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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枝词(123)

“怎么样?”

春娘最是性急,连忙问道。也不由得她不急,上回差点就让小赵姨娘抓破了脸,到现在她还心有余悸。

庞大夫又叹了一口气,道:“她这病拖的时候太长了,若是当年初得病时,就及时诊治,尚有五分可能治愈。”

“难道现在不能治了?”素兰惊问道。

“老夫开一张药方,让她先吃着,或可减少发病的次数,但此法治标不治本,她若受刺激,再发病将一次比一次重。”

池玉心情沉重,大夫这话,分明就是说小赵姨娘没得治了。

“不过这心症与别的病症不同,便是病入膏肓,也还是有一丝可能痊愈。”庞大夫口风一转,却又让人生出几分希望。

“什么法子?”

这却是几个女子异口同声地问了。

“心症还须心药医,这法子其实几位姨娘都知道,只是能不能做到,这……老夫就无能为力了。”

留下药方,庞大夫拎起药箱,拱手而去,几个女子面面相觑,心药是什么她们都知道,可是谁有这个本事让小赵姨娘死去的孩子活回来?

药很快就抓了回来,素兰和赵三娘去哄小赵姨娘吃药,而春娘和池玉则满园子乱转,准备逮那两只兔子。让小赵姨娘死去的孩子活回来,神仙都办不到的事,她们当然也办不到,几个女子商量了很久,觉得小赵姨娘既然总是追着兔子叫宝宝,那索性就把兔子逮住,打上蝴蝶结,系上绳子,裹上襁褓,当成婴儿让她抱着,说不定能管点用。

是哄小赵姨娘吃药难,还是抓兔子难?

在这个问题中,春娘和池玉选择了前者,而素兰和赵三娘选择了后者,所以她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其实抓兔子的难度,不见得比哄小赵姨娘吃药的难度低,这是池玉在草丛里转了十七、八圈后得出的结论,以前在庄子上的时候,时不时见有人从庄子边的树林里逮只兔子打只野鸡,只当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真轮到自己去做的时候,才知道有些事情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首先,她们不会挖陷阱。

其实,园子里杂草横生,除非这两只兔子肯自己出来,否则想要找出它们的踪迹,难上加难。

最后,这园子里少一只狗。

池玉觉得,当初真该把那两只小狗留下来,哪怕留一只也好,至少狗逮兔子比狗拿耗子容易,这句话是春娘说的,两个女人在胳膊、小腿被一些长了锯齿状叶片的杂草给割出条条血痕以后,得出了诸如以上的结论。

于是宋姨娘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写信,挥挥洒洒,说情动理,言辞肯切,涕泪俱下地向侯爷请求,给清园里送一只身体健康、嗅觉发达、奔跑快速并且对兔子有特殊爱好的狗来。

其实按池玉的意思,是把手头上剩下的一点银子拿去买一只狗来,但是春娘却一个劲的反对,说什么不是什么狗都能逮到兔子,万一银子花了,结果却弄进来一只逮不到兔子的狗,得不偿失,反正宋姨娘已经拉下脸来求过侯爷一回了,也不怕再求第二回。

等到宋姨娘把信托人送出去了,赵三娘才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不直接让侯爷送只兔子进来?”

几个女子面面相觑,她们只想着怎么抓兔子,一个个全都钻了牛角尖,完全就没有想到这一招。霏1凡l論i壇最后还是春娘跺脚气道:“你不早说,等信送走了才说,真是事后诸葛亮,你还不如干脆说,让侯爷直接给小赵妹妹送个刚生下来的足月婴孩呢,哦对了,还得是男婴才成。”

赵三娘被她呛得直眨眼睛,也不好意思说她其实也是刚想到这一着。

“好了好了,都已经这样了,别再伤了和气,咱们还是讨论一下,等狗送进来了,要怎么逮兔子,可千万别让狗把兔子给咬死了。”

池玉连忙上前打圆场,一番话却让几个女子又紧张起来,对呀,万一狗把兔子咬死了怎么办?拿只死兔子去给小赵姨娘抱着?

那不是治病,那是要命啊。

这封信几经转手,最后却是到了纪云卿的手里,这也不奇怪,因为他在侯爷身边,便是专管侯爷的信件往来,上回宋姨娘写信请侯爷允许她请一位大夫入园,也是他收的信,根本就没让侯爷知道,他直接派人请了大夫来。

现在又见到宋姨娘的信,不由得摇头,想来又是要向侯爷要求什么,不是什么大事,他也不想惊扰侯爷,能处置的就处置了。于是打开一看,便笑了起来,把信又装回去,直接就唤了个小厮来。

“纪少爷,有什么吩咐?”小厮行了一礼问道。

纪云卿道:“把这封信给大少爷送去。”

小厮应了一声,接了信正要离开,纪云卿却是一转念,又把小厮唤了回来,道:“罢了,不用你去,还是我亲自跑一趟罢,你去外头,弄只狗进来,要大一点,凶猛一点,最好是能逮兔子的……”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一笑,似乎是为清园里的几个女子的异想天开而感到非常好笑,用狗逮兔子,她们这些女人的脑袋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小厮一脸莫名其妙,仍是应了一声,出了门就直挠后脑勺,纪少爷要狗做什么?莫非想去打猎了?想来想去,小厮一溜烟跑去了外面,记得护院的侍从们好像养了几只看家狗,大概能符合纪少爷的要求。

纪云卿拿了信,微微一笑,然后慢吞吞地向西北角走去,那里有一道门,直通大少爷的留云轩,这个时间,大少爷应该还在留云轩里。

第123章

齐耦生这个时候确实在留云轩中,正是午睡醒来时,他习惯在留云轩里看一会儿书,涤尘不敢打扰他,立在院中的树荫底下,一边乘凉,一边听树上的知了叫,心里怀念起小时候爬上树捉知了拿去烤的事情,正觉得开心的时候,远远看到纪云卿来了。

对于这位纪少爷,其实涤尘是知道一些的,在涤尘成为大少爷的贴身小厮之前,另有一个叫奉笔的,伺候了大少爷好几年,涤尘那时候才是个在外院管洒扫的童儿,奉笔爱往外院跑,尤其爱跟那些不满十岁刚入府的童儿们混在一起,开始涤尘以为奉笔是喜欢小孩儿,后来才知道,奉笔是因为年纪渐大了,已经不适合再在内院里伺候,因此要从新入府的童儿们中挑几个机灵、懂事又识字的,去伺候大少爷。

在十几个差不多岁数的童儿中,奉笔挑中了涤尘,连涤尘现在的名字,都是奉笔给取的,因为他取笑涤尘专管洒扫。

奉笔喜欢聊天,涤尘就是从他口中,第一次听说了纪云卿这个名字,也知道在奉笔之前,这位纪少爷一直是伺候大少爷的,也很得大少爷信任,两个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极好,据奉笔说,大少爷一度拿这位纪少爷是当兄弟看的。

可是后来,大少爷和纪少爷闹翻了,为什么闹翻,奉笔没说,估计他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后来纪少爷就跟了侯爷,地位也水高船涨,从大少爷的贴身小厮,变成了侯爷的亲信,现在府里人人都要尊他一声纪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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