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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1)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

作者:粉红蜘蛛

文案

一句话文案:心事同漂泊,天涯共苦辛。

这大概是一对贫贱夫妻的摇滚版《一地鸡毛》( ̄▽ ̄)"

本文系第一人称视角,女主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

我的男朋友是个矮穷矬,我还总要给他的搞(智)笑(障)乐队擦屁股。

所以,我!只!想!他!滚!蛋!

就这样,手动再见(冷漠)……

穷人怪癖一:走过自动贩卖机、地铁票售卖机,总要去看看地上、出币口有没有硬币。

穷人怪癖二:纸巾小解一格,大解两格。拒绝外出吃饭,只买促销商品。

穷人怪癖三:羽绒只需一件,T恤只需两件,头发自己染,废品自己卖。

穷人怪癖四:……

这样的男主,却——

女主:梵克雅宝四叶草真美……(标价21200.00)

男主:买!

勤勤恳恳温暖型女主x超坚韧全能型宠妻男主【食用指南】

日常向,1v1,爽甜可口,没有金手指全靠与现实肉搏。

女主各种啪啪打脸O(∩_∩)O

男主会飞升到你难以想象的地步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映,何星楚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玫瑰花,热情美丽的玫瑰花,只卖200元!200元一束!”

“玫瑰玫瑰我爱你,一束只卖100元!”

“玫瑰花便宜卖啦,50元一束!50元一束……”

“跳楼甩卖,玫瑰花10元一束……”

我坐在丽影广场的地铁口对面的石墩上,看着站在地铁口卖花的小哥,无惧人流的淹没和人们的蔑视,始终兢兢业业地兜售他手上的几束玫瑰花。从200块卖到10块,不是因为他太不堪,而是因为我从七点,坐到十一点。

最后他花卖完了,地铁口出入的人群也变得稀疏,我的腰骨毫无悬念地僵硬如化石。

我心里的怒火,从熊熊燃烧,把自己烧成了灰烬,到死灰复燃,几乎原地爆炸,到现在,它只剩下苟延残喘的星星之火,但是我保证,只要何星楚那家伙一来到,立马燎原!

但他就是不来。

在这2018年2月14日的情人节晚上,他约我到丽影广场吃唱K自助餐,自己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且不说丽影广场49元的自助餐实在很难吃,音响也很差劲,装修简陋,歌库还十年不更新。情人节这么重要的节日,他居然用49元唱K自助餐来敷衍我,也都算了,最后连人都不到!

眼看着卖花小哥拎起空空如也的纸箱拖着疲惫的脚步走入了地铁站,我咬牙切齿地给何星楚打电话。

“你丫还来不来?!”

“来来来……半小时后就搞好了,这个DEMO领导无论如何明早就要,我也没办法啊!”

我可不会被他带歪转去骂领导,我净骂他:“人家旁边在等着的秃头的、龅牙的、少胳膊少腿的姑娘都被男朋友领走了,就剩我一神经病,还穿短裙被吹成雪条!不是神经病都不会当你何星楚女朋友……”

“哎呀,我不是叫你去必胜客吃点个特惠套餐的嘛!吃着等啊,怎么还在外头。”他的语气听上去像是很心疼。

“你想得美,想我吃饱喝足后看到你能一笔勾销?我才不!我就是在这挨饿受冻了,就是你,你这个没良心的害的!我告诉你,你赔不起,你割肉都赔不起!”

“好啦好啦,你快进去暖着,吃啥都行,别饿着,冷着。半个小时……没准是一个小时……总之,我快马加鞭,我马不停蹄,我立马到!”他急匆匆地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我的那一肚子火还不能下,只能站在原地喘粗气。饿得前肚贴后背不说,这深夜,还真冷。我掏出镜子,看到自己精致的妆容被寒风吹裂了,鼻头红得像麦当劳小丑,头发乱了,脚上也没有了知觉。别的姑娘无论多么生气,都不会真的傻,在外头等四个小时。这个时候,我都变得读不懂自己了。这种自虐的行为,究竟是图什么呢?

