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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7)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他那边没有了声息。

“你就是觉得,我还是会有一天因为钱一走了之是不是?如果我说要走,也一定是因为钱对不对?”心中的委屈喷涌而出,我把鼻子都说算了,猝不及防地哭了起来。妈妈刚刚关了电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可不能把她惊动了。

“不是不是不是。”他连忙说,却再也解释不出些什么,他最怕我哭,我哭他就无措,“只是……我无论如何也说不出‘钱总是会有的’,我已经说了三年了,还是没有,‘狼来了’说三次就没有人信了,我能再说第四次吗?”

“你数一数,你哪里止说了四次?”我哽咽着说,“我有哪一次不信?”

他沉默了,空气却渐渐回暖起来。

“今年,我一定会红起来的。如果不能,我就,不干了。”他突然决绝地说,“反正,身边多少人不再干了?没有什么好执着的。大家不干了之后,都结束了捉襟见肘的生活。”

听他这么说,我也一时无语了。我并不是要逼迫他放弃梦想,虽然我由衷地认为,搞笑剧团乐队这么非主流的风格和形式,真的不可能红。但是,我不讨厌做不可能的事,因为至少他很快乐。我想他收回刚才的誓言,但想象了一下他正经上班后我们那比现在要滋润得多的小日子,我们踏入27岁,我可以告诉妈妈我谈恋爱了,我们可以想当初说的那样,重新规划生活的样子了,我犹豫了。

“不早了,还是赶紧去抢车票吧。”我转移话题说。

“嗯,好吧。”他顺从地说,准备把电话挂掉。

“星楚。”我抓紧说了最后一句,“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希望你是快乐的。”

他笑了笑,气息喷在话筒上,酥酥软软的。

“如果我的快乐和你的快乐是矛盾的呢?”他问道,然后又自问自答,“没关系的,我自有分寸。”

我不再深究他话中的话,只把电话挂了,然后呆呆地凝望着路口的红绿灯,和那一幢比一幢高的高楼。它们怎么能挨得那么近?就像商量好了一般,遮挡了我的全部视线。我无比厌倦对面人家时明时暗的窗口,那都与我无关。我是多么想穿透它看到更远的景致,我想站在漂亮的大阳台上鸟瞰城市的夜景,我想享受从护城河吹来的凉爽的风,我想拥有一个能装盛下我所有幻想的衣柜。

我是不是要的太多了?我是不是个贪心的女人?

其实我并没有野心,我没有想过把趾高气扬的创意总监踢下去,也没有想过要把老板的公子迷倒在石榴裙下。

我只是,我只是……

作者有话要说:情侣间的小打小闹,其实并不是总在分手,小伙伴们勿担忧。

我们的女主,是个温牛的大姐姐。

第 7 章

春天还没有结束,小武就急着要请大伙儿去BBQ了。

原本我把可爱的小夏云也叫上的,不料她公司任务多得很,要连续加几天的班,她只好充满怨念地挥别了我。我尽量把自己收拾得轻盈些,虽然A城也算是近海,但却没有个像样的海滩,还得开三个小时的车到B城去。他们那辆丢人的五菱宏光小货车把乐器都卸了下来,塞了好几箱装着鸡翅、牛肉、海鲜的冰镇泡沫箱,还有各种饮料、水果。里头还塞着四个寒酸的男人,嬉皮笑脸的。

车子开近,我不由得嫌弃地退后几步。

不料从窗口里居然叹出一张可爱的女孩子的脸,该是与我同龄,留着焦糖色的清爽短发,草莓晶吊坠的耳环把她的肤色沉得越发粉嫩。

“嘿,你一定是叶映吧?”她绽放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嘿。”我一脸问号地打招呼道,求助地望向那挤在一起的四个男人。只见小武的笑容得意得慌,把一只手搭在女孩的肩膀上。我很是吃惊,这家伙也有女朋友了?

