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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狼记(64)

"如此啊......自然收了清了都是好的。"任鑫明白了其间关系,想也不想便结论,顿了顿,加劝了一句,"只是,公子还是先行多多调养一段时日吧?"

"恩。"任何方心知再调理纯属多余,不过他并不急这件事,加上任鑫任骉这段时间操劳忧心,他因了这份情,多少不忍忤了他们好意,哪怕实在婆妈,也就爽快答应了,"任骉呢,又进山去了么?"

"也就这时候回来了。"任鑫看看日头,"公子晚膳想吃些什么?"

既然好了,食忌也就解了,清淡了这么久,公子肯定想打打牙祭。

"不用太麻烦,稍微来些就好......"任何方摸摸下巴,开出菜单,"百鸟朝凰,麒麟脱胎,当归黄鳝,荔枝石磷......"咕嘟嘟咽了口唾沫继续,"虫草鸭舌,红梅鱼肚,龙凤穿翼,清汆丸子,八鲜清煲,宵笼鱼丝,桂香干贝......"

"公子......"任鑫开始还数着默记,到后来听得头昏,终于明白某人直把他当猴耍,忍耐地哀哀叹了口气,打断任何方没有尽头的妄想,无奈道,"......任鑫知道了......"现在哪里有这些食材,有也根本不会做。往后去第一楼、天下鼎那种地方的时候,记得再替公子叫上就是了。

任何方眯眯眼,瞄瞄垂头丧气,哭笑不得的任鑫,耸耸肩,放过他,转头瞅瞅旁边木矮桌上的茶盏,端来润了一口喉。

--点得有些口干了。

而后,想起了那句"渴了"之后的山水,和唇舌交缠。

"任鑫,把任森的剑给我。"

任鑫闻言一愣,拿不准该说什么,于是默不作声取了当初在崖边上好不容易找到的剑,递给任何方。

任何方接过,握了柄,端详了会鞘,而后拔剑。

那剑出鞘一尺,便没有了。

断了。

断剑难铸。

故人不再。

任何方横举剑,向着太阳方向眯起眼看了会。

而后解了那上头有些年头了的穗。

归鞘,剑递给任鑫。

起身回了屋里。

暮烟袅袅春已晚 二

有情有义也好,无欲无求也罢,游岳荡,游岳荡,游岳而荡,不过教人无论作什么在何处,时时记得寄情与这天地之大,莫要被往事凡尘遮了眼,蔽了真性情。

至于身游,还是心游,并不要紧。

游天下山岳川野,荡心中尘埃浊然。

所谓尘埃,所谓往事,不过新旧记忆而已。

人在出娘胎前,早于睁眼见世,便开始了记忆。

怎么样的记忆,怎么样的人。

怎么样的过往,怎么样的现今。

此心法所求的心境,便在其中了。

--出神入化。

我可为山,亦可为水。我即山水,山水即我。不为世恼,不为世拘。山水记得,我亦记得。

--天人合一。

山即是水,水即是我,我即是山。山山水水,记不记得,皆在足下,皆在心中。

--光阴如驻。

沧海桑田,所谓如驻,便是永恒,亦是刹那。永恒刹那,刹那永恒,无山无水,无水无山,亦无我。

如此,往事前尘,景景幕幕,记得,也是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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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方静静坐在屋顶上,迎着初升的朝阳,顺体内真气畅快流转。

如同江河入海,化云回天,凝雨凝雪,重降世间,润物养生,复聚低洼,而后,重入江河。

天生的,再自然不过的循环。

前尘往事一幕幕来,清清楚楚,却也淡淡。任何方记起那其中,自己种种苦辣欣喜,爱恨情仇,悸动酸痛。

但是,这次,虽依旧身在其中,却再无半分撕扯,只余心静。

不知运行了多久,真气慢慢平息敛回丹田。

任何方睁眼,眸中清亮淡定,竟是如同白首峰上,那火口湖一般透彻深邃。

拔剑,出鞘。

右手执剑,左手移近湜匡剑尖,无名指伸向锋刃。

立刻,指上多了道一寸长的伤口。

乌紫的血从其中喷薄而出,色泽又马上转成鲜红,流淌得也慢了。

催动内力逼出带了残毒的污血,甩甩手指,归剑入鞘,掏出伤药撒了些粉。

手上,伤口触药立收。

地上,毒血所及之处,野草立见焦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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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回头,果然见得任鑫任骉在院中看着。

