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关心?”肯尼问。
“为什么要关心?”我喝口酒。
“我看得出,他们两个人都不是一般的关心你。”
“无关的,我心如止水。”
“再喝一杯酒。”朗又倒了一杯酒递给我。
“你要把我灌醉吗?”
“不会的,你只喝了一杯。”
我端起酒,一仰而尽,或许只有醉才能解脱我。我一杯一杯喝,都是一口而尽,肯尼连拦都拦不住。
我高声用中文唱茉莉花,反反复复吟诵李清照的词,用标准的普通话骂人,每个人!最后,我只记得我用手指着肯尼的鼻子,骂他是只猪。
醒来,我觉得头疼欲裂,忍不住呻吟一声,明亮的光线使我觉得刺眼,我拿手遮住脸。
“醒了。”耳边传来一声问候。
“谁?”我回头。发现旁边还躺了个人,是肯尼。
他吻我一下,拿手来搂我。
“天!”我发出一声就要下地狱的呻吟。
“昨晚你醉了,拉住我不放,唱我听不懂的歌。”他竟红着脸解释。
“什么都别说!”我跳起来,穿上衣服,“我没有怪你。”
是的,我谁都不怪,我本已人尽可夫,也不可能再和凯在一起。
“辛迪,嫁给我。”肯尼过来抱我。
“别碰我,我没要求你娶我。”
“昨夜你很美丽。”
“别再提它!!”我尖叫,“你有意支走杰和森,你只是无聊,而我不过是个逃犯!”
“我曾说过,我也是个人!”
“我不是人!我是杀手、妓女!是垃圾!”我继续尖叫,眼泪不断地溢出。
“我爱你。”
“你不爱,没有人爱!这世界不值得我留恋!”我冲出门,头也不回,奔出东十一区,我漫无目的,身边一分钱也没带。
天,就象要送我一样,连天的大雨,好象我积压在胸中的泪。爸妈死时,被迫加入NWS时,我没有流泪。我是个坚强的人,我没有杀了自己,就象杀别人一样,我只想再见一个人一眼。
我无处可去,有个热心的街头Boy把他的帽子给我,然后,趟着水跑开了。我羡慕他的自由自在和青春,因为他没有罪恶。我不自知是否做的对,每件事的正或邪,都是不分明的。我杀人,无辜的人;炸监狱,政府的;偷东西;无害他人的,我难道是在为反恐怖组织工作,还是在为一个为满足自身利益而不惜伤害他人的集团卖力?我不知道!
一幢建筑吸引我的视线,尽管在滂沱的大雨中,但它仍显得神圣与庄严。我仿佛见到久别的家,向它走去。在触到大门的一刹那,我仿佛见到爸妈在向我招手,好象回到家一样,我缓缓倒了下去。
沉睡中,我听到天堂般美妙的声音。
“主啊!给您的子民以力量,赐他生的力量,饶恕他的罪,治他可治之罪,降他可念之福。主啊!请让您的子民再受磨难!请别收回他在这浊世的眼。”
“孩子,相信主,相信基督,相信上帝,相信心灵,阿门。”
我缓缓睁开眼睛。
四周一片静穆,隐隐有风琴的声音。
“我在哪儿?天堂吗?”
“孩子,你在我主的庇护之下,你由神指引,来到这儿。”一个老者苍苍的声音。
“这是哪儿?”
“曼哈顿教堂,我是林德伯格神父。你休息吧。我会向上帝为你祈祷,孩子,求上帝饶恕你的罪吧!”
我闭上眼。
我能感觉到神父跪了下来,他在为我祈祷。
“主啊,赐福给这个人,给他活的罪吧……”
我又昏昏睡去,朦胧中,觉得有一抹母亲的泪痕滴在额上。
再次醒来,已是火烛之时了。
“孩子,起来吃晚饭吧。”神父和一位嬷嬷走进来。
嬷嬷手里托了一个托盘。
“孩子,你已经二天没吃东西了,一直以生理盐水维持。我们给你煮了麦片粥,喝吧。”
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
“吃吧,吃完了,主会告诉你该如何做。”
“嗯。”我点头。
就这样,我吃完了。祈祷、睡觉、祈祷、吃饭。周而复始。三天后,我已经完全康复。
终于,我走出那间房间。走进了礼拜堂,跪在那儿,望着基督受难像,我不相信他,可却被他所救。
“孩子,主会给你指引,给你光明。”
“神父。”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吗?”
“神父,我——”我还没讲什么,就忍不住哭了出来。
“孩子。”神父拥住我,“愿主保佑你。”
我讲讲哭哭,哭哭讲讲,终于把自己到NWS前的事讲完了。刚想讲下去,我停住了,我不能给神父添麻烦,我跳开了,没讲下去。
“我已无家可归。”
“放心吧,你还住在这儿吧。直到你想离开。”神父慈祥地笑了。
☆、第 33 章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在曼哈顿教堂里住了下来。
每天,帮助嬷嬷们打扫教堂、做饭、烧菜、洗衣服,替后面墓地除除草。但是,一步也没离开过教堂。
“孩子,为什么不出去走走?”
“神父,我——想当修女。”
“孩子,你——算了。孩子,主指引你来,自会指引你出路。”
“可是,我已无家归去。”
“你暂住下来,看看教堂的生活是否适合你,你还年轻。”
“是,谢谢您。”
我无意走入这里,真希望永不走出去。
“孩子,上帝指引罪人以可恕之路,一切都是心中之魔,超越他们,你会看见心灵的圣殿。”
我走回自己那间小屋,细想神父的话。
我已经在教堂里住了半年了,适应了一切清规戒律,几乎跟其他修女无二,早睡早起,心无旁骛,潜心读圣经。
这天,礼拜结束,我照例去打扫礼拜堂。
长椅上有张报纸,不知谁遗忘的,我捡起它,不经心看了一眼,人顿时呆立不动了。
整整一版的纽约时报,只刊了一则寻人启事,斗大的字,百米以外也看得见。
“寻找辛迪?劳伦,女,二十三岁,东方人,身高五英呎十一英吋,短发。离家时一件白色男式衬衫,一条白牛仔裤,一双黑色运动鞋。如有知情者,请与××联系,赏金一千美元。”
是肯尼,除了他,没人知道辛迪?劳伦,连凯也不清楚。
“孩子。”
神父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
“上帝不会抛弃你,是找你的吧?这份寻人启事已连续刊载了三个月了,只是你从不关心报纸,我不想找他们来,应该由你自己去想,去解决。”
我踏进东十一区。
马上,就有几个嬉皮走过来,可当看清我的脸时,马上就走开了,但却没有走远。
我可以想见,这半年多他们一定也参与过寻找我的行动。
我走进初次和肯尼去的酒吧,要了杯马丁尼。老板和侍者一见我,无一不呆了一下,陪了笑脸,隐住我,马上进去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