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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帅且流氓(29)+番外

“他有今天是自己一步一步拼出来的!”手指骨节依然作响,感到一股火烧至了嗓子眼,斥出一声,“你以为他是你,大脑空空如也,只靠一副‘千刀万剐’的皮囊混饭吃!”

“这么些年不见,审美力见长啊。这么漂亮的女人,演艺圈里也不常见。”韩知晟从座椅上站起身,走向秦藻身边,伸手捏了把她的脸。把头瞥向我,“你老婆?”

我上前一把推开他的手,“她是沈措的老婆。”

“怪不得他不肯娶晨菲了,可怜晨菲马上要结婚了居然还对他念念不忘。天天操这样的女人,少活十年也值了。”因为是同班同学,关系暧昧,炒作有理。他俩接拍不少饰演情侣的戏,被影迷们奉为中国的“赫本与派克”。我勒个去,鬼扯!

韩知晟上上下下不住打量着秦藻,阴气沉沉地笑出了声,“怎么办,刚看了她第一眼我就特别想操她,先里我还不理解为什么,现在……明白了。”

一旁一个摸样也挺俊的男人说,“你知道我们知晟的干哥哥是谁么?杨乐峰。”跟着母亲成长于单亲家庭,当过兵,出过海,坐过牢。现在是中国鼎鼎有名的娱乐大亨,金融大鳄,黑道白道都沾着亲故,连老谭也得给他一点面子。一伙人已经将我俩包围在当中,其中几个不安分地竟然伸手去抱她。“今儿我们就是把这女的轮奸了,到时候找几个流氓混混当替罪羊,你又能怎么样?”

韩知晟伸手撸了撸刘海,大笑起来。

齿冠阖紧面目严肃,却以一个格外平静的声音地对他说,“韩知晟,你他妈好歹也是全民偶像公众人物!当年得罪你的人是我,要报复冲我来,别为难一个女人。”

“那你跪下给我磕几个头,前仇旧怨,咱今儿就一笔勾销。”

“不就是磕几个头么,”我咧出二皮脸灿烂一笑,“嚯”地跪在地上,“大丈夫能屈能伸!我不光给你磕头,我还管你叫爹,叫爷爷,叫祖宗。”

“不能啊,知晟。哥几个就是喜欢这种极品女人,今儿她要是不跪着替哥几个把下面舔干净了,”那人面貌极其猥琐地伸手指了指胯间,冲我龇牙淫笑,“你们谁也甭想走!”

秦藻早是吓得魂飞魄散,花容失色。

终是“是可忍孰不可忍”,站起身,抄起一只啤酒瓶狠狠砸向了韩知晟的脑袋。一声闷响!血花随着啤酒沫飞溅而出,他应声而倒,再没爬起来。一伙人见状立马抄起酒瓶朝我扑来。

鸡飞狗跳、刀光剑影,都不足以形容当时的危险场面。寡不敌众,拉着秦藻的手,基本就是在逃。我俩被逼上了酒吧二楼,已是退无可退。眼见身后那群穷凶极恶的混蛋抄着家伙已经赶到,面对落地大玻璃窗,千钧一发之际,我对不停掉着眼泪的秦藻吼出一声,“别他妈哭了,抱紧我!”

把女人牢牢揽进怀里,以身体护着她。用肩膀撞碎玻璃,整个人飞了出去。

第22章 唐璜的艺术(终章)

完全如我希望与所料般,我以一只人肉垫子的状态和尖利的玻璃碎片一同砸在了地上,秦藻被我死死地护在怀里,但却不知何时伤到了哪里,淡紫色的连身长裙印出不少深浓的血,变成了触目惊心的绛紫色。有个客人报了警,韩知晟那些三教九流的朋友一刹散个干净。

因为医院就在附近,我将已昏迷不醒的秦藻抱起,一边在心里祷告上帝,一边朝医院的方向飞奔而去。

“那位小姐没有受伤,她只是受了过度惊吓,晕了过去。醒来就好。”一袭白大褂的一个胖子对我说。

“没有受伤?怎么可能?”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满身的血,怒不可遏地一把揪起面前他的领子,“你医学院毕业了吗?你仔细检查了吗?流了那么多血,还他妈说没有受伤?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

哽住了话音,不敢想象。

“那位小姐真的完好无损,一点没有受伤。”白大褂的胖子不断地安抚着我的情绪,关切地问,“你身上的血是哪里来的?”

经他一提醒,我方才低下头,将目光探向了自己的身体——几片尖锐的玻璃扎进了我的腹部,或深或浅,还有鲜血不住滴淌下来,蓝色衬衣染上一片似红酒的酡色。

“这伤口得马上处理——你、你流了那么多血居然自己不知道么?”

“人迟钝……也……”真相一旦大白,顿时因失血过多而眼冒金星,脚下漂浮。明白受伤的不是秦藻,却让我如释负重,极是宽慰地笑了笑,“也没有办法……”

一个念头像流星闪现,转身就往急诊室外走。

身后的白大褂胖子亮起嗓门叨个不止,“你难道不要命了?你的伤口必须马上处理,你……”

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别吵。

天色偏深,月亮遮在云中,像一只脱了瓷的面盆。离开医院来到街上,摇摇晃晃,拖拖沓沓,走不了几米便需扶墙喘息。脚底的感觉虚无缥缈,每一步都仿佛踩上了高跷。我拦了一辆车,对司机报出一个地址,“视觉”所在的那个艺术园区的地址。那个司机疑虑地看着我用手捂着的伤口,他用目光示意,警局和医院都是更好的选择。

轻轻摇了摇头,旋即在如潮水般扑来的霓虹与夜色中阖上眼睛。

“今晚上大家都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明天下午一点上班。”时近午夜,果然他还在公司。沈措的声音,永远是不厚不薄,恰到好处的迷人悦耳,“这个案子结束后,每个部门都该论功行赏。另外,年末的公司集体旅游去哪里,还请各位集思广益。”

“再去意大利啦,上次没去够……”一个“视觉”员工的声音。

“又去意大利?”另一个接口,“还不如去德国,老板一年里六分之一的时间待在法兰克福,一定是在那里金屋藏娇,背着老板娘养了个小情人。”

沈措大笑。

倚着墙躲在拐角处,看着加班到子夜却还傻帽地各带笑容的俊男美女们一个一个与自己老板挥手告别,离开公司。待一片孤影也没剩下,他笑了笑,拇指食指按了按眼角内侧的睛明穴,掉头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我从阴影里走出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沈措。

这个男人应声回头,一如任何时候的挺拔出众。

正起眼眸仔细看着那双眼睛。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比他长得差,可用王小传的话来说,光看眼睛就知道,你谭帅就是那种人生大道过于坦顺的,一辈子洗刷不掉那股子缺心眼儿的劲儿。可沈措的一双眼睛,并存冷酷与多情,忧郁与轻浮,仅是一眼对视就已让人怦然心动。

譬如此时,此地。

“我好像杀人了。”删繁就简说了下喋血酒吧的光荣事迹,随后对他说出了一句前后不着村店的话,“我爱邱岑歌。”

“我知道。”笑。

“可是,我也爱……”终于失去所有支撑的力气倒向地面,而他正于那时上前将我揽进怀里。两个动作同时完成,默契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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