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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同人)逆袭古龙之悄悄,又见悄悄(9)

西林急道:“胡闹!你一个姑娘家家的,怎好跟那些个大老爷们混在一处!”

原本还乐个不停的金阿堵忽然呛住,咳嗽个不停,眼睛瞪得老大:“你说什么?这,这小子是个丫头?”

西林怒道:“臭小子,你瞎了眼么?人家可是个货真价实的姑娘!”

金阿堵瞠目结舌,转头上下三路地打量悄悄。

这黑不溜秋的小麻杆,居然……是个姑娘?

悄悄咧嘴冲西林一乐,拍着胸脯道:“西林大姐,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陆悄悄今天起就是个爷们,从今往后就是您老人家的护花使者。”

这下,连西林也气笑了。

也就是从这天起,陆悄悄正式成为了一个新生代的“马贼”。

☆、悄悄地,去做贼

其实大漠里的生活很惬意。

对陆悄悄来说,这应该算是一种全新的人生体验。从一成不变的大学教室,到真刀真枪的武侠世界,这跨度大了点儿,但是人的适应能力总是无穷的嘛。

身为马贼,要学的东西很多,尤其是野外生存这一项。长时间的烈日暴晒,差点被烤成人干不说,身上被晒得脱去一层又一层的皮、掉皮的时候浑身发痒恨不得去蹭树--一旦在沙暴里迷路,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补给淡水,还得学会辨别哪些植物有能救命的湿润块根和球茎。相比平地,沙漠的路更加难行,就算没变天,处处都有暗藏的危险,不是毒虫就是流沙。

除了常走的大路,马贼们都有一套口耳相传的寻路窍门,以供伏击、藏身或者是逃跑。马贼的流动性很强,不可能在任何一个绿洲常驻,就像候鸟一样根据季节而迁徙。

这些日子很苦,但是陆悄悄一天都不敢闲下来,生怕没事干的时候想起过往,想起老爸老妈--还有小乔。

她开始懂得依靠沙丘的形状和太阳的位置分辨方向,缺少食物的时候眼也不眨地就能从沙窝里扑住蝎子蜥蜴,然后挤出点"蛋白质"来扔进嘴。作为马贼的"第二双腿",她不得不真的开始和马粪作伴了(先前想要脱离马倌生活的愿望最终还是没有实现)。

在玛克拉玛甘沙漠里,基本难见中原马匹。由于地域不同,马贼的坐骑多来自西域,长力不足,短时间内却能跑得堪比火箭。由于混有大宛血脉,基本都是瘦而精壮,大眼溜圆,发起脾气来难以驾驭。为了便于骑战,马匹被训练得性格暴烈,踩人毁物不在话下。

她人小力轻,被烈马摔下来的次数比别人多出一两倍。不过说实话,跟马接触多了,她发现这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有很多通人性的地方。

比如,自尊心很强。

红马拼命地喷着响鼻,艳丽的皮毛因为被汗泅湿,色泽明显不如从前亮丽。原本高高扬起的尾巴此刻微微颤抖,四条纤细而肌肉饱满的马腿两两叉开,到底还是坚持住了没有当场卧倒。

它是陆悄悄最新的战利品,目前为止跟陆悄悄一样饿了两天,只喝了少许清水。在大漠里饿两天,滋味绝对不好受。陆悄悄也有点脱力,不过显然比它状况好一点。

一旁阿堵靠在围栏旁边,好整以暇地看着陆悄悄。

红马转过头,圆碌碌的马眼盯紧背上试图制服它的人。对上它视线的眼睛里,有跟它一样不服输的执着和狠劲儿。陆悄悄冲红马一龇牙,似是在示威。

红马再也站不住,噗

通一声跪倒在地,马腹下扬起的黄沙四散,腾起一捧黄云。陆悄悄一拉嚼子,红马一晃脑袋,又勉强站了起来,顺从地围着马场绕了一小圈。

陆悄悄勒住马,摇摇晃晃地从鞍上滚了下来,走路时连腿肚子都有点打旋儿了。到底还是撑着接过阿堵抱来的干草往红马面前一放,指着红马狰狞道:"服不服!"

红马甩了甩耳朵,一副对外界不感兴趣的模样。撑了一会儿,终于弯下头颅,闻了闻干草,有一搭没一搭地嚼了起来。

金阿堵目露赞赏之色。陆悄悄见状,也眯起眼睛笑了,冲金阿堵说:"怎么样?"

金阿堵点头,"行,以后它就是你的了。"

陆悄悄乐得不行,拍了拍身上的土,摇摇晃晃地回了住处,胡乱扒了几口清粥,倒在床上一睡就是一天一夜。

基本上马贼圈养的几十匹马,不管好赖,都跟陆悄悄关系不错。一个口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专跟她亲昵。她平时不怎么舞刀弄枪,时间都花在马上了。

作为一堆老爷们里的异类,陆悄悄年纪小,嘴又够甜,脑筋转得显然也比一根筋的马贼们快。她爱怎么折腾,金阿堵都对她很是放纵--说到金阿堵此人,兰州一带没人不知道的。此人乃是大漠头一号马贼团"腾沙派"的大当家,出了名的硬茬,来往的客商无不敬他三分。

金阿堵之所以当马贼,原因也挺简单,据说是什么"承继师业",自承师出当年的怪侠客金无望。

当年武林外史陆悄悄看了好几遍,金无望的大名一出,就把陆悄悄给震了。她自打被热水壶砸回古代,花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才接受了自己变成书中人物的事实。其实书中的世界是很奇妙,虽然不能亲见大侠风采,但是听阿堵和西林说说旧人轶事,倒也让人心向往之。

可惜陆悄悄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这个西林和阿堵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书上完全都没有提过?想来也是,古老爷总不可能把金无望后来收了几个徒弟、徒弟又各有什么际遇给写全了吧?所以没有提到,倒也有情可原。

至于自己的身份,从西林的只字片语里根本就没线索,也许只是龙啸云家的小马倌,长大了也不过是个丫鬟命。更悲剧的是得罪了龙家的小魔星--虽然当马贼也是天天跟马粪打交道,还是高危职业,她也宁愿跟着金阿堵。毕竟被龙小云弄死的几率远比被劫道失手□掉的几率高得多。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跟了这位名字不甚好听的老兄混以后,他二人简直就像是咸鱼掉进了臭水沟,一拍即合。

马贼这行当,说得好听,那叫劫富济贫、绿林好汉;说得难听,其实也就是做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当年金无望义薄云天、因大义而联合一代大马贼龙卷风剿灭快活王手下精兵,虽说同是姓金、手下带的也都是马贼,可两者所作所为却又相去甚远。世上毕竟没有第二个快活王可供腾沙派的马贼相抗,因此这伙人除了劫道,也没做成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不过腾沙派之所以无人讨伐,也是因着这一伙马贼是"抢亦有道"。妇孺不杀,老弱不杀,行商不杀;不值钱的不抢,太值钱的不抢,一家的货不抢第二次。而且阿堵作为大当家,不说武功,单说他师父的名望,就没人敢来找麻烦。实际上,大漠里能过人的不过就那么几个区域,对于行商来说这里是最好走的,因为腾沙派只谋财不害命,收了保护费就会尽职尽责保护你不在辖区内遭受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