就图他能愧疚入骨吗?但是他迟到的原委,也不是不值得原谅。

我想,大概我是真的很想等到他吧。

街上都是甜甜蜜蜜的情人,或怀里抱花,或脖子上、手腕上闪着光芒。贩子们的笑容那么甜,因为这一天他们什么都能卖得出去;情人们的笑容也那么甜,因为无论什么挂在身上都是美的,吃在嘴里都是甘的。这是个全世界都在冒粉泡泡的日子,我的心里也是软的,我真想见到他,和他一起度过。

这日子原来越难了,他身兼数职,打几份工,我的工作也越来越忙。人人都说25岁不打拼,30岁就一事无成,40岁就要欲哭无泪。彼此相见,就成了最能放松身体,抚慰心灵的事,一周一次、两次,原本就很珍贵。

想着这些,我来回踱了好几次,终于在丽影广场熄灯时,等到了一束干焦的玫瑰花。

“噔噔噔,情人节快乐!”何星楚的大头从玫瑰花后面伸出来,嬉皮笑脸,他不够帅,眼睛不够深遂、牙齿不够整齐,但还算秀气,不妨碍我欣赏他。

“五块钱的玫瑰花。”我接过来,嗤之以鼻。

“凡是不要看表面哦!要看内涵,人最重要是要有内涵,你说是不是?”他挑着眉头,盯着玫瑰花说。

依我对他的了解,花下肯定藏着什么。我探手进去掏,也不计较被刺得那样疼。掏出来一个戒指盒,我有些发愣。

虽然我也不会say no,但我还没有准备好。他这下,玩这么大吗?我们要结婚了吗?他要给我个避风港了吗?

我迟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却那样坚定,眼神是那样深情。有点紧张,又有点害怕。我的心咚咚打鼓,深深吸了一口气,颤颤巍巍地打开了戒指盒。

“Biu~”一股小水柱不偏不倚地喷在我的脸上,水珠吸收了我的底妆,滴落在我的衣领上。

我生无可恋地松了手,戒指盒啪地掉落在地。

我是个神经病,交了个……智障男朋友。

“何星楚。”我面如死灰地说,“你还有心吗?”

他知道玩大了,立马收敛起笑容,掏出手帕往我脸上糊去:“对不起对不起,妆没花,啊,你更美了,更美了,宛如出水芙蓉……”

我笑不出来,转身就走。

他在我身后穷追不舍,说:“对不起,真对不起啦……我,我,我,我无条件答应你十个要求好不好,十个!你说,你快说呀!”

我停下脚步,指着他说:“我只有一个要求——你!滚!”

他如当头棒喝,瞪着眼睛一脸哀求,倔强地不言不语。我为了防止自己心软,别过了脸,干巴巴地说:“我们玩完了,何星楚,你好自为之,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眼前。”

说完,我撒腿就走。

心不可遏制地抽搐、疼痛起来,令我既惊怕又慌张。“我要和你分手”这种话,我嚷嚷过好几次,我以为分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以为我早就想跟他分手。

直到我哭着上公交,我才知道,我苦苦等他四个多小时,并不是为了跟他分手。

我跟在他身边,没房,没车,没地位,没安全感,甚至没有饱饭吃,并不是为了有一天跟他说分手的。

三年的青春仿佛全被我拿去喂了狗。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希望对胃口,希望多多支持!

第 2 章

三年前,我在香港的信和中心地库第一次遇到何星楚。在逼仄的空间里,更要小心地与保持与他人的距离,我在那一排排的CD里找寻着,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肩膀。

他只比我高那么一点,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斜挎着帆布袋。他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伸手就抽出了“THE GAZETTE”的一张单曲碟。我心里一动,这么小众的乐队,他怎么会听?

也许我的反应太明显了,他不好意思地问:“你也想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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