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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2)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老天,他的粤语太憋足了。

我忍不住笑喷,我说,我不想要,我就是奇怪,我居然能碰到听GAZETTE的人。

“我都听的,视觉系也很好玩,这不,待会我就去听シド的live。”他笑起来不见了眼睛,露出稚气的小虎牙。

“天啊,我也是要去听他们!”我那时激动得有些过分了。

于是同为乐迷,我们交换起彼此的信息来。后来我们居然发现,不仅年龄相仿,我们还在同一个城市谋生。只是,我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是专科念书,才来的A城,才三四年,本地话学得不伦不类。

我平日都只是单打独斗,并没有混粉丝堆,加之此次的参战完全是临时起意,来到香港后更加是形单影只,虽然最后找到了一起分担住宿费的伙伴,但大家并没有结伴行动。那天是多得遇到了他,才有人陪我一起排队买周边,排队入场。排队的时间是那样长,我们也断断续续地聊了不少。那时我才刚从学校毕业,工作还没有过试用期,因为对社会的不适应,不知不觉中我发了很多牢骚,他却一直配合着我的对话,书比我念少一年,人也比我大一岁,他完全是以前辈的身份挑选着语言和我说话。

既不过分附和,也不一味否定,是个优秀的倾听者。

进入会场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加之看摇滚演唱会,就是要挤,要跳,要拼体力,我们那排不知怎的,挤着挤着整排都倒在了地上。他赶紧把我从地上捞起来,干燥有力的手,于我而言是正人君子的、善良的。

因为觉得是种缘分,我就答应了第二天跟他去逛特别的文具店和维多利亚港。因为告诉了我妈我要到香港去,她还嘱咐我去看看金器,我觉得跟个男人去看金器实在丢脸至极,在维多利亚港一直耗时间都没有去。

但想到妈妈生气的脸,我只好告诉他原委,并想就此和他道别。

“我妈妈要我去买金”,这话就如同在说“我妈说要赶紧把我嫁掉”,我无比尴尬。他起先是表示陪同我也没有所谓的,但经我再次拒绝,他也没有坚持了。我们留了通讯方式,就分道扬镳。

回到A城我才发现,他约我逛文具店和港口,是想追我。

我们的感情不是日久生情、循序渐进,而是他一开始就毫不迟疑地想要了解我,接近我。他在信和中心遇到我时,就计划跟我一起去看LIVE;看LIVE时,就计划约我第二天的行程;逛街时,就计划分开后要跟我聊什么,以怎样的频率,聊到什么程度……我也不是笨,在他再三在线上找我后,我就感觉到了他的追求。

我故意拖长聊天的节奏,希望渐渐地,就能淡出他的生活。

毕竟,他离我的理想那么远,他身高不够,学历太低,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还是个外地人。但我始终无法在言语上透露这些,来伤他的心,因为日子越久,他越真。在线上,他是个优秀的聊天对象,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深入浅出,轻松诙谐,我说过的话他都能记住,我推荐的他都去了解。在线下,他是个优秀的伙伴,陪吃陪喝陪看电影陪逛街。虽然钱是没有,但他品位不低,去的餐馆氛围好出品佳,送的礼物恰到好处、正中下怀。

之所以会一步步落入“温柔乡”,是因为我太消极了。身边有意将自己“推销”出去的女孩子们都不断地物色、求介绍,我却还是装出“我不需要”的模样,我也不好意思装作“我很多人追不需要介绍”,只好装作“单身挺好不要逼我”。

