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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帅且流氓(30)+番外

作者:薇诺拉 阅读记录

“如果我现在做些不该做的……你会揍我吗?”

沈措俯下目光,微微眯起眼睛看向了我,旋即轻轻笑了,“应该不——”

一个“会”字还未落音完整,我倏然伸出双手扶着他的脸侧将他向我拉近,狠狠堵上他的嘴唇。完全忘记了自己手上正满沾鲜血,就这么擦在了他的脸上。也完全忘记了腹部的伤口因为自己的强行用力而扯裂得更广更深,霎然血涌如注。

牡丹花下死,管它呢。

像是吃了一惊,他睁大双眼,整个人木然不动。因为失血过多,我的意识已经全然模糊了,这个吻大概是四唇相贴的点水一触,大概是口舌缠绵下的彼此汲取;这个吻大概发生了四分之一秒,大概发生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我抽过古巴雪茄,喝过烈性棕榈酒,睡过难以计数的漂亮男人和美丽女人,爱过并依然爱着邱岑歌,而且……吻过了沈措。

想着哪怕生命停结于这个夜晚、哪怕明日一早就要吃枪子儿也死而无憾,无比满足无比惬意地厥了过去。

后来证明一切不过虚惊一场,我和韩知晟谁也没有咽气。可那畜生却装模作样地大耍无赖,自称伤势堪重卧床难起,于是他的“干哥哥”恼羞成怒,放言要找一票流氓给我好看。得悉这个消息后我龟缩在家里闭门不出,成日里提心吊胆——虽说我是个流氓,但是我帅得惊天动地值得原谅,全没理由英年早逝暴死街头。老谭备上厚礼重金上门求和,杨乐峰丁点儿面子也不给地将老头子撵赶出门,却在见了沈措一面后,承诺只要韩知晟的伤势有好转迹象,他就手下留情放我一马。

警报解除后整整一个月,我那老友才来到我的住处告知我说可以昂首挺胸放心出门了。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忿忿不平地嚷起来,“这些日子我担惊受怕,差点自个儿吓死自个儿!”

“一把年纪了还动辄逞强斗殴,”欠身入沙发,一勾唇角,“一个月的禁闭是轻的。”

“她要不是你老婆,我犯得上那么玩命么?!”慷慨激昂过后细细一琢磨,倏尔感到这“半路和解”甚是可疑,立马横眉立目地吼出声音,“姓韩的王八羔子明明没受那么重的伤却赖床装死博人同情,你要是为我去求那畜生,我他妈宁可被人操刀砍!”

“韩知晟提出的和解要求是要秦藻陪他过一晚上,”说话时一脸无波无澜的沉静,“鉴于她刚刚流产,我认为这个行为并不太合适。”

“我们见过,七八年前。”杨乐峰,四十来岁,一个面孔坚毅身材高大的古铜色男人,对登门造访的沈措浅浅一笑,“当时你是红姐的小情人,所以现在我也不会为难你。”

由商界巾帼李楚红为话题起头,两个男人居然相聊甚欢,咬字清晰,音色悦耳,播音主持的科班训练让人与他的交谈浑似一场听觉的享受。沈措闭口不谈所来何事,反是大谈马龙·白兰度,大谈普契尼与《蝴蝶夫人》,甚至大谈粉色日式睡袍,这些话由一个男人口中说出很像是一种剖白——剖白自己是个gay。沈措说话的时候不时大笑,露出一排齐整的白牙,甚至在兴致盎然之际他伸手解开了自己领下的扣子,仰起轮廓俊美的下巴,白皙修长的手指看似随意地缓缓轻拂过自己的喉结。

他没有喷香水。那款气味清冽、淡雅而理性的香水。

杨乐峰盯着面前男人的英俊脸孔,眯起眼眸,唇边渐渐生出一抹意味复杂的笑容。当二人交谈的最后,沈措终于说出了此行的真正目的,早去探望过韩知晟病情的他看似颇为善解人意地说,“韩先生如果伤重难治,我朋友当然不可饶恕。可如果韩先生吉人天相,自认已有所好转,杨总是不是也能高抬贵手,放我朋友一马。”而对方爽朗大笑,随即当场允诺了他的要求,与他一起去医院探望自己的“干弟弟”。

“你大可以继续躺在医院里,反正——”瞥过眼眸瞟了瞟身侧的杨乐峰,抬起手肘搁向对方的肩膀,眸光含情脉脉花哨已极。嫣然笑道,“我想你应该不会忘记,你的位置我一向可以取代得很好。”

身为一个极为成功男人的秘密床伴,唇红齿白、美得沾脂带粉的韩知晟几乎刹那敏锐地感受到了一种类似于“优胜劣汰”的危险,他很快从病床上坐起说自己可以随时出院,那不打自招的模样叫人啼笑皆非。

病房外,一个始终没有出声的男人对另一个说,“打从一跨入病房,我就知道这是你在激他,可我仍然决定配合你将戏演完。你知道为什么吗?”杨乐峰稍稍牵扯起嘴角,接着自问自答,“给你答案前,你能不能先回答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男人。”

“缺乏父爱的单亲家庭,”看向眼前那双目光犀利的眼睛,十分坦率地回答,“军队、海员、监狱,以及这种‘干哥哥、干弟弟’的暧昧身份,很容易让人有这方面的猜测。”

“可是,”对方哈哈大笑,“你又怎么知道我不会因为被你耍了而对你进行打击报复?”

“我不知道。”沈措笑了笑,“你会吗?”

“你不喜欢男人。虽然你为了引起我的兴趣把自己伪装得很像,可你至少目前还不喜欢男人。”最后那个久经情场与沙场的娱乐大亨,颇似意犹未尽地说,“但是,如果有朝一日你改变了自己的性取向,请一定让我知道。”

唐璜的艺术,就在于不只能引得女人趋之若鹜,连男人也可以手到擒来。

“再吻一次?”

反应迅速地捏牢了我伸向他脸颊的手,勾了勾嘴角,“别得寸进尺。”

“当时感觉如何?”

“有点……变态。”轻皱了皱眉,似是回忆了一番。忽而极不自然地扬起手背擦了擦嘴唇,放声笑起,“不是有点变态,而是……太变态了!”

我亦是仰面大笑,浑身舒爽得仿似腹部结痂的伤口被挠了痒。继而眉目正经地对他说,“我敢断言,你迟早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和你一样时骚时闷、时阴沉时妖娆,是个骨子里不愿与人亲近的怪胎。”

“听上去很有吸引力。”沈措淡淡一笑,“拭目以待吧。”

待我完全伤愈之后,老七说要带经过了血光之灾的我去泰国,边拜菩萨边看人妖。我俩一路风驰电掣开去了首都机场。那天阳光普照,世界焕然一新般美丽,可我的心情莫名不好,觉得自己就是钵子里蒸着的肉那般煎熬难受。

老七突然大力地捅了捅我的胳膊,“帅,看见了么?”

“看见什么了?”

“刚才走过去的那个男的呀,妈的,绝对是极品!”

顺着他的手势往后看去——一个拉着拉杆箱的年轻男人正巧停下脚步,稍稍仰头,侧过了脸。头发微黄,发质看着极软。下巴的线条笔直尖削,却看着毫不女气。一袭修身的黑灰色排扣风衣,脖间打着条不对称结的酒红色针织围巾,愈加衬得唇色瑰艳肤白如纸,实是太过剔透与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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