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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房or双人房(网络版)(5)

刘燕掐着时间进门,见她便很关心的过来询问。

“小叶,昨天怎么了,脸色不太好啊,病啦?昨天你走得早,主编脸上可不好看。”

“是吗?”普华拍拍脸颊,希望自己能看上去好些。

“严重不严重?赶紧把稿子弄完,副主编昨天下班催过。”

“呃……好。”

普华端着茶杯躲到茶水间,定定神才回到办公室。桌边的《日报》和《参考》来不及读,只能放回架子上。她从抽屉里取出前一天审到一半的稿子,硬着头皮继续往下看。正在编的稿子是篇爱情故事,与她此刻的心境可说是天壤之别。

主编到社,把她叫到屋里问了几句请假的缘由,见她脸色不好,也没再多加责怪,最后又督促了正在审阅的稿件。

普华毕恭毕敬听完训斥,出来坐在位子上,继续机械的改着稿上的错字。

刘燕借着倒水凑到她桌边压低声音问:“怎么了你?全勤奖没啦?”

普华心乱如麻,又要表现镇定自若,不希望被同事看出来,“不是……刘姐,下午我可能还要走……家里有点事……”

“是吗……严重吗……那你先忙,不打扰你了……”刘燕回到自己位子,从显示器后面探出头悄悄提醒,“别忘了请病假,全勤奖!”

普华很感激,道过谢安静低头做事。

午饭前,她向主编请了半天病假,简单收拾了东西从社里出来。在公车站的站牌上找到自己要去的地方,掏出手机给娟娟发了条短信。

“我回中学,晚上你过来好吗?”

娟娟回复很快:没问题!

大约半小时后,普华回到了昨天到过的地方,只是这次她踏到马路对面,站在校门的横匾下。

学校早放了学,老街上车流和下班归家的人并不多,显得格外幽静。她摸着校门口的铁栅栏,重温那种熟悉的亲切感,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

那时她只有十来岁,也曾无忧无虑,有过很多憧憬理想,当作家,记者,翻译,每天都在大胆的想,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早晨背着书包迈进校门,傍晚骑着自行车跟同学畅游在老街和巷子里,享受着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简单生活。全家从城西的小胡同搬进了楼房,她考上了重点开始了中学生涯,这些都被视作家里的转折,当然,是好的转折,日子蒸蒸日上的开始。

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守门人在打扫,普华推开铁门,进到操场入口,过去问:“师傅,我能进去看看吗?”

守门人停下扫帚上上下下打量她,“你是家长?”

普华摇摇头,仔细报上自己的老师和毕业班级。

“哦,那去吧,早点出来。”

守门人好心的给她指了路,普华才发现,整修之后,操场通往大门的路改了道。

一百多米的小路,她每步都走得很小心。经过传达室外,窗台下面站着眼熟的墨绿色大信筒,还是普华中学时的尺码,表面剥落了一层油漆,一把生锈的大锁把取信的窗口牢牢锁住,窗台上铺着没人认领的信件。

这画面一下令她的记忆鲜活起来,她也曾经很多次站在同一个地方,虔诚的打开那扇门寻找着里面的紫色信封。收信人的名字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为此,她不知和娟娟编制过多少版本的故事,每次的男主角都是他,女主角却从来不是她自己。

沿着以前骑车的路线,普华一步步往教学楼的方向走。她入学时,路边的蒲柳还是胳膊粗细的树苗,如今已经撑起一片绿荫。原来停放自行车的区域划出了新的停车线。她站在一棵柳树下,望着篮球架旁停的自行车,看着几个穿运动服的校队男生在练习运球上篮。细长的手脚,在热风里肆意奔跑,大汗淋漓,洋溢挥洒着青春。

一种,普华曾经非常熟悉的气息。

推车回家的女学生经过普华身边,毕恭毕敬的叫她“老师好”。她不好意思应,沿着操场进到教学楼里。

毕业后,她只回过一次学校,是和永道一起拿他留在学校的航模作品。再之后,她从未踏进这扇门。

普华上楼找到了自己就读时待过的教室,如今班级牌课桌椅都换了,只有楼道里的玻璃窗还是旧的,站在一旁向楼下张望,除了那些打球的男孩,她什么都没看到。也许是看的人心境不同了,曾经广阔的天地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小块红绿搭配的练习场,那些留在其上的激动,懵懂,迷惘,疑惑,如今早就烟消云散,捕捉不到一丝踪迹。

普华在教室里坐了片刻,起身时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空荡的课桌椅,桌面上有洗净的桌套。十几年前,永道曾坐在斜后不远的地方,他习惯想题时用圆珠笔点在桌脚的螺母上,拖着腮。每次目光相遇,他总是或多或少扰乱她的镇定。也许从那时开始,就注定他们之间不会那么简单。

出去前,普华在黑板上画了画,无非是几个名字,然后抹掉粉笔字,尽快原路返回,结束这趟短暂的怀旧之旅。

到楼下,操场广播已响起静校通告,打球的男孩们相约取车,一个个斜挎着书包,说说笑笑的往外走,普华发现其间跟着个女孩,背影娇小,梳条长长的马尾,旁边的男生扛着两个书包。她停在柳树旁,注视着他们走远,这样的一幕很温馨,勾起她心中的一丝甜蜜。

夕阳透过一片火烧般的晚云,闷热散过后天渐渐转阴。普华深深吸一口风里的味道,似乎还有些花香。守门人来打扫,顺道催促她离开。她走回信筒的地方,站了站,拿起窗台上的信掸去上面的尘土。正要离开,却被迎面走来的人震住了。

两天来压抑的苦涩瞬间被胸口狂乱的心跳取代。她不可置信的望着施永道一步步走近,当日当时,今日今时,他们有过太多种偶遇,但她最不想现在见他。

普华下意识退了一大步,脚跟擦到信筒下支出的破木头,疼得厉害,但更难受的还是心里,那种狠狠的,束手无策的痛苦。

“嗨。”永道走过来打了声招呼,顺着普华的目光目送那些打完球回家的孩子,“这么巧?”

他手插在裤袋里。正停在她面前。比起上次见面,他的头发修短了,鬓边到下巴有一层薄薄的胡茬,神采奕奕,又有少许颓废。口袋里露出领带的一角,花色是普华喜欢的风格,可她不确定是不是自己买给他的。转念,她随即否定了这种可能,一个新婚男人,怎么会打前妻买的领带?

她继续下意识在他身上打量,最后落在他的鞋尖上。他也跟着低下头。

“怎么了?”他好像发现什么特别有趣的地方,特意翘起鞋尖。

那双鞋子普华没见过,颜色以前也没见他穿过。

等不到她的回答,他无趣的笑了笑,抬脚踩踩地上的土,“怎么想起回学校了?”

“随便看看。”普华不知该把眼光放到哪里,只能一直盯着脚下的信筒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