我并没有决意做单身贵族,反而内心偷偷隐隐地期盼着恋爱体验。正因为我那样矛盾的境况,才给何星楚提供了机会。

如果当时我有几个后备人选,也不至于掉入他的“糖衣炮|弹”里。

我拒绝他,拒绝得不够彻底。

我时而无聊寂寞,是他抚慰了我。

他坚持不懈地追了我一年。

这一年,足以让我我觉得就算有数以十计的高富帅给我送花送钻石,我也不会动心。

我不是退而求其次,也不是处于感激和愧疚,我是喜欢上了他。

所以我才能接受他穷,接受他把前途当儿戏,接受一切的“不好”“不行”“不靠谱”,陪他熬,陪他闯,陪他闹。

男人真是占尽便宜,他只追我一年,我却要跟着他受一辈子的苦。我不但要受他的穷,接受一切的动荡,我还得接受“我穷我有理”,因为我穷,我迟到,我爽约,我做不到,你别要求,别奢望,别幻想。

我只是想要个能呆在一起的情人节而已,我只是想两个人高高兴兴地说说话、唱唱歌、吃吃饭而已,他居然也给不到,还没心没肺地戏弄我。

往前的日子还能有什么指望呢?

我把脑袋抵在车窗上,眼泪滴滴答答地调到车厢上。鸦雀无声的车厢内,我不敢用力抽泣,只能咬着手指,像个老妇一般颤抖、低泣。

抬头看见映在玻璃上的那张哭融掉的脸,好像瞬间苍老了十岁。

可怜的,25岁的我。

我的脸实在不能看,只好在楼下借用了关系比较好的婆婆家里的热水,好生洗了把脸,才敢走进家门。我住在楼龄超过三十年的旧宅区里,家里只有六十平,没有重新装修过,铁门和防盗网都生了锈,地板总像蒙了一层灰,家具陈旧。妈妈坐在昏暗的厅里,转过一张疲惫又充满怨气的脸,说:“什么鬼情人节,我以为你要夜不归宿了。”

她是担心我失身,担心我被坏男人骗。

我挤出一个惨笑,说:“没有,加班呢。”

她心想也是,她女儿还没人问津呢,于是放心地说:“快洗洗睡吧。”

我站在原地目送她回房,心里一阵难过。因为害怕妈妈失望,我至今都还装作单身。

我可怜的妈妈,都不知道她的女儿早就失身了,而且深陷泥潭再也出不来。

我无力地跌坐在沙发上,再也动弹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太真实了我都不敢写了(捂脸)。

第 3 章

我是读艺术出身的,从中学开始,我就画画,也没有画出什么风骨来,只是中规中矩,后来就完完全全把画画天赋全部用在了服装设计上。毕业之后,我就在某个本地品牌当设计师助理,每天奔波在办公室、工厂车间和布料市场里。然而所谓的服装设计,只不过是抄抄抄——拿到最新的行业画报,拼拼凑凑,挂上自己的牌子,就说是原创,说什么风格。

其实并没有任何独创的部分。

我起初很愤青,但跳了几家公司后,大家的做法其实大同小异,在相同的环境里呆久了,也就只好接受了。

在我最愤愤不平,最迷惘失望的时期,是何星楚天天听我吐苦水,和我一同吐槽、抱打不平。他也就成了解我志向和抱负的人,他是我的知心人。

不知为何,有他在,我即使生活在污浊里,也不会同流合污。我始终记得自己的理想,尽管一时无法实现,我还是会告诫自己“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给自己设立底线,并暗暗地贯彻自己的理念。

也许是,何星楚也是这样暗暗较劲着的吧。

在交往之后,我才知道,他正苦心经营着一个乐队。他在高中时就迷上了摇滚,于是和同学一起组建了乐队,并希望能通过校内校外的表演留下美好的回忆。然而同学们并不靠谱,排练不是说要学习,就是说要去玩,一个个并不认真练习。这深深地伤害了他的心,在登上最重要的舞台之前,乐队就解散了,导致他很长时间对人类都失去了信心,拒绝和别人合作。

学习成绩不够优秀,从小就喜欢戏剧的他,没有办法考入上乘的相关学府,最后只得勉勉强强地考到了演艺职业学院。学校规模不大,但资源非常有限,大多学生都像是个学习捕龙的人,即使学有所成也无处施展。在毕业前他就预感到了自己只会“行路难,归去来”,为了排解郁郁不得志的苦闷心情,他又组建了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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