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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430)

那是在冰天雪地的北国,沈爷和父亲开车,无声无息的路过了那里,看到了无依无靠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奄奄一息,如果不是沈爷看到,他都可能被活活的冻死。

父亲叶贝宫的描述是,他本来已经开车经过了那个垃圾场,只是车速慢了下来,然后他看到了黑的如碳,脸被冻的惨白的白城。

白城那个时候当然不叫白城!

父亲叶贝宫还在犹豫的时候,沈爷却已经让他把车停了下来,然后凝望着白城,说了一句,带上他,贝宫,以后他跟着你。

从那天开始,那个垃圾堆里面长大的小子,就叫做白城。

四叔本来就是来自那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白城!

沈爷最喜欢的一首诗就是,肃肃莲花界,荧荧贝叶宫。金人来梦里,白马出城中。

老大叫做花铁树,老二叫做叶贝宫,老三是金梦来,难道沈爷早有远见,知道还会再收一个手下?

抑或是,这本来就是,天意!

天意难测!

四叔白城却是如此描述当初的情形。

那年我不知道自己几岁,但是我想我不会很大,我只知道日子的难熬,生活的艰辛!我可能十来岁的样子,正是赶上那个天天吃不饱的年代,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四叔说起当年的岁月,嘴角一丝淡淡的笑,不是历经沧桑的苦笑,也不是如今功成名就自豪的笑。那种笑容真的很淡,淡的可以看漠一切,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四叔本来就是从刀口舔血的生涯走过来。

四叔讲起往事的时候,嘴角一直在笑,又道,沈爷一直说我和他有缘,我也很感激沈爷,更感谢二哥。或许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当初我饿得实在不行,我蜷缩在垃圾堆里面,一方面可以挡风,另一方面,希望能找点东西吃,我知道自己当时是痴心妄想,那是时代,浪费粮食就是犯罪!我找不到,我感觉自己要死了,这时候我看到一辆车开了过来,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拦,开车的人显然有钱,我不要钱,我只希望他能好心,给我点吃的,我要活下去。

活下去,现在看起来,多么容易的一个字眼,在白城的口中,剩下的只有凝重。

车子开的很快,快的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已经从我身边窜了过去。我尽力地跑了两步,想要追赶,却脚下一滑,摔在碾的和冰一样硬的雪中。我知道自己没有希望了,我知道就算我不摔倒,我还能赶上那辆车?我当时只有绝望!

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有些木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但那些岁月的刻痕,显然无法抹平。

突然前方又传来了声音,我惊奇地发现,车子竟然倒回到了我的面前,紧接着车门打开,我就望到了沈爷,那是一双深邃到了极点的眼睛。

那里深邃的仿佛,白城说到这里的时候,沉思了下,好像不知道如何形容,最终才笑了笑,深邃的有如大海上的夜空。

沈爷望着我,我也望着他,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知道,我想要不死的话,一定要和他说话,要他帮忙。但是他望了我能有几分钟,突然关上了车门,正当我绝望的时候,二哥走了下来,说了一句,跟我们走?

白城提到沈爷的时候,有的是尊敬,提到二哥两个字的时候,有的只是亲切自然,发自肺腑。二哥当然就是叶贝宫,二哥当初还不是二哥。

我毫不犹豫,虽然牙关颤抖,可是还是说出个好字,然后,我就是沈门的人。

白城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我虽然听说过井底之蛙,也笑过寓言中那个井底之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其实也是井底之蛙。我以后接触的,完全是另外一个天地,从来没有想到过的天地。

我原先的名字已经不记得,沈爷给我起名叫做白城,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我一想起自己的名字,我就有些发冷,我就想起冰天雪地中,那种刻骨的严寒。白城讲述到这里后,有些无奈,有些心酸,更多的是感激。

他最后下了个结论,但我的命都是沈爷的,也是二哥的,不要说这个名。

第五十七节 天意无常

叶枫坐在房间里面,嘴角还是笑,但是目光已经望向了很远的地方,对面是面墙,不过他的注意力显然不是那面墙。

思想有多远,人就走多远。

他的思想这一刻,完全沉湎在回忆之中,可以说是倒退几十年。

他一直都很难想象四叔以前的生活,那离他钟鸣鼎食的生活实在相差太远。可是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磨练,他的足迹从南到北,从北再到南,他终于发现看似成熟的自己,其实很幼稚。

那些年间,他莫名其妙地想要北上,去看看那个千里冰封的城市,无疑也是潜意识在作怪。

张发财也在笑,他的目光有些诧异,但他的目光在叶枫的脸上,并没有停留太久的时间,他并没有望向那面墙,他扭头望向了窗外,那里繁星点点,灯光灿烂,很是辉煌的夜景。

澳门的夜无疑也是美丽的,不过那种美丽却是有灯火的点缀,而并非本身的色彩。这是不是和叶少一样的性质,张发财如是想着的时候,又斜睨了叶枫一眼。

叶枫的思想显然还是柳絮一样,飘摆不定。

四叔白城从那一刻起,变成了沈门的一分子,他的真名已经不为人知,他也成为沈门的中流砥柱。

沈爷的威严全部由他们来维持,他们来代表。

他们四人实在是这二十年来,很多波涛暗涌的发动源泉。但是不知道沈爷,不知道花叶金白四人的还是很多,很多。沈门的风光,表面上,是隶属很多人。

张发财就是很多人中的一个。虽然很多人都只觉得他很神秘,他的生意做的很精,却不知道,他也是沈门的一分子。

叶枫斜睨了张发财一眼,看到他望着窗外,若有所思,心中一动,他在想着什么,他是不是也在研究着自己?

张发财虽然是父亲一手栽培出来,但是他心机也深,他对门内四兄弟都很恭敬,就算对白城也是如此。他到底想什么,现在也很少有人知道,叶枫想到这里,摇摇头,苦笑了下,不再去想张发财。

如果张发财按照分类,也算沈门的一分子,那么,沈孝天也应该算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机遇向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沈门选择的代表有很多,不过这些人无一不是有某些方面的天赋。这些人也不扎堆,东西南北的散着,开花生根。沈门向来也知道,烂泥扶不上墙的道理,如果你是个刘备,当然振臂一呼,从者云集,可是若你是阿斗,只会害人。

张发财和沈孝天无疑都是这种选拔过程中,最出色的两个人。

沈孝天的被发掘,是由叶枫来执行。叶枫到现在还记得发掘沈孝天的情形。

或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天意。

天意无常!

那天,他是和沈爷在一起,他当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会去那么一个小城。沈爷当时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陪同沈爷从海外来到国内的荣耀,很多人都羡慕。叶枫不用羡慕,他向来有这个荣耀。

四兄弟有的时候都在开玩笑,说我们跟着沈爷这么多年,看起来还不如你这小子一张嘴。

沈爷很喜欢叶枫,谁都知道,沈爷一直把叶枫当作孙子来看待,这很多人也知道。花剑冰就是因为知道这点,所以死了,他实在太嫉妒。

嫉妒害死个人!

小城很破烂,或许只能用个破烂来形容,狂风一起,黄沙漫天。

这种地方,叶枫很少来过。他后来听到父亲说明,才知道沈爷为什么来到了这里,这是沈爷的老家。

人老了,不总是喜欢落叶归根?

沈爷那时虽然八十多岁,但还很矍铄,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虽然穿得很质朴,但还是惹上了扒手的注意,那些扒手无疑是在找死。