“欸……”我了然地捂嘴笑了起来,也爬进了车子里去。

开车的是何星楚,我也就理所当然地坐在了副驾驶座上。这辆车,空调常年故障,也没有办法连接蓝牙播放音乐,椅座还是破的,无论怎么弄,都有一股焦味。还有女孩子肯坐上来,小武兴许是遇到了真爱吧?我暗笑,和何星楚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

车子是手动档,何星楚的技术太渣了,一路上红绿灯又多,他每死一次火,我们就嘘他一次。好不容易,他手忙脚乱地跟着导航走出了繁华路段,又在一个大转盘兜了三次都没有找到正确的路。

“我今天怕是中了蛊吧。”他擦擦额头上的汗说。

我们这些不开车的,只管抱着双手取笑他。大概是太久没有出游了,手机导航没有更新,我们打算到了B城市区找个地方吃饭,结果不是把我们导到了修路路段,就是将我们引入了死胡同。

可幸是一车子都是心宽爱玩能挨饿的年轻人,只是嘻嘻哈哈当成是笑料。

B城的这个海滩虽小,确是几个热门海滩中最富小资情调的。到达时已经是傍晚,海滩上已经密密麻麻地撑开了蓝色绿色的野营帐篷,不住酒店的人们,晚上就睡在海滩上。我们男男女女的,住帐篷有些不便,便租下了民宿客栈的三间双人房。纵然民宿非常实惠,但合计也是五六百块的开支。

全是小武付的钱。

我想起何星楚事先已经说过——这次的短途旅行费用是小武全包的。我就纳闷了,凑在何星楚耳边问道:“他哪里来的钱?”

何星楚也耸耸肩,表示不清楚,但,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坐在舒适的床上,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好的。

但,虽说小武好歹也是大学毕业,但是跟着何星楚混乐队,并没有干什么正事。上大学学的是金融学,在实际打工生活中派不上什么用场。他是勤勤恳恳的,有时会半夜起来去批发市场帮着卸货,有时会去屠宰场帮忙,有时会当快递员和送餐员,为了生存,他早就没有所谓大学生的尊严了。

平时恨不得一个钱掰开两份用,哪来的旅游经费?

怕是为了讨好难得的新女朋友吧?

“这个叫思柔的女孩子,我还蛮喜欢。”我倒在床上说。

“很活泼的。”何星楚从浴室出来,脸擦得通红,他坐在床边,俯视着我。我俩都用最丑的角度看着彼此,但三年的相伴让我们早就忽略了美与丑。况且,他是好看的。并不是传统的一百分长相,但是总有种说不出的秀气,软糯的长相,特别适合稍长的棕发。

我俩无言地对视了一阵,自从那次闹僵之后,我们都没有机会好好聊过天。每次约会都是匆匆一顿饭,或者闭着嘴巴看一部叫人尴尬的烂片,就连牵手散散步的机会也没有,更别说孤男寡女呆在一个房间里了。为什么呢?虽然彼此都不陌生了,但每次共处一室时我都莫名地紧张和悸动,大概是他的眼神太认真了。

我下意识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直直地看着天花板。

沉默间,他把手心覆在了我的手背上,手指往我手心处轻轻紧了紧。

就连牵手都那样郑重,好像捂着的是砰砰乱跳的不安分的心脏。

“这回你妈妈没有把你严格地审问一顿吗?居然在外过夜什么的。”他低着头喃喃地说。

“我就说公司组织外出旅游嘛。其实她没那么担心我,我也不是智障。”我说。

妈妈害怕的是我没有提前说明就夜不归宿,而不是夜不归宿本身。

不然,我怎么会失身于他?

我们的第一次,是在交往满一年后。这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已经够残酷了。我其实也不是保守,就是觉得特别没有安全感罢了。我最不希望的,是糊里糊涂的,事后想起还要觉得委屈。我不要迎合,也不想配合,只要听从内心和命运,让一切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然后,我办到了。不过,最让我难忘的,除了第一次,还有第一次之前的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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