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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隧道里的灵魂(人鬼情系列之七)(2)

“不用。你去了,我还要送你回来,来来去去地多麻烦。”子俊说,“除非你答应晚上呆在我那里不回来。”

我睃他一眼,不说话。

子俊有些讪讪地,自动转移话题:“你只要做到一点就行了……”他望着我,很认真地又是很孩子气地许愿,“你要每天在睡前说三遍:我想念裴子俊,我想立刻看到他。那样我就会很快回来。”

我“哧”地一笑:“我想见张爱玲。说了千百遍不止,也没见她来过。”

然后我们还是一起出门去为子俊挑选随行用品。

其实子俊出门是家常便饭,一概折叠旅行包迷你牙具包应有尽有,但是他每次远行,我还是忍不住要陪他添置点什么小物件,仿佛不如此便不能心安理得似。

走在超市里,子俊感慨地说:“你知道我最羡慕什么?看那些新婚夫妻一人一手推着车子在货架中间走来走去,挑一包方便面也要研究半天哪个牌子最可口,买瓶酱油也比来比去哪种价格最便宜。真是人生最大乐事。哪像我们,每次来市场都像打仗似的,想好了买什么才进来,进来了就直奔目的地,拿了便走。一点过日子的情味都没有。”

“你这是变相骂我没人味儿?”我斜睨他,“难道现在不是在过日子?”

“各过各的日子。”子俊抱怨,“锦盒,与其交两份房租置两份家当,每天跑来跑去的,为什么不干脆……”

“也不过是省点走来走去的的士费罢了。”我打断他,“趁还付得起,及时付出,将来你想找个走来走去的理由还嫌矫情呢。”

子俊叹息,一声接一声,但是毕竟不再坚持。

其实类似的对话,这十年里,每隔一段日子就会重复一两次。

有时候我也会想,是不是自己的选择太过离奇叛俗,算不算不正常?但是要我接受暧昧的同居,我宁可结婚。

我始终认为,能够同居,就能够结婚。然则,又何必背上个不名誉的未婚先嫁呢?

难得子俊等我十年,一直纵容我,忍让我。

其实私下里不是没有想过,不如就这样结婚了也罢,十年都这样子迁延过去,人生也不过是数个十年而已,一段婚姻里有两个人,至少一个人是心满意足的已经成功了一半,至于那不大情愿的另一半,天长日久,总也会习惯成自然,终于接受下来的吧?

路过读书区,看到最新包装的《华丽缘》,虽然所有的故事都已耳熟能详,还是忍不住要取在手中翻了又翻。在一场偶然相逢的戏台下,张爱玲苦笑着感慨这一段人生的华丽缘:

“每人都是几何学上的一个‘点’——只有地位,没有长度,宽度和厚度。整个的集会全是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图画;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地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长衫,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窘,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

这便是她对于那个时代的最真切的感受了吧?文章写于1947年4月,历史的动荡之期,在只有地位没有实质的人群中间,在一点一点虚线构成的画面里,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却因为没有地位,而越发显得突兀,于是惟有逃离,“跌跌撞撞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当年她与胡兰成步行去美丽园,走在风声鹤唳的延安西路上,她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她对上海的爱,是真挚的,发自肺腑的。她曾写过《到底是上海人》那样家常清新的文字,说过对于上海,她是不等离开就要想家的,然而最终,她却绝决地离去,走了那么远那么远,直至无声地消逝在异乡。这样孤绝的远行之后,她还会肯再回来吗?

子俊说:“喜欢,就买好了。十几块钱,至于站这半天吗?”

轮到我叹息,爱不释手并不等于渴望拥有。就算买了,下次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还是会停下脚步的。让我留连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情结。然而这里面的区别,子俊是不会懂得的。

我再叹一声,将书插回书架去,转身间,碰落一本厚壳摄影集,落在地上,翻开的书页是一幅跨页风景照,橙黄的天空,绿色的海,海上有点点红帆——这是一幅关于色彩的展览,然而转瞬即逝的瑰丽夕照改变了所有约定俗成的寻常印象,于是天是黄的,海是绿的,帆是红的,世界,是神奇的。

画的右端是落日浑圆,而左端已经有月初挂,淡得像一点影子,一声叹息。而摄影的标题,就叫作《叹息》。

我翻过画册看了一眼作者署名:沈曹。这应该是一位有绝高智慧的摄影天才,他的天份,不仅表现在摄影的角度,技巧,色彩和构图的掌握,更在于他通过变幻莫测的海景和日月星辰的对照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时间与空间的独特感受。他的摄影,充满了灵魂和思考。

售货员走过来,近乎粗鲁地从我手中夺过那本摄影集,检查着:“看,这个角都摔皱了,再怎么卖?”

“我买。”我简单地说。

“那好,我给你开票。”售货员立刻和颜悦色起来。

子俊有些不服气:“碰掉了,就得买?这本书几十块呢。”

“几十块罢了,至于和她吵半天吗?”我学着他刚才的口气说,但是立刻又解释,“不过我倒也不是怕吵架,这本书的确值得买。”

“他拍得好吗?”子俊翻一翻,“街上风景画,那么大张,也不过卖三块钱一张,还是塑料的呢。”

我失笑。怎样向子俊解释摄影作品与风景画的不同呢?

和子俊在一起,需要解释的事情也许太多了。而且,永远不要指望他能听明白。

就好像我同样也不明白,我和他,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走在一起的。

和子俊相识,远远不止十年,而要退回更早,早到小学三年级。

那年,我刚刚转学,来到新班级,因为个子高,被派到最后一排和男生同桌坐。那个男生,就是裴子俊。

当时班里都是男生和男生坐,女生和女生坐,我们这一对,在班里十分特殊,于是同学们在我来到当天就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裴嫂”。

每天我一走进教室,就有好事的男生高喊:“裴嫂来啦!”于是别的学生便起哄地跟着叫:“裴嫂!裴嫂!裴子俊,你媳妇儿进来了,你还不快去接?”

子俊很恼火,便故意做出一副很凶的样子命令我:“离我远点!”好像他所有的委屈都是因为我。可是,难道我的委屈不是因为他?

我坚持了一个星期,到底受不了,周末偷偷跑到外婆家去躲起来,到了星期一,爸妈来接我,我怎么也不肯走,哭着喊“我不要上学啦”。

妈妈又哄又吓,逼着我说出理由来,却毫不体谅:“就为了一个绰号?这算什么?别人叫是别人的事儿,难道他们叫你两声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妇儿啦?上学去!”

最后,还是外婆心疼我,扭着一双“解放脚”找到学校里来,跟老师评理:“人家都是男女分开,干嘛把我家闺女儿配给臭小子一起坐?”

老师跟外婆讲不清道理,只得让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来,让我和子俊分开坐。但是“裴嫂”的绰号,却仍然沿用了下来,一直到我中学毕业,在巷子里遇到老同学,还偶尔被人提起:咦,这不是裴嫂吗?

也许绰号这事儿就是这样,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会被记起,但是绰号,却是终身的记号,很难忘记。

不过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里已经没有那么恨,反而会激起一丝温馨,记忆的风瞬间吹动童年的发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许是因为这样,裴子俊才会在十多年后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鲁莽地闯到宿舍里来,直统统告诉我,他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