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难感知到快乐,可厌烦、暴戾、嫌恶这些情绪却与我格外亲近,几乎时刻伴我左右。
花冬吃着棒棒糖,踢开脚边的碎瓷渣,用一双漂亮的狐狸眼笑盈盈地提醒我:“桌上还有个盘子呢。”
不但脸长得像洋娃娃,连性格也像个毫无灵魂的洋娃娃。
我抄起那只盘子砸向他的太阳穴,花冬轻巧地闪身躲过。
他早已习惯我的暴力。
两家父母欣慰一笑:“两个孩子性格还挺互补的。”
互补。
互他爷爷的补。
孩童时期的任何反抗都是徒劳。
无论我怎么尖叫,哭闹,破坏视线范围内一切物品,都改变不了成为他人未婚妻的命运。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被知识浸润了一年多的我学会了用自残要挟大人,砸破脑袋,划伤胳膊。
然而我父母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摆了摆手,吩咐私人医生给我上药,包扎。
到了小学三年级,大脑再次升级,我意识到自残这个行为。
除了白白伤害自己、流很多血、还会留下丑丑的疤痕之外,再无其他用处。远不如去伤害别人,去让别人痛。
“丘姰是我见过最记仇、最自私、最恶毒的女孩子。”
“我们只是不小心撞了下她,就被她泼了一脸颜料。”
“花冬,你好惨啊,摊上一个那么恐怖的未婚妻!”
小学四年级,周三,体育课上。
当我去树荫下找花冬时,听见他旁边几个男同学正在激烈地批判我。
花冬背对着我,淡淡地回应他们的疑问:“无所谓。”
——“等我长大继承家产后,就把她踹了。”
轻描淡写的,若无其事的。
如同捏死一只蚂蚁般的。
悠闲惬意的声音。
原来,他并不是老老实实顺从父母的洋娃娃。
太有趣了。
我讨厌被父母安排,讨厌当男人的未婚妻。
可我更讨厌的,是无聊。
无论大人送我多少衣服、玩具和黄金,我都只觉得无趣乏味。反正一切都可以用钱买到,毫无惊喜。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无聊至极。
因此,任何一丁点能够勾起我兴趣的事物,我都要牢牢抓住,直到玩腻为止。
花冬就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想玩的东西。
既然这位小未婚夫想踹掉我,那我偏要待在他身边,占着他未婚妻的身份,如厉鬼般日日纠缠他,折磨他,恶心他,让他痛苦,让他煎熬,让他恨不得跪到我脚下,磕着头求我放过他。
假如能看到他痛哭流涕的样子,我一定会快乐到疯掉。
上初中之后,父母开始约束我的言行,要求我藏起戾气,扮演好一个优雅大小姐,不准丢丘家的脸。
很简单,随便演一演就行。
可我大概是演得太好了,好到让有些人以为,我真的是个善良亲切的女同学。
“丘姰同学,我喜欢你!”
那个男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用图钉和纸板完成手工课作业。
班上同学的目光全部投向了我,似乎都在等待我的回应。
我觉得很奇怪。
喜欢我?喜欢我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这间学校还有谁比丘姰更值得被喜欢?
有什么好回应的?
“丘姰同学……”男生丝毫不为周围的视线感到难堪,反而增添了更多勇气,继续说,“请相信我的真心,你那么漂亮,优秀,成绩好,待人友善,就像晴天的阳光一样。我发誓,我会永远喜欢你。”
晴天的阳光。
怎么没晒死你呢?
连夸人也那么单调乏味。
丘氏花了那么多财力来打造我这个唯一的女儿,我怎么可能不漂亮、不优秀?
金钱,会帮你聘请到顶级私人家教。会帮你培养出无数才艺与特长,会帮你把每科成绩一分一分加上去。
会帮你细细打磨雕琢五官与肌肤,会帮你从头发丝到脚尖都浇灌出贵气,会帮你打造出一副金碧辉煌的保护罩,让人们主动自觉地从你身上脑补出巨大魅力。
优秀,漂亮,矜贵,对富人来说,易如反掌。
如此显而易见的一件事,需要别人特意指出来吗?
难道指望我会因为这几句无聊的夸赞就怦然心动?
“所以,丘姰同学……”男生轻咳一声,满眼期待,“你可以接受我的心意吗?”
原来这就是他的诉求。
喜欢上我,是他的幸运,是他的福气,是比呼吸还要简单日常的事。
能够与我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能够成为我的同学、校友,能够有机会见到活生生的我,是他三生有幸。
他应该跪下来拜谢神明,感谢我的诞生,感谢我的完美,感谢我的仁慈,感谢我的每一滴血液,每一颗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