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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泉暗星(7)

作者: 暗夜珍珠 阅读记录

我流着泪,拨出一串电话号码,——那是世樑的电话。他是我第二要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要是他也不要我,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愿意要我了。“喂,”世樑的声音从电话传来,“是星莹啊。”

“是我。”我哽咽着道。

“你跟姐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世樑冷酷无情地说,话音中又带有几分伪善的温柔。

我质问道:“世樑,连你也不相信我吗?连你也不相信世凌不是跟我谈对象被我害死的?”

“不是,”世樑说。“我不是不相信你,我相信你的啊。只是,星莹,你懂得我的,我是一个帮亲不帮理的人。我姐姐不信你,跟你闹了矛盾。在你和姐姐之间,我当然选择我姐姐,我不可能为了你让我姐姐与我闹不愉快。姐姐不信你,我就不信你,希望你明白。所以,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再联系了。我们绝交吧。嘟——嘟——”

我默默地收起手机。放回自己的包。

原来,所谓爱情,友情,到最后,都是骗人的,都只不过是一场空幻。

我那颗天真单纯的心,也如同流淌出来的泪水一样,消灭殆尽,消失无踪了。

从那天开始,我变了。我发现,这个世界好人没好报,只能遭人践踏。我要做坏人,我不能再那么纯真好骗,被人伤害,被人割。我宁愿做坏人,也不愿意再那么幼稚地受人欺侮了。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我了。心思,也不复从前那样单纯了。

☆、6-10

6谷底

在此之后的半年里,我不断地交男朋友,在短短的时间内,交了很多很多个男朋友。我仿佛变成了以前的叶世凌,流连在草丛之中;只有靠不停地换对象,才能令我的心情感觉稍为舒爽一点。在一个月内,换了三次男朋友;每玩腻一个男孩子,就换下一个。就像是随便寻个港湾,为已经伤痕累累的心灵,稍作停歇。

然而,世事从来都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我刚升上高三的这个时候,我的父亲过世了。

当年,父亲起来的时候,本来就是以一个暴发户的形式。本身,是没有雄厚的世族家族势力的。这样的形式,总是成也匆匆,败也匆匆。在一场波及了他企业的行业性经济危机之后,父亲的公司破产了。父亲一无所有,跳楼自杀。死了。

父亲重男轻女,认为儿子应该比女儿分得多一点。

死前立下遗嘱,三分之二的家产给我弟弟,房子也给我弟弟。三分之一给我姐姐。而我,则连一毛钱都没有。

对于父亲的死,我一方面是十分痛心的。毕竟,他始终是我的父亲啊。我痛哭失声,三夜无眠。另一方面,我心碎了。我觉得无比唏嘘:遗产分了三份,为什么我一份也分不到?我爸就连一毛钱,也不愿意给我?说白了,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在父亲眼里,他竟当没生过我这个女儿吗?没有一点感情?一点亲情?……原来,在他的心里,我连一点儿位置都没有吗?

伤心归伤心,失落归失落。现实的问题,还是需要解决。父亲死了。我便失去了经济来源。叶家不能去了,自己家也不再有钱给我花了,也没有遗产。可是,我一个高三学生,去哪儿挣钱花呢?难道,我要自毁前程,不高考,不念大学了,跟着冷天阳跑去当工厂学徒吗?

我不要这样!我的骄傲不允许我这样做。但是,依附在男人身上过日子,难道又有什么好骄傲的吗?我不知道。总之,我只知道,我不能当工厂学徒。我真的去体验过几天,进到工厂那环境我真的很难受,也很难堪。一想到工厂里的风尘扑扑,我就受不了。我有我的梦想!我要当画家,我是美术生。我要上大学,将来画很多很多的油画,开很多很多场的个人画展!我不能放弃!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是虚荣也好,是骄纵也罢吧,也许人就是这样。没过过那还好说,有过过有钱的日子,就不能忍受过穷日子了。我过惯了多年富贵的日子,要什么有什么。忽然间,从天云上掉到地泥下,穷到每分每秒数算着钱包里剩下的钱过日子,那个落差实在是大到无法接受。以前见到几千块的东西都不会猶豫地马上买买买,现在看到几十块的东西都会觉得囊中羞涩,我的心理真的是太不平衡了。好想哭。

