子。

有他和他的小弟们在背后坐镇,生意红红火火,很是赚钱。我将红利分他一半,他死活不肯要。我非塞给他,就像他说的,我们俩已算兄弟,他帮我太多。如若不是给他全部,他定然不肯要,我恨不得都给他。

我要钱,又有什么用呢?

我这个人都是没用的。

那三年,我天天在家窝着,除了去医院,从未出过门。金哥帮我找了个阿姨,每天给我做饭、洗衣服、收拾房子,还有提醒我按时吃药,偶尔陪我去医院。金哥怕我自杀,还不时让他小弟过来看看我。

除了一次刚睡醒有些懵,差点爬窗户跳出去之外。我其实没有想过自杀,脑袋容量有限,连自杀都想不到,或者说自杀的劲也没有。我躺在床上,大多数时候是发呆。

常常戴着耳机发呆,有次无意再听到《夜照亮了夜》,有两句歌词是:我愿拥抱你,你不能承受的虚伪,我来体会。我愿拥抱你,你给不起的未来,我来告别。

这两句歌词出现于歌的最末尾。

久违地,我的眼睛中出现了感情。

上次听这首歌,还是很久很久以前,当时我刚和楚珩认识不久,我们聊我们喜欢的一切东西,我们一齐听到这首歌。听完这首歌,楚珩帮我打开满室灯,笑着给我开启一室的光明。

我呜咽出声,蜷缩起来抱住自己。

我终于生出勇气,审视过往。我并非高尚之人,从来不是,我反而自私。可哪怕当时事已境迁,我依然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妈妈因我而死,我最后对她说的话是“怪你们”。其实我并不恨她、怪她,可我当时无能又无力,我只能冲我最后剩下的,唯一的亲人发脾气。

我和楚珩的感情,终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爱情,牵扯进去太多。连番着,太多的事砸到我身上,我只能那样做。无论往左,还是往右,我都是错。

我这个人就是错误。

我不该出生。

由我这个错误根源,来亲手结束这一切错误,才是唯一正确的事。

我那些天,反复听这首歌,我麻木地在纸上默写歌词。写了一遍又一遍,楚珩妈妈说我心狠,我的心狠吗。最狠心的,难道不是总将人类玩弄于鼓掌间的命运?

多年前听《夜照亮了夜》时,我怎会知道未来某天,我成为其中之人。

歌唱得对,“青春只剩一滴眼泪”,歌却又是不对的,并非“心死就不伤悲”。我已是行尸走肉,仍知绝望味道。

世界好虚伪,这个世界也给不起我任何的未来。

我希望楚珩能活得体面,能继续活得阳光而又积极。我希望他能带着对我的恨,我给他的疼,以我为鉴,永远别原谅我,彻底忘却我。

然后,这一切,无论对错,甚至是我们的青春,由我来告别。

那天之后,我开始好好吃饭。

又是一年,我搬进了我的“太阳宫”,正式开始当这个老板。

后来,这么多年竟然也过去了。

我都忘了,这段时光原来有个隽永却又残忍的名字,它叫作——十年。

脑中恶鬼战胜了天神,再附到我身上,这只鬼又是谁为谁而死,再变成一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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