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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卿(30)

“也好,如此美味,岂可我等独享,撤下去便是。”

方宏隐点了头,两只鸡很快就被拿走。剩下的菜比起那两只变做“凤凰”的鸡要逊色不少,不过口味甚佳,倒也是让三人吃得尽兴。

洛阳,地处中原,西依秦岭,出函谷是便是关中一马平川,东临嵩岳,北靠太行,且有黄河之险,南望伏牛,有宛叶之饶,人常道其形势甲于天下,自古便是繁荣昌盛之地。官道上,南来北往的商旅车马中,一骑飞尘而过,引得商人们纷纷侧目,待看时却只能于飞尘中隐约看到一朵红焰托着一抹白色,越去越远。

远远的,白衣剑卿已经能看到洛阳城的大门,下意识地拉紧马缰缓下速来,望着那熟悉的城门,他在心里暗吁一声:到家了。下马进城,在人声喧沸的洛阳大街上缓步走过,熟悉的牌楼,熟悉的吆喝声,一切都是那么亲切。

有人向他走了过来,弯腰行礼,道:“右使大人。”

白衣剑卿扫了一眼,有些面熟,是教中人,只是记不得名字,随便挥了挥手,那人知趣地走了。洛阳城是天一教的大本营,便是走在大街上,也随处可见天一教众,白衣剑卿不已为意,仍是边走边看,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回洛阳了。

早在往回赶的时候,白衣剑卿就已经弄清楚方宏隐急召他回来的原因。

薛无,人称“巧手秀士”,精于机关遁甲之术,是方宏隐三访嵩山,才以诚心感动而请回教中的奇才。白衣剑卿早就听过薛无之名,大约稍晚他们两年成名于江湖,只是一直不曾见过,据闻此人淡薄名利,喜山乐水,原本飘泊于江湖,行踪不定,一年前在嵩山落脚,建了一座隐菊小筑,自号“东篱散人”,显见其逍遥之心,却不知道方宏隐是用什么打动他,让他肯点头出山相助。

白衣剑卿并不考虑薛无这样的人突然肯入教是否有别的什么目的,他相信方宏隐的眼光,不会什么都不弄明白就随便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加入教中,甚至还要委以重任,当然委以重任这件事方宏隐并没有透露出来,但白衣剑卿心里清楚,这是铁板定钉的事,否则方宏隐也没有必要让他速回。他现在唯一在想的是,不知道方宏隐会让薛无在教中担任什么职务。

这几年,方宏隐从外面招揽了不少能人,天一教的发展日渐兴盛,白衣剑卿在高兴之余,也开始渐蒙退意。十年前他凭着初出江湖的一腔热血,与方宏隐、章无痕一起建立了天一教,当初多少艰难困苦,兄弟几人齐心协力都闯了过来,如今洛阳方圆百里之内,已经全是天一教的势力范围,也算是功成名就。

然而,白衣剑卿本就是性格潇洒不羁之人,创业有余而守业不足,要他一动不动地待在洛阳掌管天一教中的繁杂琐事,实在不是他的兴趣所在,于是渐渐心生退意,只是一直顾着兄弟情分,不好对方宏隐开口,自从燕州一行,见到了尹人杰的自由自在,他已经羡慕得紧,又和白大官人一番纠葛,让他心绪大乱,自此去意更决。方宏隐在此时招揽到薛无,对白衣剑卿来说,实在是天降良机,正好可以借口有人能接手他的事务,从容退去。

只是在走之前,还是要先试试薛无的能力才是,正思忖着,葛园已经近在眼前,已经有眼尖腿快的教众,抢出来点头哈腰,帮白衣剑卿把火影牵走,然后大开中门,将人迎了进去。

————

“剑卿,你回来了!”

“二哥,二哥……”

方宏隐、章无痕早已经接报,都出来迎接白衣剑卿。

“大哥,无痕,我回来了。”

白衣剑卿笑着走了过去,看到旁边还站着一人,青衣芒鞋,乌发深眸,面貌不甚出众,然而却气度不凡,于是试问道:“这位……便是‘巧手秀士’薛先生吧?”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在下薛无,自号‘东篱散人’,右使大人唤我东篱便成。”薛无长吟作揖,明明是江湖之礼数,却也有秀士之风。

白衣剑卿见他虽是谨守礼节,然而言辞之间却不拘小节,极是可亲,心中不由大生好感,正要说话,章无痕已经一掌拍在薛无的肩上,大声道:“你又来了,什么右使大人,应该叫二哥。”

“二哥?”白衣剑卿向方宏隐望去,却见方宏隐向他微微点头,立时便明白过来,不由长笑一声,对薛无道,“原来是东篱四弟,恕哥哥先前不知情,失礼了!”

薛无面上的笑意如同水面涟漪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忙道:“小弟拜见二哥,久闻二哥潇洒绝伦,不羁如风,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小弟心服。”

白衣剑卿禁不住又笑了,伸手弹了弹衣襟,一层灰尘立时逢起。

“东篱取笑了,什么不羁如风,是风尘满面吧。”

白衣剑卿调笑似的话语,让薛无面上一红,讷讷无言。

方宏隐哈哈一笑,站出来道:“剑卿,别一回来就欺负东篱,看你一身脏的,哪儿还是白衣剑卿,我看叫你灰衣剑卿还差不多。”

“行了,我知道你爱护东篱,犯不着使劲贬低我,我先去洗洗,回头咱们兄弟四人好好聚一聚。”

白衣剑卿见自己身上确实脏得可以,也就不再多说什么,飞身往自己住的院子掠去。大抵是事先已经得了吩咐,他回到自己屋里的时候,早有人为他准备好热水新衣。

静静地泡在热水里,全身的毛孔都仿佛舒展开来,随着擦洗的动作,水流一阵一阵抚过他的心口,蓦地,白衣剑卿感觉到一阵心悸。

他因为追着白大官人的行踪,耽搁了几日,然后才飞马赶回洛阳,这一路上几乎就没停过,别说是洗浴,便是吃住也是能省便省了,也是亏得这一路急赶,让他没有时间去胡思乱想,可是现在,他却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树林里的那一幕。

好一个白大官人……好一个白赤宫……十里凉亭初见,他只当眼前这个少年貌美风流,尚有几分可爱之处,于是送酒一坛,到后来几番相遇,虽然发现白赤宫有些纨绔子弟的陋性,但到底以往名声尚佳,清风楼前伏马之举,也显露出侠义之风,确有可交之处,所以他真心实意地想将白赤宫视为朋友,这才宁可忍受欲火焚身之痛,也不愿轻辱了他,谁料到……白赤宫,竟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紧紧握住了拳,白衣剑卿的身体开始微微颤抖,为什么?为什么在树林里他竟然无法下手杀了白赤宫?即使被白赤宫的混帐话气得口吐鲜血,却始终没有追过去将这个乘人之危在先、又用污言辱他在后的混蛋格杀。

“你不会是被我上过之后,喜欢上我了吧。”

“白衣剑卿,原来你真的喜欢上我了,哈哈哈,一个大男人,被人上了之后,不但杀不了那个人,反而还喜欢上那个人,你—真—贱!”

“……白衣剑卿,你恶不恶心呀,喜欢上一个男人,哼,你不恶心我还恶心,那天上过你之后,我回去洗了十次澡,还怕没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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