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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10)

这个地方说美好却一点都不美好,说讨厌却没有那么严重的情绪。感情太复杂了,想起来觉得心累。包曦不再去想他呆的这个城市,开始想宋祝同的事。

已经跟爷爷说过后天宋祝同要来吃晚饭的,可是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来。包曦靠在窗帘上像小鬼一样笑,他想起来宋祝同在他亲下去的时候是怎样一瞬间僵直的,他受到的冲击力绝对巨大。

所以他可能不会来,但是包曦总觉得宋祝同会来的。

应该会来的吧……要是不来,那个叫人震惊的亲吻,可就是两人“最后的接触”了。

诗里面有个词叫“游子”,每个游子都是顾念家乡的。不过那也终究是在诗里,现实生活中在外面过得很好而丝毫没有思乡之情的人也不在少数。比如包曦念大学时就没想念过无锡。

他现在正回想着他大学的生活呢,他在院报编辑部的时候可是有姑娘追过他的,包曦长得高,样子也不丑,可以算帅了呢,而且才华还是有点点的,当然会有人喜欢。不过包曦对人家实在不来电,他好像只有幼儿园的时候对带他的女老师来过电。这样看来包曦确实是喜欢年纪大的。

一边回想,一边拖地,阿姨在厨房里忙,爷爷今天跟阿姨的吩咐是有客人要来,也没说几个客人,搞得阿姨一早就去买菜了,一大堆东西买回来,一锅干汁鸡都吊在锅里大半天天了,包曦看阿姨做菜看得口水稀里哗啦。为了不把罪恶的手伸向食物,就毛遂自荐出来拖地。

说是他拖地,可是拖地的水还是阿姨给他配好的,这个没干过什么家务的少爷第一把拖的时候没放洗洁精,脏东西都没弄干净,拖了跟没拖一样。

快拖完地的时候门铃响,包曦啪嗒啪嗒带了拖把一起去开门。门开出来里边外边的人都愣住,宋祝同脸红得很快,低头说:“我不知道几点来好,就想早点来,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包曦把拖把往身后一扔,把宋祝同让进来,说:“应该没什么忙要帮,你去好爷爷说话吧。”

“哦。”宋祝同应完,着急地往爷爷房间跑了。

看着他跟蹿的一样开了爷爷房门跳进去,以前可都是会敲门的,这次逃跑的迹象就明显了点。不过包曦不能怪他,他自己看到人家也没有想像中那样平静么。

把拖把搁到下巴上喘口气,包曦的心跳大得跟什么似的,需要好好平复平复。

这个时候爷爷的房间里传出了笑声。包曦露出很花痴的表情,心里在意淫,他倒是很希望自己以后的媳妇也可以和爷爷处得这样好的。

厨房里香味飘出来,阿姨喊包曦进去帮忙端菜了。

那吊了一天出来的鸡汤啊,味精都不用放的,想到就叫人咂嘴。包曦就咂着嘴钻到厨房里去了。

阿姨的手艺好,再想到在南京念书的时候,那成天方便面的日子,泪。

吃晚饭,位置的格局很是奇怪,八仙桌上爷爷坐北边,阿姨本来想说不和大家一起吃的还是被爷爷喊上来了,阿姨就坐在南边。剩下两个小的只能一东一西坐面对面,估计宋祝同都恨菜盘子太矮了遮不住脸,包曦就很恶行恶状地死命夹宋祝同面前的菜,一顿饭吃得宋祝同缩手缩脚脸也不敢抬只能扒饭。包曦觉得很痛快,终于是报了当年他打搅自己睡觉的仇。

那仇是今天不报以后就报不了了诶。

阿姨洗碗的时候宋祝同要帮忙,包曦坐在爷爷身边胡拍老人家马屁,宋祝同厨房里出来看爷爷身边也不能坐了,就向爷爷说要告辞了,包曦刷地一下站起来说:“我送你。”声音大得把爷爷和宋祝同都吓了一跳。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这样中气十足地说话。

爷爷好像知道包曦有话要和宋祝同说,就没多留宋祝同,叮嘱了路上要小心就回房间了。包曦套上件带帽子的卫衣,跟在宋祝同后面出去了。

外面很凉,有点风,路灯黄黄的,天黑得很透彻。

宋祝同的皮鞋在地上喀擦喀擦,包曦的板鞋在地上声音很钝。他们一前一后地走,送黑黑的楼道走到小区门口都没说话。

包曦原本等着宋祝同问他为什么要亲他呢,但是他也知道,宋祝同是大人了,是比他大上八岁的有稳定工作可能还有谈婚论嫁的女友的大人了,他就算问了又怎样呢,包曦能成为姑娘么,能给他什么东西么。

大人总是比小孩子理智得多,也比小孩子会权衡利弊得多。所以包曦又想,自己肯定等不到宋祝同开口问的。

他就走快了两步拉住宋祝同,“我有话要跟你说,可以找个地方坐坐么。”

宋祝同转过身来的脸上是微皱着眉的,眼睛也没抬起来。包曦看得心里摇了摇,觉得自己真是惨了点,但还是说:“我是真的有话要说。”

然后终于看到宋祝同点了点头。然后包曦一把拉了他的胳膊往那个有老人打太极的公园里拖。

国庆节最后一天,大家都玩累了不肯出门,公园里亮着灯却没什么有人。包曦把宋祝同拖到了映着灯光粼粼的湖边,停下来喘了口气。

天好黑啊,一颗星星都没有,无锡好安静,什么声音都听不到。只有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冲天的光华,努力地衬托着别的地方的黑暗。

包曦往前一指说:“喏,我找到工作了。就在那边。”

宋祝同往包曦指的那个方向看过去,看到那楼房区非常非常大的光。

“看到前面的灯光没。”包曦接着说:“越过那个光,再往前面,走的话要走很长很长的时间,要走出无锡了。然后再过江啊河啊镇江啊常州啊……听上去是不是很远?不过其实就在南京,动车一个半钟头就到了。”

说到这里他停下来,看着宋祝同。

光线真糟糕,但是包曦还是看到了宋祝同眼里的一点点光,宋祝同看着前面,眼睛黑得像前面的湖水,但是还是有光的。

那个老男人收回视线,畏缩地低下头,好像仍然不敢看包曦,但是他说话了:“怎么在南京呢?”

“因为我很喜欢那个地方。”包曦回答得很快:“南京又热情又大,机会还很多。我想当记者,以前没跟你说过,我就是在南京找到杂志社要我的。不过还是靠了点裙带关系。”

包曦是找到工作了,给一个新创的周刊杂志当摄影记者,这个杂志有一部分是包曦在院报时候的老师在做,这个老师很喜欢包曦呢。

“……还是挺远的。”宋祝同说。

他声音低得不得了,跟蚊子似的,还有点哑,说出去也不像会唱戏的。

包曦转过身体面对他,看着他的侧脸说:“下个礼拜我就走了。我很喜欢南京,也喜欢拍照,以后结婚买房子也要在那里的。大概除了过年什么的我不会回无锡。”

宋祝同没说话,包曦突然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他和宋祝同说的话一点意义都没有,算来算去只能是临时诀别,不对,人家还不会当成诀别的,两人又没什么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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