不只是说奢侈品或者娱乐性消费,而是我的基本生活费已经无法维持。我连吃都吃不饱,穿都穿不暖,上学要用的书都没钱买。我这一辈子都再也不想过当时一根烧烤肠切开三顿吃,一杯红豆粥顶一天肚子,挨饿挨到上体育课晕倒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实在没办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了。

这样想着,我决定以我自己的方式生存下去。

在我的追求者当中,有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叫做沈光,是一家小型企业的总裁,跟我爸做生意时认识我的。他一直觊觎我的美色,追求了我很久而不得。他看上我时,他以为我是处女,但其实我不是。他也不介意。或许,是趁人之危,也或许,是雪中送炭。但是,于我,都已经不管了。沈光这个人很有钱,他虽然已经40岁了,比我大了二十多年,好老,也好丑,我一点儿也不爱他,但是,他能够照顾我的生活,让我能上大学,能够活下去。在钱面前,人总是没有想象的那么清高。我说,我不要做人家的第三者,我有我的道德操守。他说,他是未婚的,他还给过我看一些他的身份证明,还真是未婚。他说,他将来会娶我,做他正式的太太。他说到就会做到,信字走商界走天涯。一辈子,从来不撒谎言。

他提出条件:只要我答应他,做他的女朋友,听从他的话。他就租一套房子给我住,每个月打十万块给我花,信用卡任刷。

——我答应了他的条件。

就这样,我成为了受沈光包养的情人。那一年,他40岁,我17岁。自信骄傲的我,竟然有朝一日,也会成为被有钱人包养的情人。真是千万个没想到。

有了沈光的钱,我继续了我的学业,如愿考上了大学。我就读于某所一本大学的美术系,认识了新的朋友。与叶世婷、叶世樑那两个背叛我的痞子不同,在这里,我认识了两个一生一辈子的最好的朋友。

这两个朋友,一个叫刑文雪,一个叫游芷兰。是我想与之成为一辈子的好姐妹的人。

刑文雪是一个读企业管理系的女生。她家比曾经的我家还要有钱,也不是搞黑社会维生的痞子叶家,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财团世家大族,家族生意能够摊出来几十年的会计报告那一种。她爸是企业的CEO,她自己是名副其实的太子女,从小就过着贵族的生活,有强烈的女权意识。刑文雪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强人,“谁言女子不如男”的心态在她的脑海里植根深种,她誓要替她爸打理好公司,将来争取做一个出色的女CEO。

与之相反,游芷兰则是一个出身穷困的女生。她就读金融系,因为她那个在农村的妈妈看到志愿专业目录上的“金融系”,就觉得读了是用来赚大钱的。而且,她妈妈对这个社会的认识停留于女儿“上了一本好大学就飞黄腾达了”的程度上,等同考中科举,一人得道,就鸡犬升天了。难怪有句话说,有社会阶层的家长正是起跑线本人,孩子早就输了。哈哈。

游芷兰出身穷,但是,却十分有志气。她从农村来到城市来,誓要闯出一番事业来。不成功,誓不回乡。她的“成功”定义是最世俗的赚大钱,高薪厚职,而不是什么精神幸福的追求。在这一份精神上,我十分敬佩她,要是换了我,就没有这样打拼的毅力。

我们三个女孩子,在大学当年立下了自己各自的梦想。刑文雪的梦想是继承父业,管理家族公司。游芷兰的梦想是摆脱穷困,闯出一番天地,到死不再让人看不起。我的梦想,是当日在故乡的许愿泉下的梦想,做个好画家,嫁个好老公,生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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