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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47)

叶贝宫的眼中好像有了一丝失望,好像还有一丝悲伤,叶枫看的时候,只觉得就是暴雨天的一道闪电,突如其来,等到你发现的时候,抬头看到的只能是暗夜。

暗夜虽在,但是那股忧伤有如闪电大亮的那一刻,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看到了自己,难道想到了自己的那个儿子,叶枫暗自想到,突然也觉得自己感染了那股悲伤,倒不好表现的太过活泼。

“至于联系的方式。”叶贝宫伸手向怀中摸了半天,掏出来的时候,却是空的,“你打这个电话吧。”

他报了个电话,叶枫牢牢的记住,千恩万谢的离开,走的时候倒有些奇怪,叶贝宫,怎么好像听着有点熟悉的样子,难道自己以前听过这个名字?

转念一想,却又有些好笑,叶贝宫,贝叶宫,那个一个佛寺,唐代沉佺期曾经作诗说过什么‘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的,自己多半是搞混了。

想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又有些奇怪,这首诗自己怎么会知道,自己以为只背诵过什么鹅,鹅,鹅什么的,这首诗又是什么时候记忆的?

还不等他再思索,电话又已经响了起来,接听一下,许舒婷的声音已经排山倒海的压了过来,“叶枫,长生阁通知你今天去一下,三家研讨一下,你现在在哪里?”

叶枫吓了一跳,“什么时候,我怎么不记得?”

他的用词不当造成了许舒婷的误解,只不过他的神经质,粗心大意和经常的丢三落四的种种不良习惯,已经在许舒婷心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痕迹,就像自己袜子上有个洞一样,别人虽然看不到,许舒婷却是心知肚明的,她认为叶枫忘记是正常的,他记住反倒是有些异常的,却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沈阳在暗中搞鬼。

所以许舒婷电话那面并没有责备。她也知道现在责备没有作用,最重要的是怎么弥补,沈阳总是想着拆台,那是因为不是自己的公司,许舒婷总想着拆东墙补西墙,那是因为是自己的心血,长生阁这单也不算小,煮熟的鸭子,许舒婷就绝对不能让它飞走。

“我对长生阁那面解释是说,你最近比较忙,昨天去广州出差,本来准备今天回来的,可是临时有事情耽搁,所以电话让公司解释一下,可是竟然被前台耽搁了,我已经道过歉,叶枫,你赶快放下手头的一切,马上去长生阁那面,再说两句好话,应该没事的,对了,注意,要和我说的话对上。”

叶枫放下电话的时候,有些发怔,暗想女人真是天生爱撒谎的动物,随便说个谎言,也是煞有其事的样子,自己本来在S城没有动地方,她却一竿子能把自己支到广州去,自己现在俨然公司的一个骨干力量,东奔西顾的光辉形象就这么建立了。

嘀咕归嘀咕,事情还是要做的,叶枫赶到勤诚信公司的时候,人家已经吃完了工作餐,这让叶枫多少产生了点遗憾,肚子呖咕呖咕的见到了那个二五八万,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叶枫已经知道,他叫麻全和,名字不错,百家姓他一个人就占了三个,不过叶枫以为,他可能出生的时候,老爹正在打麻将。

麻全和倒比较客气,见面首先伸过手来,示意一下友好和以后的长期合作。

“叶先生的方案我已经看过,说句实话,真的很不错,考虑的相当周到,我们觉得,就凭这份细致,叶先生也不愧为公司的骨干,今天上午虽然你没有来,不过许总已经和我们打过了招呼,我们和特力那面大略研究了一下那面的实施,他们也很赞同你的实施方案,觉得从施工组织的最优化来说,除了一些小方面需要调节外,其他倒没有别的大的问题。”

第五十八节 偷梁换柱

叶枫从勤诚信总部走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好像说过的话,实在不算多!

