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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爱的男人(出书版)(51)+番外

苏雨没办法了,有心想说他不坐这车,可是抬头看看天色,阴沉得像要下雨的样子,有车坐显然比半路在雨里狂奔要强得多。

「什么朋友,不会是旧情人吧……」他一边说,一边恨恨的上了车。

裴文笑了笑,没有说话,上了车,踩下了油门。

苏雨没有说错,还真的是旧情人。

上次他从苏雨这里离开,就已经在考虑要买辆车代步,不料还没有来得及吩咐大卫去办,就在某个应酬酒会上碰上了旧情人,两人略略聊了几句,听旧情人说他现在就跟苏雨住在同一个城市,裴文就动了脑筋,想让旧情人帮他在那里买辆车,旧情人知道他只是短时间要用车后,就说借车比买车方便多了,而且将来不用了处置这辆车也容易,就非常大方的把自己的车借给裴文了。

当然,这件事情裴文不会主动承认的,哪怕苏雨无意中猜了个正准,旧情人会这么大方,到底存了什么心思他不管,但这车确实不错,看苏雨坐在里面舒服得直伸腰就知道了。

裴文把车开到粥店的时候,苏雨正好打完一个瞌睡,高高兴兴下了车,然后车门一关,对裴文道:「把这车有多远开多远,反正别停在这里。」

苏雨知道这几所学校附近是有飙车族存在的,有次他回去晚了,亲眼看到有人在公路上飙车,因为附近都是学校,学校晚上是要宵禁的,路上几乎没有人,所以这里的公路一到夜里,就特别受飙车族的喜欢。

而裴文的这辆车,别的不说,光是车身的装饰,就和他那天晚上看到的飙车族在风格上有九成的相似,就算苏雨不懂飙车,也知道这车要是让那些飙车族看到了,肯定要有麻烦的。

裴文哪里知道这么多,他在周围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停车场,干脆,就把车开到附近的大学里面去了,找了个地方停了下来,然后一溜小跑的回到了粥店。

这个时候,苏雨已经开门营业。

因为增加了馒头,他这个粥店的生意明显一天比一天好起来,尤其是早上,有些学生们爱睡懒觉,来不及坐下来慢慢吃,干脆就一只手抱着粥碗,一只手拿了两个馒头,扔下钱就跑。

不过会这样做的基本上都是男孩子,很少有女孩子敢这么粗鲁,所以等到裴文来的时候,坐在粥店里慢条斯理的喝着粥的,基本上都是些女学生了。

看到裴文这样的男人进来,那些女孩子的眼睛都直了,好有味道的男人,成熟、优雅、风度、温柔,简直可以把所有赞美男人的用词都用在他身上。可是当她们看到裴文进店后,冲苏雨温柔一笑,然后就卷起袖口帮着洗碗,强大的反差让她们一下子懵了。

洗碗……这样出色的男人居然蹲在一个小粥店里洗碗?

暴殄天物。这样的男人应该在讲堂上挥舞教鞭,指点江山,应该在林荫道上挽着美女,携手浪漫,怎么能蹲在这里洗碗。

女孩子们几乎要抓狂了。

苏雨看在眼里,嘴角连抽了几下,心里又升起了想把裴文一脚踢出去的冲动。他开始怀疑这个男人是不是从一开始就阴谋策划让自己在这一带待不下去,好让他有充足的理由把自己打包带回去继续包养。

事实是不是这样……咳咳,天知地知裴文知,就不多说了,反正看裴文现在这个样子,显然他洗碗还是洗得很兴奋的。因为他现在能感觉到,苏雨的眼神时不时扫过他的后背,虽然有点如芒刺在背的感觉,不过没关系,只要苏雨的注意力一直在他身上就好。

好吧,事实是苏雨完全高估了裴文,人家的阴谋没有那么大,就这么小小的一点。至于把苏雨打包回家……裴文裴大少可是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心理准备的。

女孩子们的议论,苏雨全听到了,甚至还有女孩子在付钱的时候偷偷问他是不是请了帮工,还要不要再请一个……女孩子的心思昭然若揭,对此他也无可奈何,只能笑了笑说是朋友,偶然来帮帮忙。

第二天,苏雨的营业额直线上升了三倍,小小的粥店在一天里来了几十个女孩子,嘻嘻哈哈的来买粥,那目光全往洗碗槽那边飘去了。

苏雨的脸色也黑了整整一天,裴文还不知死活的笑着问他:「你吃醋了吗?」

砰!

做为不知死活的代价,就是裴文这天晚上被苏雨关在了卧室外面,好说歹说了半天,也没说的动苏雨开门,悔得裴文都想打自己的嘴巴。

等到又是七天后他再来,却赫然发现,苏雨竟然真的在粥店里雇了一个工读生,是个面白唇红的男孩子,看模样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裴文要洗碗,男孩子飞快的抢过来,嘴里急急道:「我来我来,这是我的活。」

裴文要抹桌子,男孩子又抢先一步,道:「别别别,我来吧,不然苏哥又要骂我偷懒了……」

当然,男孩子勤快的对象并非只有裴文一个人,连苏雨的活儿,男孩子也能包圆了。

「苏哥,这粥我来盛,你坐那儿收钱就行了。」

随着男孩子的一句话,就见他的身影在小小的粥店里转来转去,手脚麻利得让人目瞪口呆。

苏雨看到这一幕,乐得眼睛都笑眯了。

裴文摸了摸后脑勺,最后他无奈的在苏雨身边坐了下来,道:「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活宝?」

「捡来的。」

苏雨随口答道,正在收钱的他,没有注意到裴文听到他的回答后脸色就微微一变。

捡来的,这三个字一下触动了裴文的心思,他记得,当初杜若寒也曾经说自己是被苏雨捡回去的。不妙啊,裴文的眼角忍不住急速跳动起来,苏雨这个男人似乎对捡人有特别的偏好。

「他不会跟你住在一起吧……」

苏雨的那套二手房,似乎是二室一厅。

「这你也猜的出来?裴大少,你什么时候变成我肚子里的蛔虫了?」苏雨惊讶的看看裴文。

裴文的脸顿时一黑到底。

「不行,要让他搬出去。」

苏雨误会了,笑道:「不碍事,我跟他都交底了,他知道我喜欢男人,也知道我有时会带男人回去过夜,他不介意,只要我给他地方住,他帮我干活抵房租呢。你没看我这里生意好多了吗?这小家伙可吸引女孩子的注意了……」

裴文脸色更黑了,瞪着苏雨那张无辜的脸,不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是真迟钝,还是故意装呆愣。

敌人!

正常人哪有明知对方喜欢男人还愿意一起住的,尤其这个男孩子唇红齿白,就不怕苏雨半夜狼性大发把他给吃了?

当然,裴文是愿意相信苏雨不会看上这么个小毛头,但是小毛头明显对苏雨不怀好意,说轻了那是蹭吃蹭住,说重了,天晓得小毛头是不是想傍上苏雨等把苏雨那点钱榨干了再一脚蹬飞。

裴文觉得自己的责任很重,苏雨有轻信的毛病,而且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了不让苏雨再次受到伤害,他有责任赶走小白眼狼,外带将苏雨打包回家圈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