一夜露湿了他们的衣衫。

任骉山上打猎救回来的本地女子,从房门里探出些来,也怯怯地打量着。

任何方朝他们略略点了点头示意安好,掠了出去。

屋后不远,便是莽莽山林。

无须竭力用功,由内息自如流转,稍稍提气,已如大鹏般乘风而行。

足尖偶尔在树梢叶尖轻轻一沾,立刻,又飘出下一个几十丈。

衣袂乌发,在劲风中烈烈,五脏六腑,在吐纳间清透。

任何方一路朝山峰尖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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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丈悬崖,雪峰之上。

"原来,在世为人,其实不过旧事重演。"任何方举剑对日,另一手顺了顺上头旧旧的剑穗,"那么,我许人世间一方平安富足,人世须让我讨一个公道。"

明晃晃的阳光从剑穗间隙里,射过来。

任何方在一片白耀中瞳孔收缩,眼睛却眨也不眨。

金白光华中,再次看到,那片平原上与骑兵恶战的狼群。

那些前仆后续,赤红眼迎着火把而上,撕裂马腹,掏出马肠,扑下骑兵,咬断咽喉,自己却也被马刀腰斩,被乱箭射杀,被枪矛刺穿的狼。

那个绿眸黑发,浴血尤笑的兄弟。

那些纵野马群来相助,又豪爽朗笑拍肩辞别而去的人。兄弟的兄弟,亦是兄弟。

任森。

剑在穗在,人在剑在。

我在剑在,穗在你在。

我在,你即在。

从此,再不愿苦苦寻觅等待可驻情之人。

只愿爱这天下人,爱这西北苦寒之地,挣扎求生的彪民悍马。

如墨青色,巨狼为旗。

我要这片西北动乱,马贼横行,人命草芥之地,一载而平,三年而起,五秋而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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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方看看包围院子的一群白褂双刀的武士,眼角瞄了眼任骉救回来的陌生女子所住的房间。

那女子身无武艺是真,气质贤淑不同平常富人家养得出的小家碧玉也是真。

转身看看任骉,看看任鑫,任何方挑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你们两个,谁准备好娶妻成家了?还是,抽签猜拳赌大小?"

任鑫缩缩脖子,默数地上蚂蚁。

任骉转头看天,研究天上白云。

那房间窗后布帘一动,偷听的人离开了窗边。

不会会,门打开。

那女子十六七岁,已经换上她被救时的衣服,长裙宽袖,朝任何方他们深深一躬礼,而后嘀嘀咕咕说了一席方言,走出院子。

自有小巧的轿子迎了她入座,领头的武士朝那少女恭敬行礼,跟着收队,走了。

"有人伤了少女怀春心了那。"任何方喟叹,"没事做什么招惹人家。"

"见死总得救吧。"任骉无奈。

任鑫暗乐。

"你若真不想娶她,我们即刻回琅罢。"任何方结论,而后调侃道,"她逃婚不成,大概会嫁给一个糟老头子,没准反而被那老头子的儿子看上,而后一生不幸。"

"公子!"任骉恼了,"我不救她,她便好了么?嫁入大户人家,她靠自己也能闯一条生路,总比死在山上了好!"

"任骉!"任鑫大惊,喝。

"......"任何方良久不语,而后道,"没错,人生在世,再困顿,总也可能有变数。死了却一了百了,再无峰回路转之时。任骉任鑫,你们记得,莫要像任森那般才是。"

话音淡淡飘在空气里,人已经转身出了院门。

任鑫狠狠白了任骉一眼,回屋子收拾东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