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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爱情明媚如初(出书版)(3)

孔昊随我下了出租车,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

“你还要上楼吗?”我深感沮丧。房子是孔昊的房子,所以即便我这“房客”不欢迎他,也必须询问他。

孔昊一把把我抱住:“心沁,原谅我。如果你误会了什么,你原谅我。”

我的视线越过孔昊的肩,和车内的周森的视线相交。孔昊的话语变得像缅甸语一样叽里呱啦地,在我耳畔过门不入。

我推开孔昊:“今天,你就不要上楼了吧。”

孔昊痛苦地:“心沁,你不要得理不饶人。更何况,你是有多有理?那姓周的,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孔昊的肢体动作越来越暴躁,这令周森几乎真的有所行动了。我迅速地对他摇了摇头,他这才停止了。

我握住孔昊的手,安抚他:“我们明天再说吧。”

孔昊同样倦极,到底还是拖沓地点了点头。漫漫的六年,我了解他,他只有在愧对我的时候,才会对我百依百顺。他明辨是非,赏罚分明。

孔昊走了。我坐上周森的车:“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在背地里说你是浑身铜臭的小生意人。”

“你真是有眼无珠,恩将仇报。”

我失笑:“你倒是还有几滴墨水。”

周森也笑了:“我一度也是在义务制教育下打好了扎实的基础,削尖了脑袋挤进大学校门的上进青年。你以为二十一世纪的小生意人只会按计算器吗?浑身铜臭倒是实话,我从来没夸口说我做生意是为了做慈善。”

然后,我突然就哭了:“如果你们可以差劲一点,就不会显得我这么差劲了。”

周森仿佛无所不知:“我们谁也不比你优秀。毕心沁,你哭可以,但不可以自轻,不然连我也救不了你。”

自轻?我到底还是落入了孔昊的陷阱。根本不是我一招致了他的命,而是他喂我的慢性毒药量变产生质变发挥了药效。

我的哭势一发不可收拾,嗓音失控地百转千回,五官也随之扭曲。我以为我可以在孔昊爱和轻视的夹缝中生存到百年,因为他的轻视虽然像一只无形的手捂住我的口鼻,可每每我即将窒息的时候,他的爱又像人工呼吸似的从天而降,救我一命。就这样周而复始。可是从今以后,当他那沾过别人的嘴唇再向我俯来,即便是来给我输送氧气,我真怕我会狠狠将他推开。

我就这样哭着,而周森就那样坐着,也不劝我。直到我的手和脸颊全部泪湿,新涌出的眼泪再无处可去,他才轻轻叹了口气,将我揽入怀中。

我像断电似的停止了一切动作。事情脱离了我的预期,也许是从一开始就脱了轨,我从那第一眼就不该和他对视,不该和他去迷惑人心的雁栖湖钓鱼,不该和他共进这晚餐,更不该让他救我。他这样一个凡夫俗子,拿什么救我?是的,早就脱轨了,岂止这一个拥抱。

周森说:“下次我会记得在车上放纸巾的,今天你就将就一下,我这件还满吸水的。”

可惜,光吸水是远远不够的,我的鼻涕还是无处可去。到最后周森变得一塌糊涂,一如这一塌糊涂的夜晚。

一个月前。夏至。

我盯着红艳艳的西瓜汁从单喜喜的左右两边嘴角潺潺淌下,认命地从纸巾盒里抽出两张纸巾,奉上。

单喜喜豪放地抹了抹嘴:“毕心沁啊毕心沁,枉你住在这豪宅里,可吃西瓜还得用啃的,真没情趣。”

单喜喜嘴里的这“豪宅”,不过是套三室一厅罢了。陋室也好,豪宅也罢,这里不是我的,而是我男朋友孔昊的。而单喜喜至今与人合租,任何私人空间无论大小对她而言,一律“豪宅”。

“非得像王墨似的,给你切好了块儿,叉好了牙签,才叫情趣?”

“你有异议?”

“好,今儿晚上我也让孔昊伺候我一盘,光切块儿可不行,干脆要心形的。你问他爱我有多深,西瓜代表他的心。”

单喜喜大笑:“好,拍照发微博!”

单喜喜笑得连后槽牙都暴露无遗了。在她眼里,孔昊和情趣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我收拾西瓜皮,顺便将单喜喜那似羊脂白玉的双脚小心翼翼地搬下茶几。孔昊有洁癖,我住着他的房子,自然有义务帮他捍卫卫生。

再一抬眼,我正好从窗口看见一辆藏蓝色宾利欧陆驶来:“你的周老板到了。”

对于周森,我是未见其人,只闻其车的。单喜喜在首次向我口述周森时,开门见山就说:“宾利诶,相当于皮包界的爱马仕,珠宝界的蒂芙尼,手表界的百达翡丽!”

单喜喜补妆的动作叫人眼花缭乱:“求你了,叫他周森,老板老板的多见外。”

我麻利地擦着茶几上的西瓜汁:“见外就对了,我可是王墨阵营的。”

王墨是单喜喜的正牌男朋友,这个“正牌”是我封的,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至于单喜喜,一贯是用一号二号这等无情的字眼。

单喜喜郑重其事:“毕心沁,你我从高一开始就棒打不散了,姐妹整整九年,你无疑是我单喜喜阵营的。”

等单喜喜啪的一声合上了化妆镜,周森也正好按响了门铃。

我在厨房的水池前洗盘子,单喜喜主人似的打开了门。在关掉水龙头的那一瞬间,我又正好捕捉到了单喜喜亲吻周森的声音,夸张的“啵”的一声。我替王墨暗暗骂了她一句“水性杨花人面兽心玩弄别人感情小心玩火自焚啊你”,然后反复洗着手,死守厨房。

角落里堆放着一箱西瓜,圆滚滚的五大颗,是我批发来的。

可单喜喜居然像老鸨招呼员工似的招呼我:“毕心沁,快出来见客啊。”

见客?你干脆让我接客。

我拖沓地走出厨房,垂着眼任凭单喜喜介绍。我看了周森的鞋子,暗哑的黑色,一尘不染,我也看了周森的腿,修长,自在。我的目光到此为止,以此证明我对王墨的死忠。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象征性地:“那个……要不要来块儿西瓜?”

单喜喜代言:“不了不了,我们还有节目,时间紧迫。国家交响乐团的演唱会,不不不,是演奏会!”

我管得了眼睛,却管不了耳朵。周森宠溺地:“演唱会?这次有进步。毕心沁,你相信吗?上一次她管‘妈妈咪呀’叫‘我的妈呀’。”

虽然是第一次,但周森将我的名字叫得顺口极了。

好在,单喜喜像没骨头似的,依偎着周森出了门。

我依例走到窗前,无奈单喜喜重色忘友,将和我例行的挥手惜别全然忘到九霄云外,一坐上车便争分夺秒地卖弄风骚。

倒是周森,一抬眼,毫厘不差地对上了我的目光。这样的突如其来,令我不得不看向他了。他有一对精明的眼睛,眼珠那样黑,眼眶肌肉那样发达,像是偶尔一触动,就能拆穿人的面具,让人将真相和盘托出。我真钦佩单喜喜,能在这样一对眼睛前大言不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