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吐。
“你还是永远都别回我了。”
我转身要走,又停下脚步,低头看向手里的图纸,想知道他到底在捣鼓些什么鬼东西。
纸上画着的,是他亲手设计的喜帖。
封面,内页,文案,字距,全部被他设计好了。
他甚至亲自手绘了我们两人的卡通形象,小小的新娘,和小小的新郎,甜甜蜜蜜地依偎在一起,共同抱着一束绿玫瑰。
花冬轻咳一声,神色竟然有些羞赧:“我打算做好后拿去楼下炫耀的。”
“幼稚。”我说。
“不过还挺用心。”我又说。
“丘姰……”花冬嗓音低沉,“对待我们的婚事,我比你想象中更认真。”
叫人怪感动的。
我朝他伸出手:“那就一起去炫耀吧。”
花冬微微一怔,随后勾起唇:“好。”
于是,丘家大小姐和花家大少爷,任谁看来都无比般配的这两个人,亲密地手挽着手,一起往楼下走去。
走到一半,我站定,从花冬的臂弯里抽回手。在他转头望向我时,掌心覆上他的后背,使出全部的力道,往前一推。
我丰神俊朗的未婚夫,瞬间化身一片轻飘飘的羽毛,怔愣的,迷惘的,毫无防备地从长长的楼梯栽落下去,脑袋重重砸向地板,发出一声悦耳的巨响。
原本修长、挺拔、有着匀称肌肉的四肢,被折断,扭曲,形成了一种滑稽又狼狈的姿势。
在昏死过去之前,花冬艰难地转动着头颅,望向我。
啊,差点忘了。
我贴心地用唇语对他说了四个字。
“生日快乐。”
大厅里的人立刻停下音乐,尖叫着围了上去。
我低下头,再次看向手中的喜帖设计图,俊秀干净的字迹,新郎那一栏写着冬,新娘那一栏写着秋。
秋。好一个秋。
既然那么用心,为什么连新娘的姓氏也能写错呢?
老娘叫丘姰,丘陵的丘,丘墓的丘,丘壑的丘。
这他爹,是什么很难记的字吗?
那么简单的一个丘都能弄错,那姰字岂不是能要他的命?
明明不喜欢,不在乎,却要装出一副用情至深的样子,结果认识了二十几年,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在纸条上写了无数遍花冬这个名字,认认真真地把那些纸条塞进布偶小人的肚子里,用针扎了一千一万遍。哪怕化为厉鬼,我都不会忘记花冬二字怎么写。
我能记住,他凭什么记不住?
还是说,他写下的,其实是某个情人的名字?
这个男人真是渣滓啊。
哪怕当场摔死,也是他活该。
我居高临下地站着,在花冬垂死般的注目下,慢慢撕掉那张图纸,将新娘和新郎从中间分开,远离。
楼下没人看见是我推的花冬。
没人看见的事,那就是没发生。
在花冬被拖去医院抢救的时候,我买了几十瓶上好的白兰地,本打算约朋友好好喝一场,转念想到我现在应该在人前扮演一个沉浸在悲痛中的准寡妇,只好独自去鹤园享受了。
一想到花冬脑袋被磕烂的模样,嘴里的酒香甜到了极致。
参加前未婚夫的葬礼,应该怎么打扮呢?
绿裙子好像有点不太庄重。
那就穿大红色好了。
在一片喜气洋洋中欢送花大公子。
一开心就容易喝多,数不清干了多少瓶。
我沉溺在酒精之中,看见花冬死了,丘权也死了,大家全死了,我开心地在他们坟头起舞,无数鸟雀伴我歌唱,花朵与绿枝把我环绕,梦幻得如同置身童话。
当我从童话世界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脚边正跪着一个少年。
苍白,瘦削,阴郁。
一副营养不良的孱弱模样。
他以最低贱的姿势跪在我面前,卑微而又虔诚地仰望着我:“丘姰小姐,我叫檀轻。”
哈?谁?
什么东西?
在我疑惑的功夫,他爬过来,埋下头,嘴唇几乎要触碰到了我的鞋尖。
“请收下我,做您的奴隶。”
我愣了很久的神,才想起这个人是谁。
一个路人,一个凡人,一个穷人。
一个平庸到让我转瞬即忘、根本懒得记在脑子里的透明人。
连他那辆破电动车的存在感都比他本人更强。
这么一个人,胆大包天地说他爱我。
就好像他的爱有多珍贵似的。
无非是在发现我丢给他的那条金项链价格不菲后,生出了傍上我的念头。
这种贫穷低贱的男人,究竟是哪来的自信,认为他能玩得过一个财团大小姐?
好笑到让人生气。
果然,对待男人这种生物,千万不能太友好。
因为,他们真的太容易蹬鼻子上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