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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三(7)

作者: 吕烟海 阅读记录

伊以满怀感激地看了江漫一眼,江漫只是认真看着主席台的方向。

不像伊以,江漫总是做什么事都格外认真。

升旗仪式结束,回到教室伊以饿得前胸贴后背,趴在桌子上觉得头晕眼花,早上太急连口水都没喝,马上就是班主任老师的语文课。

自从高考改革语文分数比例在总分中大幅提高后,数学老师和英语老师跌落神坛,一直阴云罩头的语文老师翻身农奴把歌唱,大权得握。加上其他三科早就结束了考试,语文科目更是凸显了其独一无二的重要性和神圣性,伊以可不敢在这种局面下逃掉班主任老师的语文课跑去吃早餐。

班主任老师开始讲古诗词,伊以摸着肚子努力集中精神,有个同学一直在班上咳咳咳,听得她心烦,慢着,这声音怎么那么熟悉,一转头,坐在窗边的金在硕挤眉弄眼地朝她笑,从书包里摸出了一个面包,趁班主任转身写板书的时候,朝伊以扔了过来,伊以眼疾手快,完美接住。包装袋摩擦的声音引得班主任警惕地回过头来,扫视全班,江漫在这个时候举手站起来,“老师,这首诗颔联使用的意象我不是很明白。”

三个人这样的配合,不是第一次,熟能生巧。

一天的课程在下午六点结束,晚自习这种惹得天怒人怨的东西早就在几年前被取消了,伊以推着自行车出来,和金在硕江漫说了再见,骑车回家。

回到家的宁来见伊以的第一句话就是,“早上又睡过头了吧?”

伊以把书包放下,吐吐舌头,“妈妈你怎么知道?”

宁来把早就凉好的水推到伊以面前,“看你房间里被子没叠就知道了。”

伊以捧着被子小口小口地喝着水,头发从背后撒出来,披散在胳膊上,宁来

走过来把伊以的头发往后拢了拢,说,“该剪头发了。”

“我也觉得该剪了,”喝着凉水的伊以声音也是凉凉的,像是夏夜里湃在井水里的瓜果,“好多头发都分叉了。妈妈帮我剪吧。”

宁来说,“当然是去店里剪,我又不会。”

“欧洲好玩么?”伊以睁大眼睛看着宁来,她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睁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是有蝴蝶要飞出来,让人不忍心说谎。

“又不是去玩,我是要照顾朝歌先生的。”

“不过街上一定有很多漂亮的男孩子吧?妈妈有没有帮我留意啊?”

宁来的表情一本正经:“告诉过你的,未成年不准谈恋爱。”

伊以装模作样地叹叹气,“因为妈妈的管束我都快熬成老姑娘了。”

宁来最明白她的把戏,一点也不上当,话题一转,说起正事,“朝歌先生让你放学了就去他书房一趟。”

伊以一下子变得愁眉苦脸,托着腮说,“我最怕应付不苟言笑的老先生。”

宁来把她校服衬衣的一个褶皱扯平,说,“快去吧,去晚了朝歌先生不高兴的。”

伊以走出房间,带上房门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宁来正把她刚开始喝过的那杯水捧在手里发愣,一种在心里发酵七年带着酒味儿的情绪又涌上喉头,伊以咽了咽口水,努力地把这种讨人厌的东西吞回肚子里。

南北向的走廊,两侧挂着些古老的欧美名画,伊以也不知道是真作还是仿作,走廊走到尽头,朝东拐,就是朝歌先生的书房,伊以在门口轻轻地叩门,听到里面传出声音,“进来。”

即使不是第一次来朝歌先生的书房,伊以还是会被满室的书籍吓到,书架直达天花板,取高层的书册必须得搭梯子,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朝歌先生坐在书桌后面,低着头在看一本书。

即使已经七十来岁了,朝歌先生的视力还是很好,读书也不用戴眼镜。伊以看着那个老人发愣,很多时候她都不能把眼前这个人的形象和他的年龄联系起来,他确实已经花白了头发,褶皱了面容,但是他身上有一股很锋利的气息,就像无形的刀,一不留神就会割伤人。长汀里的人和长汀外的人,都敬畏地叫他朝歌先生,但是他们也都明白,温厚儒雅与这位老先生无缘。他的全名是王朝歌,年轻的时候是煦城商界的皇,他创立的皇歌,像只领头羊似的带领着煦城跑,把远方跑成了前方,把未来跑成了明天,把煦城跑成了排在美国纽约日本东京后的国际大都市。三十年前那个时代的改天换地,有他顶天立地的一份功。在他退出商界后,他的四个得意学生,东竟西林,南盛北叶,撑起了如今煦城的商界格局。

“发什么呆?”王朝歌的声音把走神的伊以扯回现实。

伊以走过去,隔着书桌和王朝歌对视,“您找我?”

