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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之歌(52)

而歌舒亚就这样躺在床的另一边,在满室男女*的靡丽声音中,深深地注视这个在他心底里住了十年之久的女子。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惊人发现

歌舒亚看着那个坐在床侧,专心致志的女子。

她的变化,其实并不大。

少时她已经有着精致优雅的五官,直眉朗目,眸光清雅如水,兼且有着一身清俊气质,只是——很少露出笑容,总静静望着一切,又仿佛是望着虚空,让人难以捉摸,雌雄莫辨。

长大以后,她的身形较之年少时,柔软许多,中性清冷的气质中又糅合了一丝烈焰般的性感妩媚。

她或者并不自知,当她微微垂着头,露出干净修长的颈项,专注于自己手边的工作时,浓长的睫毛轻轻地,如蝶翼般颤动,在眼下投下一片神秘的阴影,看起来性感得教人无法抗拒。

也——不想抗拒。

歌舒亚没有掩饰自己身体上的变化。

即使外头有各路追兵,只待他们露面,擒之杀之,也不能令他此时此刻不顺从自己的心,被她诱惑。

甚至不必流浪诱惑,他已经情生意动。

在这样暧昧,前路不明的时候。

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对自己发过誓,要教她认识他,要让白心悔认识歌舒亚。

那时的誓言,到得如今,并没有实现。

因为隔着时间与空间,也因为,她已经不再是彼时的白心悔。

可是——歌舒亚对自己笑,他竟然还是执着地,想让流浪的眼睛能望着他,心里能装着他,身体能接纳他……

歌舒亚为自己强烈的渴望而疼痛。

“如果,你的任务结束,会去做什么?”歌舒亚必须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否则他将无法继续忍耐自己,不去触摸近在咫尺的流浪。

流浪头也不抬,“放假罢……四哥要结婚了。”

“任海嘲?”歌舒亚有些诧异,那个几乎是只懂得用拳头来说话的男人,要结婚了?

“很意外,是不是?我们家里最不可能结婚的人,似乎都走上了婚姻这条路呢。”流浪自己都觉得意外,任家的孩子并没有刻意抱有不婚的想法,可是,他们经历的,那些游离于黑与白之间的过去,使得他们都不曾对婚姻抱持过大希望。“大哥,二哥,四哥,小七……仿佛爱神眷顾了任家……”

流浪倏忽没有了声音。

歌舒亚挑眉,以肘支撑起自己的身体。

难道,她终于明白了?

“歌舒亚,快来看!”流浪没有回头,只是向着歌舒亚招手。

歌舒亚的嘴角浮上一丝苦笑,让身体如此渴望疼痛的他,到她的身边去,这真是甜蜜到残酷却让人无法拒绝的召唤。

翻了一个身,歌舒亚靠近流浪,贴近流浪背后。

他与她贴得如此的近,近得可以看见她颈背上细细的几乎呈淡金色的绒毛,近得可以闻见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幽幽淡淡的木犀香味。

歌舒亚再不忍耐,伸出健臂,环上流浪纤细的腰肢,下巴压在了流浪的肩膀上。

流浪浑身一震。

重逢以来,她从未如此深刻地体认到,歌舒亚不再是旧日时光里的桀骜少年,更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即使是稍早时候,她都未曾这样切身地认识到这一点。

而现在,歌舒亚炽热的鼻息拂在她的颈侧,灼烫的体热,透过薄薄的一层秋衣,辐射到她的身上,那强健的手臂横揽在她的腰间,耳边,则环绕回响着电视里不断传来的,男同女浊重淫糜的**……

流浪终于真切地意识到了这个男人对她的渴望,因那抵在她*间,火热滚烫的热源。

“让我过来看什么?”歌舒亚声音低沉沙哑,鼻息拂在流浪颈侧。

等这一切都解决了,他要这样拥抱着她,抵死缠绵,*夜夜。

“……你……来看这个……”流浪气息不稳,声线亦略显低哑。

“嗯?”歌舒亚的下巴在流浪肩头蹭了蹭,不想就这样放开她。把她抱在怀里的感觉,实在太好。

“你看这个人——”流浪的手指指向笔记本电脑屏幕,那里有一个稍微放大了一些的画面,画面近处,是正在将东西交给流浪的史密斯,而稍远处,一间Café的玻璃窗里,有一张男性的脸,正死死盯着他们的方向。画质不算太清晰,但仍能看得出人物的五官。

歌舒亚看了一眼,盘在流浪腰间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

“是他?”

流浪回头,对上歌舒亚的眼睛,然后点点头。

“你认识?”

歌舒亚苦笑,“怎么会不认识?当然认识。当年安东尼出殡,他还未到今时今日的高位,但已经颇有势力,所以作为代表,出席了安东尼的葬礼。”

“如果真的是他,那么史密斯的事,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流浪转头继续注视屏幕,“恐怕史密斯也是直到最近才发现这一事实罢?可是,究竟是什么事,让对他相安五年后突然对史密斯下手?”

“史密斯到底知道了什么……”歌舒亚若有所思,“他一直与我有联系,并没有流露出……”

歌舒亚忽然扳正流浪的身体,“我们必须先离开巴勒莫!巴勒莫是他的地盘,生杀予夺,不过凭他一句话。我们甚至连为自己申辩的机会都得不到。而且他看到了史密斯将东西交给你,无论那里头是否涉及到他极力隐藏的秘密,你又是否看过里面的内容,以他多年来小心谨慎,竟然一直滴水不漏的行事风格,他是不会冒着被你窥破全盘的风险,放你离开的。史密斯……是他要铲除威胁的第一步。”

“这说明他已经乱了阵脚,否则他不会也不应该杀害国际刑警,这只会引来更大批的国际刑警警力调查。”流浪合上笔记本电脑,“只要他乱了阵脚,就会出错。”

“他现在恐怕正在通缉我,虽然未必会那么快将你同我联系在一起,可是总还是有人看见你同我一起走出银行的。估计再晚些时候,就会有拉吉奥家的G先生挟持国际刑警的消息流出来。”歌舒亚放开流浪,伸手抛给流浪一把五七手枪,“我们先出城去,此地也不宜久留。”

流浪伸手接住抛来的手枪,点了点头。

“对不起,连累了你。”

歌舒亚闻言,笑着摸了摸流浪的头顶,“傻瓜,他要动你,也得看我肯不肯。而且,他要拉我做替罪羊,已经由不得我置身事外。”

歌舒亚从电视机柜的另一个夹层里取出两只压缩袋,打开,拿出两套衣服。

“换一下衣服。”

抛过来的是极不起眼的白色Tee,有些陈旧的牛仔裤,他自己手里的也是同样的灰色Tee与已经毛边了的牛仔裤。

歌舒亚当着流浪的面,脱下粉色巴勒莫球队球衣,褪下深青色西装裤,路出里头只着一条紧窄内裤的健美身体。

流浪觉得房间里的温度又上升了一些,口干舌燥地咽了一口口水。

竟然不能不动如山地忽视他的男色,流浪有些懊恼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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