这倒不是说他从事着律师这份有前途的工作,惜字如金,讲话都要和别人算钱的,而是因为他一直没有什么插嘴的机会。

麻全和第一次见面冷酷的有如见到了北极的爱斯基摩人,第二次见面好像感觉让他到了赤道,不脱光了,不足以形容那里的酷热,麻全和无疑是个统治欲望很浓厚的人,也以发现别人的错误为乐趣,他从叶枫的方案中竟然发现了三处细微的缺陷!

这说明他看得非常仔细,他在肯定了叶枫成绩的时候,认真的向叶枫指出了不足。

这实在出乎了叶枫的意料。

他不是吃惊方竹筠做的方案有破绽,而是诧异方竹筠做方案有一手,竟然早就想到了这点,这三个缺陷都是方竹筠预留下来的。

方竹筠其实认得麻全和的,勤诚信的楼盘在S城不少,她就和麻全和打过交道,知道这些事情基本都是他处理!

麻全和有才,有能力,不过有点狂妄,喜欢被奉承,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所以方竹筠告诉叶枫要低调,告诉了她的方案的三点缺点,而且做的能让麻全和找出来,如此一来,他会忽略了很多其他的方面,不然他找不出毛病,满足不了他的表现欲望,说不定会在别的方面做文章,另起波折。

而且既然方案有了他的参与和签字,万一施工的方面有些纰漏,他也会帮你掩盖,你别以为这次跌了面子,实际上却是省了很多事端。

这招又叫做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实在算是生意场上的惯用伎俩。

叶枫不得不佩服方竹筠实在有着诸葛之亮,关云之长,他因为早知道缺点,不至于懵懵懂懂的,顺着麻全和的话说下去,积极的改正错误。

有缺点的同志还是同志,苍蝇再完美也是苍蝇!

麻全和见到叶枫虽然做错了事情,但实在是孺子可教,而且提出来的修正方案竟然和自己不谋而合,心中不由兴起知己的感觉。

可是这个时候,他并不觉得叶枫聪明过自己,他是在自己的纠正下改正的错误,这已经说明他不如自己,如此一想,再加上叶枫的唯唯诺诺,表现诚恳的样子,他们当下敲定的方案,一式三份,决定选个黄道吉日,就可以动土施工,而且还可以提前支付百分之三十的施工款项,全部款项三次付清。

叶枫走到路上的时候,竟然有点踌躇满志,看来自己也不是百无一用,路过一家女装店的时候,不由停住了脚步,这次说穿了,功劳都是方竹筠的,自己呢,虽然看起来功劳不小,其实也就算个跑腿的,怎么谢谢人家呢,是不是给人家买一件衣服才好?

这个买衣服买首饰什么的本来是男朋友应该尽的义务,自己虽然不是她的男朋友,但是心意总是要有的,如果是个男的,帮了他这么大个忙,他多半就提一斤猪头肉,两斤白酒过去喝个痛快,如果碰到邓莎之流,也可以提点钞票过去,双方皆大欢喜,可是这个方竹筠,他除了买件衣服,还真不知道给她送些什么才好。

他好像从来没有送过女孩子什么东西?对于这点,他不太肯定,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以前的事情,他总是刻意绕开,仿佛那里有着一个老虎,不经意的会吃了他,又像是那里放着一缸醋,他浸了下去,全身都会发酸。

叶枫正琢磨着的时候,过路的来往地看着他的眼神都有些奇怪,不知道这位是不是得了什么恋衣癖,或者是变态狂魔的化身,一个大老爷们儿站在女子时装店前干什么,里面的几个挑衣服的女子也不时地向外看几眼,偏偏这家时装店为了节省成本,并不设置什么更衣室,这就让她们只能把衣服紧紧地捂着胸前,在镜子前比量,生怕一不小心,入了店前这个色狼的眼睛。

“先生,给女朋友买衣服吗?上店里来挑挑吧。”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一张脸上仿佛抹了几层白灰一样,这让她鼻子看起来比脸高不了多少,只是抱着来的都是客的态度,还是蛮热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