“昨天那个人,见到了?”王朝歌的谈话不需要寒暄,单刀直入。

“嗯。”伊以不知道老先生到底想问什么,回答得很谨慎,不多言。

“他做了什么?从走进长汀到离开长汀的这段时间。”

伊以没有马上回答,她在心里纠结这该不该回答,她觉得昨天自己和中年人那些谈话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如果毫无保留地告诉王朝歌,她觉得自己欺骗背叛了那个人。

“就到那所竹屋看了看,就走了。”最终她说。

“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

王朝歌抿了抿嘴,像是一张往里拉的弓,充满力量,蓄势待发,饱含杀机,伊以很没用地垂下了目光。

“不要想着替他隐瞒,伊以。”那张弓射出了箭。

伊以投降了:“他问了问长汀现在住着哪些人,我告诉了他,他说还是没变,又问了竟盛叶三家少爷小姐们的情况,最后他把钥匙扔进了湖里,说自己和长汀的少爷小姐们再也不会见到了。”

王朝歌沉默了,三十秒后伊以听到了从他嘴间吐出的一声沉重叹息,像是一个颓丧的烟圈浮在空中,渐渐升高,渐渐消散。

“没什么了,出去吧。”王朝歌最后说。

这次谈话后的整整一周,伊以都没再见到王朝歌,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连睡觉都是在那里度过,宁来会在饭点把食物送进去,一个小时端出来却几乎没动。伊以有些郁闷,好像是自己说错了什么话才导致这一切的发生,体育活动的时候她就坐在大树的阴影下,看着地面发呆,打完篮球的金在硕跑过来一边擦汗一边说伊以你什么时候变文艺少女了。

一周后的星期一下午,伊以记得那是一个晚霞满天的日子,她骑车经过大桥回长汀的时候,看见天上是彩云水里也是彩云,城市成了巨大的魔镜,映着斑斓的色彩,好像整个人间都是晚霞。

想起念小学学过的农谚,朝霞不出门,晚霞——

行千里呐。

王朝歌再一次把伊以叫进了书房,他递给伊以一只钢笔一页信纸,让伊以帮他写一封信,那只名贵的钢笔握在手里很重,沉甸甸地压着伊以的虎口。突如其来地,伊以觉得好像心上也被压了块石头。

“写什么?”她问。

“令尊丧,速回国。”

心脏好像有了裂痕。

第5章 海外

随着越野车沿着公路逐渐进入高海拔,眼前的景致也出现了变化,公路上根本没人,从林瑾昱的视角看出去,不断向前延伸的公路很像是一把刺进山脉心脏的匕首,两侧的山脊就如敞开的伤口。

已经越过森林线了,没有高大植物覆盖的山脉景色变得开阔起来,可以一眼望到天边,望到草原和天空相接的位置,那些远处的草尖被风吹动的时候,很像是在给天空挠痒痒。因为干燥气候的影响,这里的草原多半枯黄,像是打翻了季节的瓶子,秋天流洒出来。

动物也越来越少,刚进山的时候还能看见沿着公路游荡的丛林狼,独行的一只,偶尔会隔着车窗和你对视,眼睛里没有一点恐惧;花鼠和红松鼠会在树枝间跳来跳去,两只小爪子抱着一枚红果子,这种小东西有很强的的好奇心,一点也不怕闯入它们领地的陌生人;高崖上栖息着大角羊和石山羊,各种各样的松鸡在森林里踱步,颜色鲜艳斑斓,尾羽如一面张开的扇子;坐在车里也能听见枪声,林瑾昱知道这里起伏的山脊间那些出没的灰熊黑熊吸引了不少猎人。林瑾昱也拿了美国的狩猎证和持枪证,和朋友大卫出去打过几次猎,大卫对着那些跳跃的麋鹿一瞄一个准,林瑾昱却只是端着枪打着远处的那些树叶子。剖开麋鹿尸体的大卫把内脏取出来,埋进土里,接受狩猎培训的时候他们就被教导猎人有义务处理猎物的尸体,不能扔在原地任其腐烂,滋生病菌感染其他动物,大卫问林瑾昱为什么要这样做,林瑾昱说对活物下手总觉得太残忍。大卫又问既然觉得太残忍为什么一开始要去考狩猎证,林瑾昱说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